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5687-7/20240911-00001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9-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以所辖国有土地为核心的国有资产和垦区公共事务管理,保障农场管委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场社区管委会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场社区管委会的执政基础。搞好农场社区管委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农场社区管委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发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场社区管委会社会稳定。发展文教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持之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发挥农场服务隆阳中心大局的作用。聚焦省委、市委、区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中心工作,狠抓任务落实,多措并举促发展。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农场社区党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两个清单”,做好日常廉政谈话提醒,使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续巩固“作风问题大整治”成果,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四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好班子,管好“关键少数”,常态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引领作用。

2.意识形态工作。

围绕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拓意识形态领域,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以来共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3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扎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利用周例会、“三会一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云岭先锋”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方式,坚持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线上学”和“线下学”相结合,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现已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二是强化网上正面宣传,积极防范化解网上舆情风险。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遵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清除错误思潮和不良信息;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利用宣传展板、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3.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农场社区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相关精神和党建书目,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二是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农场党委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根主线,通过党员自学和党委组织培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纳入“三会一课”、“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主题教育、“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班当中,截止目前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14场次,宣讲3场次。三是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委牵头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制定《中共潞江农场社区委员会2023年“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总体方案》、《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清单》、《潞江农场社区管委会2023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确定2023年党建工作目标,确保在年底完成,取得实效,同时将任务细化到人,确保件件工作有责任人,件件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开展实践和特色活动。第一,农场社区党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一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对能到会的23名党员进行培训。第二,开展“党旗红映高黎贡.善洲故里先锋行”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第三开展党员入户大走访、风险隐患大清理专项行动。按照1名党员挂8名职工进行走访,了解职工群众实际情况和困难。

4.农场改革工作。

一是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曹坚等26名同志任命职务的通知》(隆政任〔2023〕1号)精神,对农场公司董事人员及班子成员重新进行任免,进一步加强了农场公司董事及经营班子力量,完善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层级,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人力资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解决企业招人留人困难,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等问题。二是组织实施《垦区特色产业“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区域统筹协调,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品牌打造和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依托潞江坝热作区地理、环境优势,充分挖掘和发挥热带经济作物品牌效应,打响“老桥龙眼”“同恳老水井咖啡”品牌,重点打造赛格莲雾基地及金塘队释迦果基地,推进“三品一标”提升行动,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三是潞江农场按照区级划转方案要求逐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及资产划转工作。公司委托云南正沅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待审计报告出具后,将对土地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四是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8月,潞江农场社区管委会、潞江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完成工会委员会的选举。五是农场居民住房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潞江农场居民住房登记发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居民住房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全体干部职工分为5个工作组对辖区内住房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摸排居民家庭结构情况、房产数量、地址、用途、权属、宗地面积、建筑面积、首次建房时间、原始户主、现住户主、相关产权证明、办证意愿等数据信息,完成入户摸底调查1061户。

5.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实施完成赛马坝队、老桥队提水灌溉项目,总投资132万元。二是积极组织申报云南农垦欠发达国有农场下达年度计划任务项目,大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纳入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2023年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共2个,分别为:潞江农场赛格队经济林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已经完工,近期组织验收,项目资金153万元;潞江农场小平田队芒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预计12月底实施完成,项目资金25万元。

6.社会事务工作。

(1)文化工作。坚持“资源共用、资产共建、活动共办、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文化产业和工会组织、老年大学发展,结合老年大学办学,开设舞蹈、合唱、书法、太极课堂,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开放农家书屋、职工之家,开展好公共文化服务。

(2)社会救助工作。严把审批关、公示关,动态化管理低保停发8户、8人,新增低保4户4人,发放临时救助17户合计5.6万元,办理医疗救助 1人。录入维护残疾人信息更新77人。

(3)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树立底线思维,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国家安全、食品安全、防震减灾集中宣传3场次,开展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多样性保护宣传,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检查4场次,认真排查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点,粘贴标识标牌,依托安全生产主题月等活动,开展消防、地震应急演练,认真执行“林长制”,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食品安全、森林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单位公职律师制度,目前在册登记公职律师1名在制定决策和实施重点项目、签署合同时,都由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实现开展精准务实的普法专项行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次,包括“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活动,反恐怖主义、反邪教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全民国防安全教育”宣讲等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的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做好日常维稳和命案防控工作,全覆盖开展家庭风险评估,干部包保排查出的高风险家庭、吸毒人员、刑满解矫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病患者,定期走访,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起,多渠道维护辖区内和谐稳定。

(5)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完成户厕改造任务15座。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机关全体领导干部义务投工投劳120人次,组织辖区内14个居民小组常态化开展卫生治理,在芒丈队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利用闲置的废弃砖瓦等改造为花台小景观,人居环境面貌得到大幅度提升。

(6)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合作,签订招商引资合作项目协议、意向书或项目落地实施。做好产业发展,做强一产,稳住1000亩的优质咖啡、打响潞江农场“老水井”咖啡、“老桥牌”龙眼、“摸摸香”芒果绿色牌。积极引进具有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农场公司农业产业基础、生产经营能力,发挥农场土地规模优势,高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果蔬、咖啡等农业产业基地,对产业基地的闲置或低效土地资源进行盘活利用增效。截止2023年11月潞江农场已有效对接12家企业并与两家企业签订相关合作框架协议、租赁协议,并形成投资300万元。其中依托潞江坝热作区地理、环境优势,重点打造好赛格莲雾基地及金塘队果蔬基地,推进“三品一标”提升行动,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

(7)土地整治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隆阳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将土地整治项目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紧,做实做细群众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香树队土地流转63户814.467亩、大坝队16户62.34亩、五一队11户21.66亩。

(8)化债工作。潞江农场拖欠企业账款共2笔,完成化解1笔。一是潞江农场咖啡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70.03万元,已支付15万元,债务实际余额55.03万元,已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保密协议、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公司承诺书,“一债一策”方案已通过区级审核,已按程序申请债券资金34万元,11月29日已拨款。二是潞江农场赛马坝队、老桥队提水灌溉建设项目总投资132万元,已支付2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竣工决算,完成后即可按照结算金额签订相关协议送审化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5,486,372.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6,372.1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4,502.20元,增长16.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4,502.20元,增长16.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因在职人员变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调出4人,调入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退休1人,新招录1人,死亡1人,使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较上年减少41,759.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较上年增加44,695.0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较上年减少1,193.42元,死亡抚恤收入较上年增加192,608.00元;卫生健康支出科目行政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减少22,406.03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减少14,234.0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加996.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7,707.02元,因2023年3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资金由单位直接发放至个人,使其他卫生健康收入较上年增加210,000.00元;因2023年项目与2022年项目不同,使农林水支出科目农垦运行收入较上年减少678,511.71元,农村社会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4,6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收入较上年不变,生产发展收入较上年增加1,55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农村危房改造收入较上年减少28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5,486,372.11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572.11元,占总支出的62.75%;项目支出2,043,800.00元,占总支出的37.2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4,502.20元,增长16.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18,097.80元,下降13.08%;项目支出增加1,282,600.00元,增长168.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3,224,231.76元,较上年减少558,892.11元,减14.77%,因在职人员变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调出4人,调入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退休1人,新招录1人,死亡1人等导致的基本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175,951.40元,津贴补贴支出较上年减少225,543.00元,奖金支出较上年减少40,986.00元,绩效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91,14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41,759.52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减少3,870.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29,388.0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减少6,255.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34,846.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队干部经费较上年减少171,448.80元,抚恤金较上年增加192,608.00元,因2023年3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资金由单位直接发放至个人,使医疗费补助较上年增加210,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减少283,4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218,340.35元,较上年增加40,794.31元,增22.98%,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5,685.30元,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5,26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4,831.01元,工会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54.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8,000.00元。项目支出2,043,800.00元,较上一年增加1,282,600.00元,增168.50%,因2023年项目与2022年项目不同,使较上年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50,0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6,000.00元,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210,000.00元,“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增加460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288,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2,572.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4,231.76元,占基本支出的93.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8,340.35元,占基本支出的6.34%,人均11,491.6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3,8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对1名护林员补助25,200.00元。

2.2023年省属困难企业(含农垦系统)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资金:对3名离休干部70,000.00元/人进行补助,共计补助210,000.00元。

3.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20年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对辖区内2户危旧房户9,000.00元/户进行补助,共计补助18,000.00元。

4.“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2020年度“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对辖区内40户厕所革命户115元/户进行补助,共计补助4,600.00元。

5.涉农统筹整合潞江农场赛格队经济林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通过560亩经济林果种植基地建设,其中:新建引水灌溉沟渠2.44千米,建设生产道路1.4千米,使项目区560亩经济林果种植基地,农业灌溉发展得到保证,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增产增收,有效改善经济林果运输条件可实现项目年均增加产值20万元,建成后受益职工群众家属70户230人,同时改善该生产队的交通运输情况,解决职工群众出行和农副产品运输的难题,通过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的进行种植结构调整,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目前该项目已施工完毕,成功验收,支付工程款1,530,000.00元。

6.涉农统筹整合潞江农场小平田队芒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通过解决100亩芒果种植基地生产用水,配套建设100立方米农业生产用水蓄水池1座,30立方米农业生产用水调节池1个,架设DN50农业生产用水主管1.4千米,配水管道1.3千米,修复农业生产用水水源点1个等项目建成,使受益职工群众家属56户197人,项目降低农场芒果产业区生产成本生产条件改善亩均降低生产成本150元以上,生产条件改善带动农业亩均产量增加50斤以上,增强农场职工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芒果产业增量增产增收和农业观光旅游收入,进一步拓展群众增收渠道,实现群众增收多元化,带动职工群众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农场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较大提高。目前该项目已施工完毕,成功验收,支付工程款250,000.00元。

7.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6,372.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64,502.20元,增长16.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3,224,231.76元,较上年减少558,892.11元,减14.77%,因在职人员变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调出4人,调入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退休1人,新招录1人,死亡1人等导致的基本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175,951.40元,津贴补贴支出较上年减少225,543.00元,奖金支出较上年减少40,986.00元,绩效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91,14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41,759.52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减少3,870.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29,388.0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减少6,255.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34,846.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队干部经费较上年减少171,448.80元,抚恤金较上年增加192,608.00元,因2023年3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资金由单位直接发放至个人,使医疗费补助较上年增加210,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减少283,4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218,340.35元,较上年增加40,794.31元,增22.98%,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5,685.30元,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5,26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4,831.01元,工会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54.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8,000.00元。项目支出2,043,800.00元,较上一年增加1,282,600.00元,增168.50%,因2023年项目与2022年项目不同,使较上年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50,0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6,000.00元,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210,000.00元,“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增加460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288,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5,73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072.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695.08元,死亡抚恤192,60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0.0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7,42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1,014.93元,事业单位医疗80,777.6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5,096.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31.93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515,215.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0%。主要用于:农垦运行2,705,415.77元,农村社会事业4,6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25,200.00元,生产发展1,78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18,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29,787.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29,787.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787.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29,787.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国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831.01元,增长50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831.01元,增长50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6月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划拨至我单位1辆迈腾轿车,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划拨至我单位1辆吸粪车,2022年2辆公务用车实际使用为7个月,而2023年公务用车实际使用为1年,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较去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340.35元,比上年增加40,794.31元,增长22.9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55,685.30元,差旅费减少15,268.00元,工会经费减少454.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4,831.01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8,0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3,931.70元、差旅费28,128.00元、工会经费32,59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87.65元、其他交通费63,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潞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332,432.85元,其中,流动资产267,559.35元,固定资产64,873.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635.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0,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