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60922-00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9-22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质量监督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
(2)依法对隆阳区管监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参建的建设方、施工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对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3)依法对上述五方质量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对验收过程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责令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5)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并对备案条件完备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工程,发放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6)承担建材及工程构件检测,并对商混公司及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
(7)全面掌握辖区内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上级机关提交统计报告。
(8)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9)处理工程质量投诉,给予鉴定,解决质量纠纷。
(10)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2.安全监督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制定本区年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4)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报监备案条件给出明确意见。
(5)负责安全监督档案及有关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资料归档保管工作。
(6)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设施;定期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7)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查处无安全生产许可施工等违规行为,认真调查安全责任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安全生产违规事件作出处理或处罚,情节严重者,报上级处理。
(8)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监管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同时认真执行站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监督工作程序,维护监督站良好的整体社会形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财务室、工程备案办公室、工程材料检测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作为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1.强化思想引领,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1)深化理论武装。严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专题党组中心理论组专题学习1次。组织党组、班子、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等,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学习4次、全局职工干部学习8次。
(2)压实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修订完善《隆阳区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明确局领导、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3)强化形势研判。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全年共召开例会12次、形势分析会4次,及时排查梳理风险隐患,精准制定防控措施,坚决守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
(1)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69项落实措施,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成立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会商研判、调度推进、专项督导等工作制度。
(2)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聚焦企业“第一责任人”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3期,覆盖区内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物业服务等企业负责人320余人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培训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3)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全区87个在建施工项目,81家建筑施工企业、4家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行动,创建3个市级,3个省级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以示范引领带动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4)夯实属地监管职责基础。提升城市建设安全监管效能。一是完善施工安全监管体制,细化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及风险等级,对房屋市政工程实施差异化监管,对监督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检查。二是印发《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两级联动”机制的通知》,与各乡镇(街道)建立限额以上工程备案管理协调机制,明确信息报送和联动监管流程。同步指导乡镇完善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监管台账,开展基层监管人员专项培训,提升属地管理能力。健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限额以下工程纳入常态化安全监督范围,实现全域房屋市政工程闭环管理。
(1)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学习贯彻《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针对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对辖区监督范围内87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精准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责任倒查机制,全年累计下发169份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查出施工安全隐患730条,均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其中排查发现重大风险隐患6条,区级挂牌督办4条,市级挂牌督办2条,均已完成整改。
(2)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依法开展审查验收工作,全年共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项目35个、消防验收项目24个、备案项目23个,做到应办尽办、程序规范。加强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检查项目22个,整改消防安全隐患35处。主动与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检查6次,形成工作合力。
(3)深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严格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依据《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燃气经营许可12家。共计查处非法储存燃气、无证经营燃气问题3起。持续推动保山中心城市老旧燃气管网和设施改造项目建设,累计完成561个小区燃气管网更换,覆盖户数30200;完成市政中压管网改造89.093千米;完成庭院中压管网改造36.992千米;更换燃气表具9064个;完成报警器安装9064个;燃气灶具软管更换18.128千米;更换调压箱(柜)476组。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对照《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整改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4次,共计开展检查20余次,排查隐患226个,整改完成226个,“回头看”期间,全区共发现问题隐患49个,整改完成49个,确保隐患动态清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入户安检和宣传制度,全年完成入户安检8.6万户,发放安全用气提示贴/卡10万余份。加强在建燃气项目调度督导,建立“区级统筹、部门牵头、单位落实”工作机制,推动2个在建燃气项目顺利实施。
(4)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规范供水管理,加强水质检测,全年完成水质检测144次,合格率100%;完善供水场站、管网安全防护和巡线机制,维护保养市政消火栓236个,保障消防水源安全。强化城市排水防涝,汛前开展检查3次,清掏排水管渠120余公里,整改下凹式桥洞、低洼地等风险点隐患15处;加强城市道路、公园等公共设施巡查,排查整改道路塌陷隐患8处、窨井盖缺损134个。
(5)强化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组织全区65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宣讲会暨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法规条款,明确物业企业在消防设施维护、隐患排查等方面的职责。转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领域公共安全防控的通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全力抓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管理工作及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各物业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电动车入户、私拉飞线、违规停放等行为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小区单元公共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架空层、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内停放的电动车、堆放的杂物进行排查清理,共组织开展排查5次,期间共整治“飞线充电行为”200余起,成功劝阻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20起。开展物业夜间履职检查,夜间物业履职情况突击检查工作,有效加大各小区夜间巡查力度,增加业主的安全感。同时结合深入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加强住宅小区防汛、防溺水管理,落实《云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防汛操作指南(试行)》,开展防汛排查2次,整改隐患32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防溺水宣传,排查整治景观水域隐患4处,增设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13处。
(6)推进城乡房屋安全管理。持续做好自建房安全工作,隆阳区区域内涉及房屋总量共计480588栋,其中自建房198594栋,非自建房和辅助性用房281994栋。根据省级明确非自建房和辅助性用房不进行排查录入的要求,截至目前全区已排查录入198594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3661栋,其他自建房184933栋,经营性自建房13661栋中已进行回头看的有848栋,初判存在严重或一定安全隐患的房屋有135栋,回头看后存在严重或一定安全隐患的房屋有131栋。隆阳区始终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底线原则,严格进行管控和隐患整治,截至目前全区隐患房屋838栋,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139栋,判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房屋699栋,现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整治销号率为100%。推进农村危房和抗震改造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测机制,排查识别农村C、D级危房93户,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并完成改造,切实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
(7)加强“四名一传”安全管理。阳区有12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按照《保山市传统村落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隆阳区12个传统村落共涉及安全问题隐患187个。高度重视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组织12个传统村落涉及的9个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截至2025年12月25日,187个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治181个,正在整治6个(蒲缥塘子沟6个问题正在整改,整改完成期限:2026年6月30日),通过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隐患整改,提升“四名一传”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5年度除涉密信息外,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5年度收入合计3,496,19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6,194.23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6,296.19 元,增长3.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296.19 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
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8,154.78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99,289.00元,津贴补贴增加40.00元,奖金增加12,976.00元,绩效工资减少33,34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减少14,753.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少2,349.9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2,770.7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9,072.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0,218.59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09,201.60元,差旅费增加12,581.00元,工会经费增加4,28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2,918.0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640.0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1,64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5年度支出合计3,496,194.23元。其中:基本支出3,496,194.23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6,296.19元,增长3.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296.19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8,154.78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99,289.00元,津贴补贴增加40.00元,奖金增加12,976.00元,绩效工资减少33,34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减少14,753.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少2,349.9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2,770.7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9,072.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0,218.59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09,201.60元,差旅费增加12,581.00元,工会经费增加4,28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2,918.0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640.0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1,64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96,194.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90,905.23元,占基本支出的96.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213.00元,占基本支出的3.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5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6,194.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116,296.19元,增长3.44%,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7,87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5%,完成年初预算的61.6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7,276.96元,死亡抚恤支出23,076.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16,517.2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6,068.00元;(2)死亡抚恤支出减少6,924.00元;(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增加2539.46元;(4)职业年金做实部分资金支出减少25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6,48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60,227.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8,973.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27,287.8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增加6,472.5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4,727.15元;(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减少557.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91,834.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3%。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资福利支出87,462.00元,工程建设管理2,704,372.3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3,159.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213.00元,主要为:办公费14,256.00元、差旅费13,241.00元、工会经费26,79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2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5,552.47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8,97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元,决算为26,9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18.01元,增长572.6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元,决算26,9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18.01元,增长57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元,支出决算为26,9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18.01元,增长572.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元,决算为26,9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918.01元,增长57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多,油费、维修费及ETC充值费用不同程度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工地监督检查、消防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资产总额1,086,263.51元,其中,流动资产1,006,394.64元,固定资产73,749.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119.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76.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01.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46,6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19.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19.4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19.4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19.4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