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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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27-1-/2020-0605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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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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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6-05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5号),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参与组织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和监督实施。
4. 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化建设、统计和报送工作。
5. 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配租、租赁补贴发放、管理工作。
6.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销售价格测算报送工作。
7. 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财务室、公租、廉租房管理办公室,共计3个科室,下设单位0个。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公租、廉租房管理办公室;财务室;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2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退休18人;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区委“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要求,在市、区政府的指导下,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切实有效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级管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隆阳区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等日常工作。
2.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方案》等要求,严把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申报审核关,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政策公平、公开、公正。
3.做好合同到期承租对象的续租工作,根据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继续续租,不符合的对象要求其腾退所承租的房屋。同时,在管理过程中加强对正在保障对象的日常抽查、检查,对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清退或改按市场价收取租金,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良性健康发展。
4.进一步完善保障房管理信息系统的搭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档案建设工作。
5.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改、扩、翻项目,在开展项目好前期工作的同时,同步积极对接各乡镇街道、社区做好群众工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开工,确保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指标。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尽快竣工交付使用。
6.做好保障性住房各级补助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保障性住房的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
7.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审核工作。
8.做好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财务总收入3,375,914.84元,较上年增1,191,063.25元,同比增54.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75,914.84元,较上年增1,191,063.25元,同比增54.51%;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财政拨款收入3,375,914.84元,较上年增1,191,063.25元,同比增54.51%,其中:本年收入3,375,914.84元,较上年增1,191,063.25元,同比增54.51%,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75,914.84元,较上年增1,191,063.25元,同比增54.51%,(本级财力3,375,914.84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预算总支出3,375,914.84元,较上年增1,191,063.25元,同比增54.5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75,914.84元,其中:基本支出3,375,914.84元,较上年增1,191,063.25元,同比增54.51%,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占总支出的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863.3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50.2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支出;
3.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8,157.9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支出;
4.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3,715.8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5.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92.9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6.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52,434.5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1,136,112.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1,328,78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174,008.5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4,863.36
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2,081.9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6)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791.8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7)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743.1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大病保险;
(8) 30201办公费18,4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办公费;
(9) 30205水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水费;
(10) 30207邮电费6,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邮电费;
(10) 30211差旅费8,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差旅费;
(11) 30216培训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政策培训费;
(12) 30226劳务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代理记账公司劳务费;
(13) 30228工会经费41,858.00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中心工会活动费;
(14)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体检费;
(15) 30305生活补助9,672.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2. 项目支出:
2020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0年用于保障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3,375,914.84元,较上年增1,191,063.25元,增54.51%,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6月起因机构改革从隆阳区住建局划转10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3,3262,384.84元,占基本支出的96.64%,较上年增1,154,385.25元,同比增54.76%,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6月起因机构改革从隆阳区住建局划转10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03,858.00元,占基本支出的3.08%,较上年增35,826.00元,同比增52.66%,主要原因是2019年6月起因机构改革从隆阳区住建局划转10人,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72.00元,占基本支出的0.28%,较上年增852.00元,同比增9.66%,主要原因是根据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通知(隆人社〔2019〕71险字97号),提高遗属补助。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占基本支出的0%,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20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1
0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
0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3
0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4
0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5
0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
0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
0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8
0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10.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
11.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
12.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
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
14.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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