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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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2025091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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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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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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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全区城镇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承担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或参与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督

管理、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承担全区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的职责。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防雷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承担全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或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承担全区城建档案管理的职责。负责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承担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修缮、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改造的职责。

十一)承担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十二)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政策法规和信访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

3.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保山市隆阳区城建档案馆属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

3.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离休0人,退休79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党建为核心,抓重点工作推进。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题主线,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全会精神,开展干部职工理论学习2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二是结合住建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住建”建设“惠民行动”实施方案》《隆阳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共上报自查问题16个,移交问题线索1个,为民办实事11项。

)推进城乡建设,经济指标平稳发展。一是建筑业。2024年三季度完成总建筑业产值60.29亿元,同比下降21.54%,预计2024年全年可报产值70亿元,同比下降59.14%;截至11月底隆阳区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2202家较2023年净增7家,建筑业资质企业127户,新入资质建筑业企业库7户。二是房地产市场。截至11月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11.03亿元,预计2024年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截至11月底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6.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7.25%,预计2024年全年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4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1%;截至11底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报酬7585.4万元,同比下降19.4%,同比。三是招商引资。谋划招商引资项目23个,区内对接30次,外出招商4次,投资金额64.89亿元(省外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84亿元)。四是项目资金争取。共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688亿元,中央预算资金支持3.129亿元,专项债券7.01亿元。

)推进项目建设,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启动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查工作,累计排查小区610个。二是将城区重点23条市政道路,按照结构性、功能性双修复的原则,累计完成升阳路、太保南路等19条市政道路修复管网10.026万米。三是完成城市商品房小区排水管网改造52个,累计建设管网36.48千米。截至11月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1.11%。四是启动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完成389个节点改造,完成CCTV检测31804米,管道清淤12921米,管道清石砌体133.07立方,管内树根清除43米,检查井清淤泥32.89立方;河道检测2650米,河道清淤2850.4立方。截至11月红花河、大小桥河、易畴河3条水体检测报告无黑臭点位,脱黑率100%。

)推进市政建设,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一是完成1052平方路面修复、35741平方人行道修复,更换井盖462个、更换雨篦子560个,疏通堵塞下水道32个次。二是完成中心城市市政中压及庭院燃气老旧管网改造96.04公里,安装燃气表及报警器4488个。三是谋划绿美点位41个,绿美城市完成绿化面积10.66万平方米,绿美社区完成绿化面积1.46万平方米,组织推进绿美行动义务植树现场活动10余次,植树60余亩,4000余株。四是启动隆阳区2023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河道改造1660米,排洪通道新建167米,清淤4.7公里,完成人民路与永昌路交叉口城市淹积水点改造工程,海棠路下穿大保高速段城市淹积水点改造工程,打渔社区城市淹积水点改造工程,和平路、建设路东段城市淹积水点改造工程、完成城北防洪河河底硬化及清淤2.3公里。2024年隆阳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城市内涝灾害,城市防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推进村镇建设,为乡村振兴增添色彩。一是实现全区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91.51%、镇区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93.33%。二是启动保山市隆阳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截至目前,12个村落消防设施已基本完工,金鸡古戏台、老澡堂、板桥万氏宗祠3处区级文物及平坡老村委会、水寨回龙寺、水寨田家民宅、党东车家四合院4处历史建筑修缮工作。三是农房抗震改造200户已全部完工。

)推进住房安居,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一是隆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606套已全部开工建设,改建类基本完工139套,上级拨付补助资金646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完成公共租赁住房配租1446套、退房988套,发放租赁补贴1324户,金额152.12万元。二是推进7个片区(永昌街道上营片区、永盛街道朱家庄片区、九隆街道仁寿门片区、青华街道太平片区、河图街道河村西街片区、兰城街道湾子片区、板桥镇青莲片区试点改造)。7个试点项目立项、可研、环评、用地、社稳手续前期手续全部完成,完成施工产值2977万元。三是全区隐患房屋838栋,已销号房屋总量814栋,剩余未销号房屋力争年内取得工作成效。四是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共办理用水报装349户,平均时长1.5个工作日,实现零成本接入红线;用气报装1339户,时限压缩至2.5个工作日。

)推进行业监管,夯实住建主体责任。一是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44个,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76项,出具《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报告》2份,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初步设计审批出具批复16份,发放市政道路破挖195份、污水接入市政管网11份,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9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监管项目24个。二是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04件,涉及欠薪金额2.6893亿元,涉及农民10913人。处置突发事件98起,回复信访194件。三是化解隆阳区21个安置小区内(外)历史遗留问题9户,出具9份补充协议;九隆人家历史遗留问题已完成整治,目前正进入扫尾阶段。四是重点针对小区、企业排查安全隐患,通过多种方式不定期对全区64个物业服务企业、133个物业小区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专项检查7次。五是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开展检查20余次,排查隐患22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回头看”期间,全区共发现49个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六是累计开展综合执法检查4次,检查在建项目11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1份,查出各类隐患问题538条已全部整改;累计办理违法违规处罚5件,累计处罚金额100万元。截至目前隆阳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未发生任何工程质量事故。七是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受理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23件,办结23件;实施工程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办理并发放《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20份;办理档案移交记录40份,共接收建设工程档案4537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493,599,990.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3,599,990.48,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34,604,990.68元,增长96.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34,604,990.68元,增长96.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

(一)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502,324.86元相比2023年107,570,759.14元增加168,931,565.72元,增长157.04%,主要为:基本支出2024年5,765,677.32元相比2023年5,843,226.64元减少77,549.32元,下降1.33%: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79,032.82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27,095.00元、津贴补贴减少87,791.00元、奖金减少18,102.00元、绩效工资减少40,16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8,667.60元  、职业年金缴费增加53,018.5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69,503.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6,066.3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6,793.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886.1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29,954.82元、差旅费减少16,050.9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83.00元、劳务费增加9,859.71元、工会经费减少28,057.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0,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66,369.60元,其中:抚恤金增加292,113.60元、生活补助减少25,744.00元。项目支出2024年1,474,253,237.21元相比2023年642,594,915.92元增加831,658,321.29元,增长129.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69,009,115.04元,增加项目具体为: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28,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专项资金5,860,7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一期)专项经费62,02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934,600.00元;隆阳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2,100,000.00元;隆阳区2023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中心城市片区)10,0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6,784,590.00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4,380,000.00元;其他项目前期经费2,519,300.00元:(1)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元;(2)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专项资金850,000.00元;(3)保山市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专项经费400,000.00元;(4)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69,300.00元;(5)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专项经费800,000.00元。其他经费(招商引资、财税培植奖励资金)增加131,925.04元。减少项目具体为: 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道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4,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增加11,000,000.00元;保岫东路雨污管网应急抢修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0元,排危应急专项资金增加500,000.00元。

2.政府性基金增加662,649,206.25元,增加项目具体为:隆阳区新型城镇化建设PPP项目回购款2,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道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32,000,000.00元;保山隆阳区老旧小区2023年改造项目100,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路—正阳路—隆阳路—西山脚片区)建设项目251,000,000.00元;保山智慧节能供水项目270,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210,0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乡燃气智能微管网燃气工程230,000,000.00元。减少项目具体为: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4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贷款本息49,206.25元,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增加400,000,000.00元,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利用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增加130,000,000.00元。

(二)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4年10,201,177.91元相比2023年30,802,002.48元减少20,600,824.57元,下降66.88%,主要为:基本支出2024年4,277,370.64元相比2023年4,553,652.48元减少276,281.84元,下降6.07%: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9,263.07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9,10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8,905.00元、奖金减少2,336.00元、绩效工资减少57,16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0,948.0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60,198.1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59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920.1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9,336.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769.6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54,213.20元、水费减少1,000.00元、电费增加3,750.00元、邮电费减少3,750.00元、差旅费减少22,261.57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304.00元、工会经费减少18,92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5,788.4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97,956.40元、生活补助增加2,168.00元。项目支出2024年5,923,807.27元相比2023年26,248,350.00元减少20,324,542.73元,下降77.43%。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补助资金减少20,287,392.70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增加282,850.00元,隆阳区2022年城市体检服务专项资金减少240,000.00元,保山冰清茶叶有限公司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资产清查评估服务专项资金减少80,000.00元。2.政府性基金减少76,273,110.68元,具体为: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资金减少70,000,000.00元,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资金减少6,273,110.68元。

(三)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1,846.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8,961.77元,具体为: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0,277.6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5,157.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230.00元、奖金增加3,672.00元、绩效工资减少31,09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7,269.9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57,716.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048.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759.4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8,804.51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5,904.44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0,257.10元、差旅费减少5,139.50元、工会经费减少13,69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123.0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00.00元。③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336.00元,其中:抚恤金增加24,716.00元、生活补助减少20,38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493,599,990.48。其中:基本支出13,422,946.00,占总支出的0.90%;项目支出1,480,177,044.48,占总支出的99.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34,604,990.68元,增长96.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5,677.20元,下降3.28%;项目支出增加735,060,667.88元,增长98.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

(一)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502,324.86元相比2023年107,570,759.14元增加168,931,565.72元,增长157.04%,主要为:基本支出2024年5,765,677.32元相比2023年5,843,226.64元减少77,549.32元,下降1.33%: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79,032.82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27,095.00元、津贴补贴减少87,791.00元、奖金减少18,102.00元、绩效工资减少40,16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8,667.60元  、职业年金缴费增加53,018.5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69,503.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6,066.3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6,793.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4,886.1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29,954.82元、差旅费减少16,050.9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83.00元、劳务费增加9,859.71元、工会经费减少28,057.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0,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66,369.60元,其中:抚恤金增加292,113.60元、生活补助减少25,744.00元。项目支出2024年1,474,253,237.21元相比2023年642,594,915.92元增加831,658,321.29元,增长129.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69,009,115.04元,增加项目具体为: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28,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专项资金5,860,7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一期)专项经费62,02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934,600.00元;隆阳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2,100,000.00元;隆阳区2023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中心城市片区)10,0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6,784,590.00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4,380,000.00元;其他项目前期经费2,519,300.00元:(1)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元;(2)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专项资金850,000.00元;(3)保山市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专项经费400,000.00元;(4)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69,300.00元;(5)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专项经费800,000.00元。其他经费(招商引资、财税培植奖励资金)增加131,925.04元。减少项目具体为: 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道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4,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增加11,000,000.00元;保岫东路雨污管网应急抢修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0元,排危应急专项资金增加500,000.00元。

2.政府性基金增加662,649,206.25元,增加项目具体为:隆阳区新型城镇化建设PPP项目回购款2,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道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32,000,000.00元;保山隆阳区老旧小区2023年改造项目100,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路—正阳路—隆阳路—西山脚片区)建设项目251,000,000.00元;保山智慧节能供水项目270,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210,0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乡燃气智能微管网燃气工程230,000,000.00元。减少项目具体为: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4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贷款本息49,206.25元,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增加400,000,000.00元,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利用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增加130,000,000.00元。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4年10,201,177.91元相比2023年30,802,002.48元减少20,600,824.57元,下降66.88%,主要为:基本支出2024年4,277,370.64元相比2023年4,553,652.48元减少276,281.84元,下降6.07%: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9,263.07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9,10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8,905.00元、奖金减少2,336.00元、绩效工资减少57,16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0,948.0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60,198.1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59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920.1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9,336.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769.6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54,213.20元、水费减少1,000.00元、电费增加3,750.00元、邮电费减少3,750.00元、差旅费减少22,261.57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304.00元、工会经费减少18,92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5,788.4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97,956.40元、生活补助增加2,168.00元。项目支出2024年5,923,807.27元相比2023年26,248,350.00元减少20,324,542.73元,下降77.43%。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补助资金减少20,287,392.70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增加282,850.00元,隆阳区2022年城市体检服务专项资金减少240,000.00元,保山冰清茶叶有限公司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资产清查评估服务专项资金减少80,000.00元。2.政府性基金减少76,273,110.68元,具体为: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资金减少70,000,000.00元,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资金减少6,273,110.68元。

(三)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1,846.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8,961.77元,具体为: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0,277.6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5,157.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230.00元、奖金增加3,672.00元、绩效工资减少31,09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7,269.9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57,716.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048.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759.4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8,804.51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5,904.44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0,257.10元、差旅费减少5,139.50元、工会经费减少13,69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123.0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00.00元。③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336.00元,其中:抚恤金增加24,716.00元、生活补助减少20,38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22,946.0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92,180.98元,占基本支出的9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0,765.02元,占基本支出的5.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0,177,044.4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43,640,000.00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70,736,647.54元,具体为:

隆财社〔2024〕107号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28,000.00元

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专项资金5,860,700.00元,其中,隆财建〔2024〕7号1,470,000.00元、隆财建〔2024〕7号4,010,000.00元,隆财建〔2024〕7号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利用工程前期工作经费380,7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227个排污单元建设改造,包括污水管网漏接错接混接渗漏点改造共计246个点,新建227个排污单元干管。新建主管(双壁铜带波纹管)DN300(12公里)、主管(双壁钢带波纹管)DN400(12公里)、主管(双壁铜带波纹管)DN500(5公里)、主管(双壁钢带波纹管)DN600(10公里)、检查井62个、河岸生态廊道修复2km。雨污营造清淤(总长445公里、预计淤泥量75454.2方),其中污水管道319里、雨水管道126公里、漏损管道修复3.4公里。配套接入干管主管(双壁钢带波纹管)DN400(3.5公里)、主管(双壁钢带波纹管)DN500(4.2公里),主管(双壁钢带波纹管)DN600(2.6公里)、主管(双壁钢带波纹管)DN800(3.1公里),再生水配套提升泵站20组。通过本工程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保山市中心城区人民的生活环境,随着对东河流域内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杜绝沿河污水乱排乱放的现象,使东河周边水生生态带得以保护和恢复,改善了卫生条件,使集镇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大幅度削减进入河流和自然水体的污染物量,改变目前的污染状况,使东河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隆财建〔2024〕13号2022年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道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2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561个小区的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共覆盖3.0116万户老旧小区居民用户。共涉及改造更换调压箱(柜)632个;市政中压、低压庭院管网127.993公里;楼栋低压立管120.464公里;燃气表更换3.0116万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3.0116万个;更换燃气连接灶具软管60.232公里;以及相应的阀门、警示带、标志块等燃气配套设施。更新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

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一期)专项经费62,020,000.00元,其中隆财建〔2024〕9号国债资金61,520,000.00元、隆财建〔2024〕15号前期经费500,000.00元。根据项目范围内23条道路的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调查报告,针对项目区内排水管网存在的缺陷问题,本工程对不同类别、等级的缺陷管段进行针对性处理,从实际出发实施相应的工程措施,采取技术手段对问题管网进行修复,恢复管道使用功能,延长管道使用寿命,保障城市排水管网运行安全,从而缓解城市内涝,消除因管网破损、渗漏等缺陷而造成大量地下水随雨水管道流失造成水资源的浪费、污水管网内进入大量外水挤占管网空间,导致污水实际收集率低下和下游泵站及污水处理厂能源的损失的问题,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实现污水提质增效目标。

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934,600.00元,其中隆财建〔2024〕1号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734,600.00元、隆财建〔2024〕19号2024年创文创卫专项经费200,000.00元。一是对破损路面、人行道地砖、井盖进行修复更换;二是对未建设缘石坡道的交叉路口建设缘石坡道;三是新增设置道路、公厕等各类指示牌;四是准备井盖、水泥、沙子等应急物资;五是对六类重点点位周边的老旧小区进行楼道翻新、外立面翻新,设置充电桩、消防设施,修复破损路面等;六是组建应急队伍支出。保障了市政道路及人行道平坦、连续,市政基础设施完好,雨污井盖完好,汛期城市无淹水现象,下水管道无冒水现象。

隆财建〔2024〕7号隆阳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2,600,000.00元。主要用于传统民居的活化利用、传统村落风貌修复、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古树名木保护、传统村落非遗项目建设、传统工匠技术培训、传统村落数字建设、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套建设、村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前期等方面的支出。

隆财建〔2024〕7号隆阳区2023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中心城市片区)10,000,000.00元。一是对保山中心城区的水系进行整治,对城区河道实施清淤、拓宽、暗河掘盖、河道连通等措施,实现城区河道“北控”“西截”“中联”“东疏”,提升城区河道整体泄洪能力。二是对中心城区雨水管网排水能力不足的地方进行提标改造,对中心城区现存的8个易涝点和10个积水点进行“一点一策”改造,主要通过新建DN300污水管道750米,新建DN600污水管道1.83千米,新建DN1200污水管道2.65千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建DN300—DN400雨水管道950米,新建N600雨水管道1.6千米,新建DN800雨水管道1.28千米,新建DN1000雨水管道3千米,新建DN1200雨水管道650米,新建DN1500雨水管道400米,新建1米×1米箱涵800米,解决中心城区排水能力不足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2,022,798.00元,其中隆财社〔2024〕5号9,522,798.00元、隆财社〔2024〕46号2,500,000.00元;隆财建〔2024〕1号农村危房改造前期经费65,371.00元。2024年全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200户,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竣工200户,竣工率100%。提高了农村群众房屋抗震防灾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了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提高了全区农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47,390,000.00元,其中,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145,040,000.00元,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电力改造工程款1,000,000.00元,老旧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等前期经费1,350,000.00元。实施了保山中心城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小区115个、12438栋、22770户、326.43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围绕小区内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房屋修缮和风貌提升,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三个板块实施改造。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中心城市城中村老宅翻新、设施更新、业态革新,闲置盘活资产,让非遗、历史文化元素、传统技艺重现。实现“小切口”拉开“小招商”,满足群众家门口就业需求。逐步实现从小区到社区到整个建成区实现“分区合理、功能完善、整洁有序、韧性增强、充满活力、特色鲜明”产城进一步融合,显现具有时代特征、隆阳特色的城市之美。

其他项目前期经费隆财建〔2024〕7号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专项资金85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专项经费4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69,3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专项经费800,000.00元。其他项目前期经费合计2,519,300.00元,为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有效保障。

其他经费:(招商引资115,904.20元、财税培植奖励资金179,974.34元)用于办公费139,686.60元、差旅费111,639.20元、接待费4,265.00元(公务接待4批次42人次3,217.00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03,516,589.67元,具体为:

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贷款本息516,589.67元,用于归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省级规划示范村)县级贷款本息。

隆阳区新型城镇化建设PPP项目回购款10,000,000.00元,其中,隆财预〔2024〕166号5,000,000.00元、隆财建〔2024〕74号5,000,000.00元。为了推动隆阳区新型城镇化建设,2017年6月13日区人民政府授权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2017年12月1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与保山海悦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隆阳区新型城镇化建设PPP项目合同》。后因国家金融政策、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经各方协商一致,于2018年12月28日与隆阳区隆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海悦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国际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隆阳区新型城镇化建设PPP项目合作终止协议》,2024年归还保山海悦建设有限公司隆阳区新型城镇化建设PPP项目回购款(拆迁费)10,000,000.00元,有效降低了企业涉访涉诉率。

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道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32,000,000.00元,其中隆财建〔2024〕76号12,000,000.00元、隆财债〔2024〕109号120,000,000.00元。用于更新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

保山隆阳区老旧小区2023年改造项目100,000,000.00元。改造共涉及小区共计77个,2658户居民,总建筑面积301378㎡,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建筑主体改造及配套市政设施两部分,其中,建筑主体改造部分包括屋面防水、外墙及楼道粉刷翻新、楼道亮化、消防灭火器等;配套市政设施部分包括供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及通信工程、土方工程、停车设施、其他配套工程等。

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路—正阳路—隆阳路—西山脚片区)建设项目251,000,000.00元。项目主要围绕小区内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房屋修缮和风貌提升,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三个板块实施改造。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中心城市城中村老宅翻新、设施更新、业态革新,闲置盘活资产,让非遗、历史文化元素、传统技艺重现。逐步实现从小区到社区到整个建成区实现“分区合理、功能完善、整洁有序、韧性增强、充满活力、特色鲜明”产城进一步融合,显现具有时代特征、隆阳特色的城市之美。

保山智慧节能供水项目270,000,000.00元。项目的建设,为城镇开发建设、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优化提供支撑,使流域人民群众在水生态建设上更有获得感、成就感和幸福感,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追求。

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210,000,000.00元。该项目符合保山中心城区的绿地系统和水系规划、符合保山中心城区的田园景观和山水景观特色要素规划,为公益性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能够为保山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提供大量的水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保山市隆阳区城乡燃气智能微管网燃气工程230,000,000.00元。项目拟建设165座2m³小型丙烷储罐供气站,完成62862户居民的用户开发及其配套庭院管道工程的建设共计3146.24公里,建设1套生产运营客服系统,包括1套运营监控平台系统、7座乡镇服务站、5台带泵槽车(1台备用)及1台生产运营抢险车等。该微管网项目的完成将提高保山市城市形象,改变城乡用能结构,改善城乡居住环境、美丽城乡建设,促进城乡安定和谐发展。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923,807.27元,具体为:

(1)隆财综〔2024〕50号隆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630,660.07元、隆财综〔2024〕113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1,771,947.20元,推动隆阳区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有序进行。其中:保山城投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402套,拨付项目资金4,285,346.54元;保山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11套,拨付项目资金117,260.73元。

(2)隆财综〔2024〕50号隆阳区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310,000.00元、隆财综〔2024〕19号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1,211,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083,40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42%。与上年相比增加148,228,895.11元,增长104.49%完成年初预算的407.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9,17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完成年初预算的95.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9,058.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9,824.4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8,000.00元,死亡抚恤支出557,578.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59,916.4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化导致各类保险增加、死亡抚恤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7,83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22,408.67元,事业单位医疗477,025.9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6,689.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71,712.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化导致各类保险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5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经费3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一期)前期经费5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前期经费85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470,000.00元,保山市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和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前期经费4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预算调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7,624,41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5%,完成年初预算的671.59%。主要用于局机关: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资福利支出3,620,99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等)384,470.90元,(招商引资经费115,904.20元、财税培植奖励资金179,974.34元)用于办公费139,686.60元、差旅费111,639.20元、接待费4,265.00元(公务接待4批次42人次3,217.00元),2022年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道网和设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7,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一期)专项经费61,52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经费149,3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经费2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2,934,600.00元,隆阳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2,1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利用工程项目4,01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利用工程前期经费380,7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雨污管网错漏接改造工程前期经费800,000.00元,隆阳区2023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中心城市片区)10,0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贷款本息516,589.67元,隆阳区新型城镇化建设PPP项目10,0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预算调整。住房保障中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资福利支出3,075,15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62.53元质安站: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资福利支出2,501,82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631.5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预算调整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401,97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2%,完成年初预算的330.55%。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12,088,169.00元、老旧小区改造147,390,000.00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521,20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4,402,607.2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预算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7,680.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227.04元,下降38.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001.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63%,完成年初预算的8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0,决算为13,67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37%,完成年初预算的8.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23.04元,下降6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04.00元,下降18.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04.00元,下降18.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支出决算为17,680.99,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227.04元,下降38.8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4,001.9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5,000.00,决算为13,679.00,完成年初预算的8.8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缩支出;二是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专项接待经费尚未完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123.046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04.00,下降18.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04.00元,下降18.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招商引资工作商务接待6批次51人次5,665.00元,二是公务接待4批次42人次3,217.00元,三是住保中心公务接待5批次50人次4,797.00四是质安站车辆修理费减少9,720.00元,保险费增加496.96元,燃油费增加1,000.00元,检车费增加1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商务接待6批次51人次5,665.00元局机关上级公务接待4批次42人次3,217.00元住保中心上级公务接待5批次50人次4,797.00元。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670.90比上年减少64,886.10,下降14.12%主要原因财决Z08-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581,249.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71,998.00元、“资本性支出”4,402,607.27元,原因为: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6,581,249.54元,其中招商引资115,904.20元、财税培植奖励资金179,974.34元用于办公费139,686.60元、差旅费111,639.20元、接待费4,265.00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65,371.00元,用于办公费20,000.00元、差旅费45,371.00元;委托业务费6,220,000.00元用于各类项目科研编制费等前期经费支出。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71,998.00元,其中,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8,000.00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2,022,798.00元用于发放到农户、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521,200.00用于发放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住保中心)。三是保障性租赁住房4,402,607.27元为隆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住保中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107,185,458.40元,其中,流动资产1,540,662,451.70 元,固定资产20,456,127.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46,056,151.32元,无形资产10,727.5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7,799,759.9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6,605.2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3,423.46平方米,账面原值8,694,975.58,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0,871.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3,621.9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581,249.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71,998.00元、“资本性支出”4,402,607.27元,原因为: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6,581,249.54元,其中招商引资115,904.20元、财税培植奖励资金179,974.34元用于办公费139,686.60元、差旅费111,639.20元、接待费4,265.00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65,371.00元,用于办公费20,000.00元、差旅费45,371.00元;委托业务费6,220,000.00元用于各类项目科研编制费等前期经费支出。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71,998.00元,其中,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8,000.00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2,022,798.00元用于发放到农户、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521,200.00元用于发放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住保中心)。三是保障性租赁住房4,402,607.27元为隆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