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0-092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25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区级职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及构配件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3. 负责区级职能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注册、安全报监备案工作。
4. 负责区级职能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5. 负责区级职能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6. 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并督促规范其相关行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加大力度对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管。
2. 加大力度对隆阳区棚户区工程、住宅工程、公共建筑、教育卫生系统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管。
3. 加强区级职能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 全力做好隆阳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促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持续稳步向好。
5. 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升降设备专项整治,督促使用单位全面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6.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受监的建设工程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加大对施工质量通病的整治力度。
7. 努力提高和扩大试验检测手段,出具准确、可靠的试验检测报告,保证检验数据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8. 积极参加相关建筑行业的培训学习,提高全站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9. 加强建筑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扩大试验检测手段,检查工程进场材料复检制度和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用于工程建设。
10. 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整治的力度,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健全整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制度。提高工程实体质量,使用户住到放心房,满意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914,04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4,042.0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31,610.51元,增长22.31%,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收入增加531,610.5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9,919.12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0,959.39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21,364.20元,年末结转结余89,367.8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824,674.21元。其中:基本支出2,824,674.2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与上年对比增加442,242.71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收入增442,242.7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9,919.12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0,959.39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21,364.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24,674.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2,242.71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为:2019年6月区住建局乡规所划转区质监站5人,10月新招录1人,故基本支出增加442,242.71元。具体为: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9,919.12元,主要为:基本工资经费增加146,518.24元,津贴补贴经费增加24,392.00元,绩效工资经费减少212,053.7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减少6,703.84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21,206.8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25,075.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74,102.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7,381.86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959.39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2,315.92元,印刷费增加4,129.75元,邮电费减少136.85元,差旅费增加2,26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994元,培训费减少828.00元,工会经费增加4,911.8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687.29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21,364.20元,主要为:退休费增加2,300.00元,抚恤金增加227,602.8元,生活补助减少8,538.6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03%;人均115,375.4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7%,人均2,319.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4,674.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42,242.71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为:1.人员经费,增加支出431,283.32元;2.公用经费,增加支出10,959.3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3,90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464.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206.88元,死亡抚恤227,602.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11,335.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60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29,485.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102.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21,016.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56,15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资福利支出1,983,636.37元;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5,664.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6,859.4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22.46元,完成预算的8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28.46元,完成预算的9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4.00元,完成预算的49.7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实际发生的次数少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93.29元,下降1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87.29元,下降3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94.00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年初公车改革期间,处于封存状态,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28.46元,占85.43%;公务接待费支出994.00元,占14.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28.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28.4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工地监督检查、下行扶贫(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消防验收(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资产总额1,210,138.77元,其中,流动资产1,102,174.06元,固定资产101,845.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119.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740.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82.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35,33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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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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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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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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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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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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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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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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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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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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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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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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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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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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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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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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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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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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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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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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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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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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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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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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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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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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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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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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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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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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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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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1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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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0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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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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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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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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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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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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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2.项目基本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6.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2019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1年7月由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转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区级职能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程的质量监督注册、安全报监备案及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区域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切实提高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群众满意度。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增收节支,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收入2,914,04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4,042.01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4,674.21元,其中基本支出2,824,674.21元,项目支出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遵照主管部门制定的《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隆住建发〔2019〕252号)》《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隆住建发〔2019〕111号)》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开展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逐一进行自我评价。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基本支出资金2,914,042.01元,其中: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909.64元。
②卫生健康支出224,604.64元。
③城乡社区支出2,131,066.73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14,461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总支出基本支出资金2,824,674.21元,其中: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909.64元,包含:事业单位离退休2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464.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206.88元、死亡抚恤227602.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5.8元,已全部发放相关职工及社保已应缴已缴。
②卫生健康支出224,604.64元,包含:事业单位医疗129,485.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4,1102.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1016.92元已全部应缴已缴。
③城乡社区支出2,131,066.73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983,636.37元、公用经费55,664.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59.4元已全额发放及支出。2018年一个月工资额度66,646元尚未发放,根据隆人社(2019)险字98号文件调减遗属补助8,260.80元,2019年年末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74,906.80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14,461元,属2018年购房补贴尚未发放,2019年年末财政拨款结余和结转14,461元。
(4)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建设工程质量领域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建设,全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出本单位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方面情况相对乐观,但还有待于加强。下一步,我单位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等管理制度严格督促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在努力提高绩效自评分的同时,提高投入产出的收益效果。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绩效目标和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目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配置预算,认真按部门预算执行,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做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合理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