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50930-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30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60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住房保障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拟定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4.负责保山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具体做好保障对象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信息公示、租赁补贴发放、租金收缴、房源分配等管理工作。
5.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及上市交易审核、管理工作。
6.负责保障性住房对象住房标准的年度测算上报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测算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住房租金标准。
8.负责保障性住房对象档案的建立、利用、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公租廉租房管理办公室、财务室、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轮候、分配等工作情况。
2024年1月至11月,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审核、公示符合保障条件的1592件、公示45期,实现了申请、受理、公示常态化的要求。
2.公租房分配及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2024年1月至11月,完成公共租赁住房配租1561套、退房1053套,发放租赁补贴1324户,金额152.12万元。
3.公共租赁住房信访回复情况。
2024年1月至11月,共受理投诉件62件,已完成回复56件,正在办理6件。
4.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根据《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保建发﹝2024﹞11号)要求,2024年下达隆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606套,计划总投资18,427.73万元。其中,改建类204套(瓦马乡政府59套、瓦马林业站11套、南小区11套、水寨乡政府58套、潞江中心卫生院40套、芒宽中心卫生院25套),面积7133.58平方米,计划投资609.10万元;新建类402套,面积40337.52平方米,计划投资17,818.63万元,配套建设商业、地下车位及公共服务用房等相关附属工程。
(1)改建类。已于2024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完工164套(水寨乡政府58套、瓦马乡政府59套、瓦马乡林业站11套、南小区11套、芒宽卫生院25套)。
(2)新建类。已于2024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基坑开挖1.5m做支护角撑,并同步外运土方。
(3)上级拨付补助资金646.00万元已全部拨付施工单位。
5.房地产销售情况
隆阳区1到10月房地产完成销售33.80万㎡,同比下降18.15%。得力于近期各项金融、公积金、税收政策的发布执行,近几个月销售有所增长(8月销售1.97万㎡,9月销售2.53万㎡,10月销售3.74万㎡),下一步市场将逐步止跌回稳。
6.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全力推动保交房任务,妥善做好保山启迪科技城、锦熙和苑2个项目保交房任务风险隐患化解,强化区级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防止新增烂尾楼项目。目前隆阳区无烂尾楼,在建已售项目无烂尾隐患,对2个保交房项目已妥善化解并录入保交房信息系统,问题已销号。
7.固定资产投资
在库项目29个,可报数项目15个,在库余额61.49亿元,1-10月完成10.01亿元,主要支撑为:保山青华海经济综合体建设项目、保山吾悦广场建设项目、“绿美城市”建设项目、保山中心城市居民小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保山中心城区老旧市政排水管网修复工程(一期)等。
8.招商引资
2024年领导带队外出招商3次,招商引资项目谋划23个,投资金额64.89亿元。
9.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报酬预测情况
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4年1-9月主要经济指标计划目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2024年前三季度预计完成劳动工资总额9,401.00万元,同比持平。实际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报酬7,585.40万元,省返同比下降3.70%,完成预期目标的80.69%,与预期减少19.31个百分点。对照预期指标总体比较慢。
10.商品房预售情况
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9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监管项目24个。
11.物业监管情况
持续开展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隆阳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区64家物业服务企业召开4次小区物业专题整治工作,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物业小区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检查1次,联合消防开展住宅小区地下室消防设施检查1次,小区供电设施排查检查工作1次,物业收费情况调查1次,汛期小区防汛工作检查1次,节前小区安全检查2次。此外,通过信访投诉、12345平台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共处理投诉266个,其中涉及物业管理189个,物业收费77个。通过多种方式不定期对全区64个物业服务企业、133个物业小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共上报自查问题16个,移交问题线索1个,为民办实事11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度除涉密信息外,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0,201,177.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01,177.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6,873,935.25元,下降90.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873,935.25元,下降90.47%.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4年10,201,177.91元相比2023年30,802,002.48元减少20,600,824.57元,下降66.88%,主要为:基本支出2024年4,277,370.64元相比2023年4,553,652.48元减少276,281.84元,下降6.07%: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9,263.07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9,10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8,905.00元、奖金减少2,336.00元、绩效工资减少57,16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0,948.0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60,198.1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59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920.1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9,336.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769.6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54,213.20元、水费减少1,000.00元、电费增加3,750.00元、邮电费减少3,750.00元、差旅费减少22,261.57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304.00元、工会经费减少18,92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5,788.4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97,956.40元、生活补助增加2,168.00元。项目支出2024年5,923,807.27元相比2023年26,248,350.00元减少20,324,542.73元,下降77.43%。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补助资金减少20,287,392.70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增加282,850.00元,隆阳区2022年城市体检服务专项资金减少240,000.00元,保山冰清茶叶有限公司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资产清查评估服务专项资金减少80,000.00元。
政府性基金减少76,273,110.68元,具体为: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资金减少70,000,000.00元,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资金减少6,273,110.6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0,201,177.91元。其中:基本支出4,277,370.64元,占总支出的41.93%;项目支出5,923,807.27元,占总支出的58.0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6,873,935.25元,下降90.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6,281.84元,下降6.07%;项目支出减少96,597,653.41元,下降94.22%。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4年10,201,177.91元相比2023年30,802,002.48元减少20,600,824.57元,下降66.88%,主要为:基本支出2024年4,277,370.64元相比2023年4,553,652.48元减少276,281.84元,下降6.07%: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9,263.07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9,10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8,905.00元、奖金减少2,336.00元、绩效工资减少57,16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0,948.0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60,198.1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59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920.1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9,336.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769.6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54,213.20元、水费减少1,000.00元、电费增加3,750.00元、邮电费减少3,750.00元、差旅费减少22,261.57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304.00元、工会经费减少18,92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5,788.4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97,956.40元、生活补助增加2,168.00元。项目支出2024年5,923,807.27元相比2023年26,248,350.00元减少20,324,542.73元,下降77.43%。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补助资金减少20,287,392.70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增加282,850.00元,隆阳区2022年城市体检服务专项资金减少240,000.00元,保山冰清茶叶有限公司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资产清查评估服务专项资金减少80,000.00元。
政府性基金减少76,273,110.68元,具体为: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资金减少70,000,000.00元,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资金减少6,273,110.6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77,370.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93,708.11元,占基本支出的95.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662.53元,占基本支出的4.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23,807.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923,807.27元,具体为:
(1)隆财综〔2024〕50号隆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630,660.07元、隆财综〔2024〕113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1,771,947.20元,推动隆阳区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有序进行。其中:保山城投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402套,拨付项目资金 4,285,346.54元;保山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11套,拨付项目资金117,260.73元。
(2)隆财综〔2024〕50号隆阳区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310,000.00元、隆财综〔2024〕19号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1,211,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1,177.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600,824.57元,下降66.88%,完成年初预算的83.24%。
1.基本支出2024年4,277,370.64元相比2023年4,553,652.48元减少276,281.84元,下降6.07%: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9,263.07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29,101.00元、津贴补贴减少18,905.00元、奖金减少2,336.00元、绩效工资减少57,16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0,948.0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60,198.1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59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920.1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9,336.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8,769.6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54,213.20元、水费减少1,000.00元、电费增加3,750.00元、邮电费减少3,750.00元、差旅费减少22,261.57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304.00元、工会经费减少18,92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5,788.4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97,956.40元、生活补助增加2,168.00元。
2.项目支出2024年5,923,807.27元相比2023年26,248,350.00元减少20,324,542.73元,下降77.43%。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补助资金减少20,287,392.70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增加282,850.00元,隆阳区2022年城市体检服务专项资金减少240,000.00元,保山冰清茶叶有限公司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资产清查评估服务专项资金减少80,000.00元。
政府性基金减少76,273,110.68元,具体为: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资金减少70,000,000.00元,保山市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资金减少6,273,110.6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6,67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完成年初预算的79.3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3,479.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677.34元,死亡抚恤支出12,35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23,363.0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3,760.48元。②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196,322.66元。③死亡抚恤支出减少2,642.00元。④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增加6,739.8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5,67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02,108.48元,公务员医疗152,704.5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20,866.3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增加19,253.50元。②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10,304.01元。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增加8,299.6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55,01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1%,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资福利支出3,075,15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62.53元,其中:办公费145,463.53元、差旅费2,014.00、公务接待费4,797.00元、工会经费27,58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828.00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5,552.47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23,80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7%,完成年初预算的75.73%。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521,20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4,402,607.2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减少6,301,500.00元。②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增加4,402,607.27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7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04.00元,下降40.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7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7.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04.00元,下降40.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04.00元,下降40.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04.00元,下降40.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7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04.00元,下降40.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4,797.00元),较上年减少3,304.00元,下降40.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接待5批次50人次共4,797.00元,秉持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工地监督检查、消防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住建厅开展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综合调研督导工作、省厅赴隆实地督导检查动态清样及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实地督导检查、省住建厅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资产总额270,200.88元,其中,流动资产230,459.54元,固定资产39,741.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255.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03.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入住房保障中心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5,923,807.27元,其中:列入第56栏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科目1,521,200.00元,具体为:发放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列入财决05表第76栏“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科目4,402,607.27元,具体为:隆财综〔2024〕50号隆阳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630,660.07元; 隆财综〔2024〕113号 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租赁住房补助资金1,771,947.20元。因为住房保障中心只属于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单位(资金往来单位),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后固定资产相应的计入项目施工单位名下,所以住房保障中心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类没有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6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