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91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1号),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指导下,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 职能,发展隆阳区残疾人事业。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 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维权、辅助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 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7.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核发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10.开展对残疾人事业的区内外交流与合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做好残疾人基本康复和辅助具适配服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高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率和辅助器具适配率,让更多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改善生理功能,充分参与社会生活融入社会。
2.稳步实施扶残助学项目,继续对当年考取大学的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做好区特殊教育学校、保山市关爱学校就读的隆阳籍残疾学生的帮扶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
3.抓实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一是转变培训模式,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把就业作为培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减少无实质意义的引导性培训投入,寻找更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技能培训项目,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针对残疾人设置合理的就业岗位,对招用残疾人的企业按照政策给予支持和奖励。探索与企业合作开设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或“就业示范点”,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三是加大残疾人创业帮扶力度,加强对残疾人产业扶持成效的跟踪和指导,确保扶持一户,增收一户。
4.做好残疾人各项民生事业。重点开展好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计划”项目,为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结合重度残疾人居住分散的问题,组建乡村托养服务团队,并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建立一支专业稳定的服务团队,按照分片包村的方式就近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照料和护理服务,补齐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短板,提高残疾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5.加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覆盖面。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结合全区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整合部门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为贫困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将残疾人无障碍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和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由专业的第三方施工力量,帮助残疾人硬化院场、安装马桶、坡道、扶栏扶手,消除残疾人家庭通行障碍,让残疾人能实现基本的生活自理,减轻家属照料负担,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重拾生活信心和希望。
6.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做好政策性残疾人兜底救助、扶贫解困、信访维权工作;继续执行好贫困残疾人困难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好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非重度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医疗保险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好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评定补贴等各项救助的申请审批与资金发放工作。
7.加强《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针对重度残疾无法出门人员,探索建立预约上门办证模式,定期组织下乡入户免费办证服务,解决重度残疾人办证难的问题。
8.加快隆阳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进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残联交办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康复组织联络股和教育就业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5,664,718.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4,519.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9.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6,424.94元,下降5.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6,505.22元,下降5.9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80.28元,增长67.62%。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变动和工资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员及公用业务经费收入减少865,484.04元,其中: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减少648,039.46元,社会保障缴费减少99,988.04元,单位运转公用业务经费减少117,456.54元;二是本年度安排的中央、省市安排的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与扶贫以及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08,978.82元,其中: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收入减少70,152.50元,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收入增加318,794.29元,其他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收入增加12,285.28元,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收入增加248,051.75元;三是税务局返还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其他收入增加80.2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5,664,519.71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645.28元,占总支出的26.97%;项目支出4,136,874.43元,占总支出的73.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6,505.22元,下降5.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5,484.04元,下降36.17%;项目支出增加508,978.82元,增长14.0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变动和工资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员及公用业务经费支出减少865,484.04元,其中: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减少648,039.46元,社会保障缴费减少99,988.04元,单位运转公用业务经费减少117,456.54元;二是本年度安排的中央、省市安排的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与扶贫以及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08,978.82元,其中: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支出减少70,152.50元,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支出3187,94.29元,其他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支出增加12,285.28元,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支出增加248,051.7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7,645.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4,220.87元,占基本支出的86.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3,424.41元,占基本支出的13.32%,人均支出22,602.7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36,874.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残疾人康复资金支出530,000.00元;
2.残疾人就业资金支出1,889,783.39元;
3.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支出70,744.80元;
4.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646,346.2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8,173.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94%。与上年相比减少604,556.97元,下降13.08%,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变动和工资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员及公用业务经费支出减少865,484.04元,其中: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减少648,039.46元,社会保障缴费减少99,988.04元,单位运转公用业务经费减少117,456.54元;二是本年度安排的中央、省市安排的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与扶贫以及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60,927.07元,其中: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支出减少70,152.50元,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收入支出318,794.29元,其他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支出增加12,285.2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2,59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资金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158,054.40元,行政运行资金1,241,890.95元,残疾人康复资金530,000.00元,残疾人就业资金1,889,783.39元,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70,744.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失业保险缴费)919.5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58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资金65,364.70元,事业单位医疗资金4,773.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50,678.8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资金(工伤保险缴费)4,762.9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22,97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1,977.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65%,完成年初预算的6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97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197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用未形成实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592.73元,增长24.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44.73元,增长2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48.00元,增长81.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4144.73元,主要为本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阳光家园托养、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任务较重,下乡用车较多汽油费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增加448.00元,主要用于省福利基会、狮子会云南代表处调研助学、康复工作及瓦窑地震5.02受灾残疾人捐赠项目工作公务接待2批次12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信访维权、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托服务等专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福利基会、狮子会云南代表处调研助学、康复工作及瓦窑地震5.02受灾残疾人捐赠项目工作公务接待2批次1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424.41元,比上年减少117,456.54元,下降36.60%,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人员变动导致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业务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16,334.39元,水费264.60元,电费30,00.00元,差旅费34,701.00元,会议费40,2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工会经费15,97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77.72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68,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0.7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慰问品。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11,121,423.45元,其中,流动资产293,302.83元,固定资产1,116,288.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711,831.06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461.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022.66元(具体为固定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081.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081.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081.0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081.0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