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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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918-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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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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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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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全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级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事务。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区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7.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8.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拟订全区电影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电影活动。

10.对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区级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文化产业等专项资金。

11.统筹指导全区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协调全区对外文化交流、中华文化走出去等工作。

13.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区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5.负责联系区内外对外宣传单位和媒体,开展对外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境外交流与合作。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人权问题和涉及西藏、新疆及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7.受区委委托,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区级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8.承担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管理内容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归口管理区融媒体中心。归口领导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区属国有文化企业。领导和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19.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2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学思践悟,切实抓好理论武装。2022年以来,隆阳区委宣传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宣讲。一是抓实集中学习。二是抓实创新讲。三是抓实广泛宣。

2.压实责任,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提高思想认识。及时调整充实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领导队伍,区委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认真落实每季度督查、半年报告等制度,列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年终考核、干部考察等重要内容,要切实压紧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措施有力。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考评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专项巡察内容和《隆阳区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组织开展了2轮意识形态专项巡察,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舆情处置能力,维护清朗的网络生态。

3.守土尽责,营造隆阳高质量发展舆论氛围。舆论引导高质高效。聚焦巩固壮大主流舆论,不断强化新闻舆论工作的深度、广度、精度。对外宣传稳步推进。按照省委对开展国际传播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制发了《隆阳区对外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工作规则》,建立对外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系统策划十四五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发展、传统民俗文化发展等主题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媒体融合提质增效。不断完善“12345”建设模式,依托新华社云融平台、云南省广播电视台七彩云平台,建成了中央、省、市、区四级主流媒体阵地。

4.典型引领,深入开展全社会精神文明培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组织开展了第十六届隆阳区文明城镇、第八届隆阳区文明单位和第二届隆阳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评选,2022年命名第十六届隆阳区文明村镇70个、第八届隆阳区文明单位67个,第二届隆阳区文明家庭20户、文明校园26所。全区现有全国文明村3个、文明校园2所,全国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数全市第一;省级文明单位18个、文明村11个、文明家庭2个、文明校园4所;市级文明单位33个、文明村镇89个、文明家庭4户、文明校园17所,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90.42%,全市第一。扎实做好文明实践工作。持续巩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省级试点功能,提升所、站文明实践能力,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在各行业,充分用好用活隆阳红色资源,持续开展四史教育;在学校,着力推进学生思政教育走深走实;在基层,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推进全社会形成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风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理论股、宣传股、网信股、广电出版监管股、精神文明建设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8,215,681.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5,681.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98,661.95元,增长94.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98,661.95元,增长94.8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4人造成2022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保险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收入中宣传工作经费增加343,578.76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增加688,500.00元、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87,650.00元、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增加200,000.00元、2022年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经费增加989,416.50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529,000.00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经费增加566,13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8,446,925.98元。其中:基本支出4,123,297.82元,占总支出的48.81%;项目支出4,323,628.16元,占总支出的51.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69,787.33元,增长88.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6,090.52元,增长18.92%;项目支出增加3,313,696.81元,增长328.1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4人造成2022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中宣传工作经费增加343,578.76元、地方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及运维经费增加83,082.28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增加688,500.00元、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87,650.00元、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增加200,000.00元、2022年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经费增加989,416.50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529,000.00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经费增加566,13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3,297.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74,752.82元,占基本支出的91.55%,人均支出121,766.2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8,545.00元,占基本支出的8.45%,人均支出11,243.3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23,628.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区委宣传部财政代管户工作经费支出231,244.38元,用于日常宣传工作开支。

2.2022年春节慰问经费支出16,600.00元,用于慰问基层新闻工作者。

3.宣传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0元,用于确保完成2022年区委宣传部工作计划。

4.保山市2021年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运行维护市级补助经费支出44,000.00元,用于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运行维护。

5.地方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及运维经费支出83,082.28元,用于地方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及运维。

6.2022年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运行维护市级补助经费支出17,000.00元,用于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运行维护。

7.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583,500.00元,用于2021年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费、应急广播运维费。

8.2021年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87,650.00元,用于癞石头山发射台运行维护。

9.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支出200,000.00元,用于2021年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

10.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05,000.00元,用于转播台运行维护。

11.2022年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经费支出989,416.50元,用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2.2021年云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对下转移支付经费支出800,000.00元,用于拨付保山市永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保山院派南红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文化产业扶持资金。

1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331,755.60元,用于稳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相关开支。

14.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234,379.40元,用于稳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相关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5,681.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6%。与上年相比增加3,738,542.95元,增长83.5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4人造成2022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082,452.43元,主要为宣传工作经费增加343,578.76元、地方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及运维经费增加83,082.28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增加688,500.00元、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87,650.00元、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增加200,000.00元、2022年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经费增加989,416.50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529,000.00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经费增加566,13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3,5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6%。主要用于宣传事务3,003,547.00元,其中:行政运行2,486,947.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16,6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90,08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7%。主要用于新闻出版电影139,440.00元,其中:电影139,440.00元;广播电视3,084,513.78元,其中:传输发射144,082.28元、广播电视事务874,865.00元、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65,566.5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66,135.00元,其中: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800,000.0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6,135.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29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37,922.7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9,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8,322.7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3.57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3.5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9,74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9,749.53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42,502.90元、事业单位医疗34,108.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0,569.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68.5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9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我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11.00元,增长2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11.00元,增长21.9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增加611.00,主要为本年接待外媒莅隆采访较上年增加2批次14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3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外媒莅隆采访、莅隆拍摄采访残障人士、采访咖啡产业发展、开展首届咖农冲煮赛报道、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采访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545.00元,比上年增加138,069.25元,增长65.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具体开支如下:办公费31,000.00元、水费30,000.00元、电费6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391.00元、工会经费44,15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8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5,097,765.64元,其中,流动资产1,071,161.59元,固定资产4,026,604.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50.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8,0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8,0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8,05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7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