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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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10_B/2018-0211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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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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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1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2. 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材料及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抽查;

3. 对与被检查实物质量有关的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质量文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有权采取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

4. 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5. 受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 根据委托权限,参与本辖区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 根据委托权限,受理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诉;

8. 定期对本辖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整治影响工程质量的突出问题;

9.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20人,内设机构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财务室;工程备案办公室;工程材料检测办公室。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单位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加大力度对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管;
    2. 加大力度对隆阳区棚户区工程、住宅工程、公共建筑、教育卫生系统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管;
    3. 完善和扩大试验检测项目, 填补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空白项;
    4.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受监的建设工程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加大对施工质量通病的整治力度。
    5. 重点加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6. 努力提高和扩大试验检测手段,出具准确、可靠的试验检测报告,保证检验数据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7. 积极参加相关建筑行业的培训学习,提高全站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8. 加强建筑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扩大试验检测手段,检查工程进场材料复检制度和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用于工程建设。
    9. 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整治的力度,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健全整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制度。提高工程实体质量,使用户住到放心房,满意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财务总收入177.84万元,较上年增加0.13 万元,同比增加0.0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84万元,较上年增加0.13  万元,同比增加0.07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84万元,较上年增加0.13 万元,同比增加0.073%,其中,本年收入177.84万元,较上年增加0.13万元,同比增加0.073%,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84万元,较上年增加0.13  万元,同比增加0.073%,(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84万元,较上年增支0.13  万元,同比增加0.073%,其中:基本支出177.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26.2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212(类)-01(款)”支出151.59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及公用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77.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 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77.84万元,较上年增加0.13 万元,同比增加0.073%,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 168.7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0%,较上年减少0.32万元,同比减少0.1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预算批复中含预算增资数,而2018年预算中不包含预算增资数。

2. 商品和服务支出6.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3%,较上年增0.22万元,同比增加3.4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会经费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较上年增0.23万元,同比增加10.4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调增。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

1. 2018/项目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较上年减少0.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 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63万元,较上年增0.22万元,同比增3.43%,占基本支出的3.7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