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50220-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2-20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100100000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1号),2025年隆阳区国有林场重点工作职责是: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辖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3.组织调查森林资源和主要对象的分布、数量,掌握其消长变化情况;
4.负责辖区内造林等相关项目的调查、规划设计、上报和实施;
5.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工作,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制度,做好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管理工作;
6.按照林草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林区护林网络,负责林业护林队伍管理; 指导好林下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资源管理办公室、防火办。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创建隆阳区示范党支部,以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继续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宣传逐步使广大群众在思想上形成共识,为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和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创建平安林区。
3.进一步加大巡护力度,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偷砍盗伐、乱捕滥猎、侵占林地现象,做好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4.继续实施隆阳区国有林场和保山数产林下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省农业大学合作在宝盖山林区开展的粉菌促繁实验推广项目。对种植的西藏白皮松30亩试验林和30亩推广林进行管理,保证其健康成长。
5.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护林员整体素质,有效提高公益林管护水平。
6.申请培育大径级苗木50000株,总投资200万元,其中:清香木30000株、山玉兰10000株、含笑5000株、马缨杜鹃5000株。
7.继续实施林长制,创建平安林区。
8.积极和科研机构合作,申报项目,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把林场打造成为林下经济发展的实验田和示范基地,以发展隆阳区林下经济和带领林农致富。
9.创建隆阳区国有林场三区人才基地,以科技引领,为保山的发展培养和推荐优秀的新时代林业科技人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财务总收入7,499,487.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99,487.8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62,017.9元,同比下降15.37%,主要是:1.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减少95,647.52元;2.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11,005.22元;3.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增加46,700元;4.遗属人员增加,遗属补助增加13,332元;5.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资金减少624,001.6元;6.退休人员增加1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200元;7.公用经费减少10,640元;8.人员减少,工会经费减少1,716元;9.发放护林员工资增加71,750元;10.项目经费减少773,000元,其中日常运转经费减少768,000元,国有林场苗圃建设项目资金结余减少5,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财政拨款收入7,499,487.87元,其中:本年收入7,499,487.8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99,487.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62,017.9元,同比下降15.37%,主要是:1.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减少95,647.52元;2.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11,005.22元;3.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增加46,700元;4.遗属人员增加,遗属补助增加13,332元;5.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资金减少624,001.6元;6.退休人员增加1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200元;7.公用经费减少10,640元;8.人员减少,工会经费减少1,716元;9.发放护林员工资增加71,750元;10.项目经费减少773,000元,其中日常运转经费减少768,000元,国有林场苗圃建设项目资金结余减少5,000元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预算总支出7,499,487.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99,487.87元,其中:基本支出7,499,487.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2,017.90元,同比下降15.37%,主要是:1.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减少95,647.52元;2.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11,005.22元;3.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增加46,700元;4.遗属人员增加,遗属补助增加13,332元;5.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资金减少624,001.60元;6.退休人员增加1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200元;7.公用经费减少10,640元;8.人员减少,工会经费减少1,716元;9.发放护林员工资增加71,750元;10.项目经费减少773,000元,其中日常运转经费减少768,000元,国有林场苗圃建设项目资金结余减少5,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6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4,269.28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20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8,732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0.72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8,027.96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9,824.0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650.85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伤保险;
9.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4,047,158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等经费;
10.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09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工工资,支付职工体检费、残疾人保证金,安全生产、执法、信访维稳等支持部门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500元,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2024年和202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持平原因是:2024年和2025年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6,500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0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编制数有5辆,实际数有3辆。
持平原因: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5年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隆阳区国有林场公厕管理人员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隆阳区国有林场宝盖山林区位于城市面山,是广大市民日常出游休闲的场所。为方便市民,隆阳区人民政府在大宝盖护林点和马鹿场洼子修建了两座免费公厕。根据市区两级安排,隆阳区人民政府把两座免费公厕交给隆阳区国有林场管护打理。为切实加强管护,国有林场需要4名公厕管护人员和公厕维护维修费用。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日均开放时长等于24小时,全年开放天数等于365天,开放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
②质量指标:安全事故发生次数等于0次,设施、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
③时效指标:投诉处理及时率和维护按时完成率不低于9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接待人次大于73000次/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接待对象的满意度不低于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0,130,498.51元,其中,流动资产1,987,883.22元,固定资产净值7,738,954.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403,660.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3,354.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0,433.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1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