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913-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1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以所辖国有土地为核心的国有资产和垦区公共事务管理,保障农场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场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农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发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场社会稳定;发展文教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产业方面。目前,我场以芒果种植为主,咖啡种植面积75.8亩,产量22吨,产值300,000.00元;蔬菜种植79.07亩(套间种),产量739吨,产值40,900.00元;芒果种植面积307亩,产量3280.5吨,产值22,679,000.00元。
2.落实社保保障及各项惠民政策方面。2023年农场职工和居民均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理顺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享受低保72户,111人,发放低保金6,000,000.00余元,临时救助12人,发放救助资金41,000.00元。春节慰问职工182人,慰问品总金额50,000.00多元。并在此期间成立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3.党的建设方面。一年来,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在第一议题制度中。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贯穿党支部工作始终,形成常态化。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结合农场文化制定《新城农场开展“学习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建设新隆阳”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各项活动。
4.项目建设情况。完成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人畜饮水建设项目,总投资1,400,000.00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70,000.00元,自筹30,000.00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各种阀井、电线杆、供电线路、砼镇墩、净化设备、取水泵站等。10月27日在云南政府采购网(第二次)公开招投标,由云南路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368,300.00元中标,并于10月30日签订施工合同,现正处于施工建设中。完成隆阳区新城农场咖啡、果蔬种植基地灌溉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灌溉沟渠475米,涉农资金投入150,000.00元。采用竞争性询价方式对项目进行招投标,由云南路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采用低价中标方式,中标金额149,376.28元,于10月15日开工建设。完成隆阳区新城农场咖啡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新城农场种植瑰夏咖啡20亩,总投资230,000.00元。资金来源:隆阳区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230,000.00元。2023年9月12日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由云南滔昇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229,500.00万元,现已完成种植。
5.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农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收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农场社区管委会与农场企业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工作人员补助待遇和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确由农场社区管委会或属地乡镇申报实施,农场企业办社会职能基本剥离。改善民生和政策保障落实加强,农场经济社会发展和专项发展已纳入区政府“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加强,水、电、路等民生项目得到改造和提升。二是土地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隆阳区新城农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第一期涉及新城农场六个居民小组(一组、二组、四组、五组、八组、九组),涉及土地整治面积4004亩,涉及职工群众378户1142人。现已进入农户青苗补助和租金兑付阶段。
6.人居环境建设。场区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环境卫生整治有序开展,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得到遏制,家家呈现出“人居环境要搞好,人人参与勤打扫”的良好氛围,全场环境面貌得到“质”的改善。二是进行了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加强垃圾分类知识普及。
7.综治维稳工作稳步开展。辖区全面入户走访3次,充分了解家庭内外矛盾,涉及558户,其中无风险531户,一般风险7户(精神病4户,吸毒2户人,矛盾纠纷1起1户),高风险3户(精神病1人户已送象山医院治疗,矛盾纠纷1起2户已判决待履行)。矛盾纠纷排查10起,已化解8起,未化解1起已判决履行。吸毒人员管理涉及30人,对风险家庭、重点人员、矛盾纠纷安排了包保责任人,签订了包保责任书,并制定了相应包保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林水及国土和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5,524,685.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4,685.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4,976.43元,下降3.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4,976.43元,下降3.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补发以前年度奖金、津贴,社会缴费基数调整等导致。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较上年减少22,009.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增加148,683.83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647.05元;
2.行政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减少21,680.16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减少23,737.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7,161.2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8,469.7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增加140,000.00元;
3.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人员公用经费收入减少1,000.00元;
4.农林水收入较上年减少542,944.56元其中:农垦运行收入减少542,944.56元、农村社会事业收入增加4,65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较上年增加12,6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1,375,000.00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增加1,375,000.00元、生产发展增加169,5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较上一年减少34,700.00元。
5.住房保障科目农村危房改造较上一年减少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5,524,685.68元。其中:基本支出3,599,035.68元,占总支出的65.14%;项目支出1,925,650.00元,占总支出的34.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4,976.43元,下降3.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2,026.43元,下降11.38%;项目支出增加247,050.00元,增长4.7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补发以前年度奖金、津贴等导致的基本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125,498.00元,津贴补贴支出较上年减少161,187.00元,奖金支出较上年减少31,862.17元,绩效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59,98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22,009.92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148,683.8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32,512.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减少20,065.8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35,794.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132,261.00元;公用经费支出341,034.35元,较上年减少61,124.87元,下降15.12%,减少的原因是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1259.45元,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8,709.72元,劳务费较上年增加22,5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48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45,693.6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000.00元。项目支出1,925,650.00元,较上一年增加247,050.00元,增长14.72%,增加的原因是: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护林员报酬)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12,6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较上年减少潞江镇新农社区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775,000.00元、隆阳区新城农场芒果分选及初加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00,000.00元,生产发展资金较上年减少隆阳区新城农场芒果“峡谷阳光”品牌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10,000.00元、增加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咖啡示范园种植项目资金229,500.00元、隆阳区新城农场咖啡、果蔬种植基地灌溉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较上年减少34,7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农村社会事业资金中2019年、2020年度“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4,650.00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较上年增加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人畜饮水建设项目资金1,370,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2023年省属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资金14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99,035.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58,001.33元,占基本支出的90.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1,034.35元,占基本支出的9.48%,人均17,949.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5,65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护林员报酬)专项资金:发放护林员2022年第4季度补助6,300.00元。
2.2023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护林员报酬)专项资金:发放护林员2023年度补助25,200.00元。
3.2019年度“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对辖区内30户户厕改造以每户15元进行补助,共计补助450.00元。
4.2020年度“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对辖区内42户户厕改造以每户100.00元进行补助,共计补助4,200.00元。
5.2023年省属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资金:对2名离休干部每人70,000.00元进行补助,共计补助140,000.00元。
6.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咖啡示范园种植项目资金:在新城农场种植瑰夏咖啡20亩,总投资229,500.00元,园区安装节水灌溉DN40-20管道1000米、土地平整、100立方米蓄水池1个、种苗购置4500株及栽种,每年管护费用,每亩投资11,500.00元,项目建成后,可以解决2-3人就业问题,三年投产后,每年可收获咖啡米4500kg,增加收入70,000.00元,第四年以上,每年收入150,000.00元以上。
7.隆阳区新城农场咖啡、果蔬种植基地灌溉建设项目资金:在新城农场投入150,000.00元,实施咖啡、果蔬种植基地灌溉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灌溉沟渠475米。项目建成后,满足社区200亩蔬菜咖啡种植示范园灌溉需求,促进社区54人22户增收。每年可增加产值≥40,000.00元,群众满意度≥90%。
8.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人畜饮水建设项目资金:新建各种阀井3座,电线杆3棵,供电线路180米,C15砼支墩、C15砼镇墩200个,净化设备1套;取水泵站2座,过滤设备2套,DN100-20衬塑热镀锌钢管10400米,水表700个,配套DN100-DN32闸阀、泄压阀,各式法兰盘等,完成投资1,370,000.00 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4,685.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4,976.43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补发以前年度奖金、津贴等导致的基本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125,498.00元,津贴补贴支出较上年减少161,187.00元,奖金支出较上年减少31,862.17元,绩效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59,98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22,009.92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148,683.8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32,512.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减少20,065.8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35,794.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132,261.00元;公用经费支出341,034.35元,较上年减少61,124.87元,下降15.12%,减少的原因是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1,259.45元,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8,709.72元,劳务费较上年增加22,5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48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45,693.6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较上年减少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000.00元。项目支出1,925,650.00元,较上一年增加247,050.00元,增长14.72%,增加的原因是: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护林员报酬)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12,6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较上年减少潞江镇新农社区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775,000.00元、隆阳区新城农场芒果分选及初加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00,000.00元,生产发展资金较上年减少隆阳区新城农场芒果“峡谷阳光”品牌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10,000.00元、增加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咖啡示范园种植项目资金229,500.00元、隆阳区新城农场咖啡、果蔬种植基地灌溉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较上年减少34,7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农村社会事业资金中2019年、2020度“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4,650.00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较上年增加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人畜饮水建设项目资金1,370,00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2023年省属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资金14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5,73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0,085.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683.83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4.5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57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5,044.76元、事业单位医疗69,366.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4,131.7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33.93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669,37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2%。主要用于农垦运行2,883,725.16元、农村社会事业4,65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1,500.00元、生产发展379,500.00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37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9,68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9,680.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8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9,68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5,693.60元,下降6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693.60元,下降6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出差人次和出车次数,导致车辆燃料费较上年减少支出28,680.00元、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较上年增加支出17,013.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出差及下队、山林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034.35元,比上年减少61,124.87元,下降15.2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1,259.45元,差旅费减少48,709.72元,劳务费增加22,5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3,481.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5,693.6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参公管理人员公车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949,245.79元,其中,流动资产884,373.29元,固定资产64,872.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392.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8,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8,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8,3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8,3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