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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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323-000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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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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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200000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

1.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3.负责指导、监督和开展对各种交通违法的处理、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约束酒醒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4.承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5.承担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申领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及登记事项更正等业务。

6.承担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培训、考试、审验等工作职责。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秩序、宣传、车管、科技、事故、法制、机动、西邑、金六、大曼、六曼一、六曼二13个中队。大队内设机构当年新增六曼二交警中队,是由于20229月,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交巡警大队转隶至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因而,大队新增六曼二交警中队。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121日至20221024日,隆阳交警共投入警力25450余人次,出动警车5千余辆次,查验机动车35万余辆次,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6789起(其中:交警大队查处88376起,派出所交警中队查处28413起),在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中10类重点违法103541起,其中:酒后驾驶583起,无证驾驶4870起,违法超员829起,超速29起,货车超载16起,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4387起,涉牌涉证445起,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19808起,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72563起。非现场采集录入交通违法1947条,违法处理窗口处理1158条。

2021121日至20221024日,隆阳交警大队辖区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56起,造成13人死亡、5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86,60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8.2%;死亡人数减少14人,下降51.85%;受伤人数减少11人,下降17.74%;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53,800.00元,下降34.92%,四项指数呈四降的态势。其中,死亡事故发生13起,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3,300.00元;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1121日至20221024日,隆阳交警大队辖区共发生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10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65起,下降10.17%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2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453,343.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53,343.1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预算增1,203,328.36元,同比增长7%,主要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29月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交巡警大队转隶至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隆阳交警大队新增六曼二交警中队,同时增加民警10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453,343.12元,其中:本年收入19,453,343.1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53,343.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203,328.36元,同比增长7%,主要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29月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交巡警大队转隶至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隆阳交警大队新增六曼二交警中队,同时增加民警10人,辅警18人。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 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453,343.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453,343.12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7,343.1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295,188.36元,同比增长21%,主要是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增加1,824,01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64,546.7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警务辅助人员)增加1,097,746.20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8,483.16元;项目支出506,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2,953,976.07元,同比下降85%,主要是:一是2023年项目支出中的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资金减少461,960.00元;二是2023年的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没有安排在当年预算中,因而该项目经费减少1,020,300.00元;三是2023年代管户专项资金已计入往来资金中,代管户资金减少862,116.07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8,947,343.12元,其中:人员经费17,585,278.12元;公用经费1,362,065.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506,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506,0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合计17,151,792.20元,主要用于民警的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付智能交通系统运行补助资金;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民警春节慰问经费、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281,897.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485.28元;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625,256.9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321,624.1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1,886.8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000.00元,较上年减少649,000.00元,下降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本单位均无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1,000.00元,较上年减少649,000.00元,下降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0元,纯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9,000.00元,下降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减少原因: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项目经费没有安排在预算中,该项目经费2022年安排了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所以造成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506,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0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62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78,500.00元,同比增14.49%,占基本支出的4%,主要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财政法2020370号文件,自202111日起调整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将日常运行公用经费调整为1万元/.年;同时由于20229月,原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交巡警大队转隶至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大队新增六曼二交警中队,同时增加在职人数10人,造成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0,440,320.29元,其中,流动资产3,780,319.46元,固定资产13,513,519.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146,480.8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2,348.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1,749.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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