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50911-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内容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坚强领导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区委“3815战略”目标,扎实履职、依法监督,助力隆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学深悟透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特别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部署要求,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跟踪问效,强化监督刚性。自觉把人大工作重点和履职重点放到推动隆阳高质量跨越发展上去思考、谋划和推进,紧跟区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围绕全区经济发展、项目落实、产业升级、教育提质、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全力支持、服务好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发挥代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生活在人民中间,与人民群众具有天然的密切联系。要在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广泛吸纳人大代表及社会各方意见,从各层级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落实到位。
4.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强化人大常委会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夯实政治机关建设基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抓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及反腐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及家庭助廉活动。健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各项制度,着力增强制度执行力。主动争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高质量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密切联系交流,提升全区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9,838,55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8,558.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4,230.21元,下降2.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4,230.21元,下降2.7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1,145,354.08元,主要为本年度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项目,另外将人大综合业务经费纳入项目支出进行核算;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81,625.73元,主要为人大综合业务经费增加508,861.76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减少2,768.63元,人代会会议经费减少51,732.60元,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减少87,000.00元,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增加10,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9,838,558.92元。其中:基本支出8,881,145.16元,占总支出的90.27%;项目支出957,413.76元,占总支出的9.7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4,230.21元,下降2.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5,855.94元,下降7.84%;项目支出增加481,625.73元,增长101.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1,145,354.08元,主要为本年度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项目,另外本年度将人大综合业务经费纳入项目支出进行核算;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81,625.73元,主要为人大综合业务经费增加508,861.76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减少2,768.63元,人代会会议经费减少51,732.60元,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减少87,000.00元,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增加10,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81,145.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77,534.62元,占基本支出的92.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3,610.54元,占基本支出的7.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7,413.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人大综合业务经费508,861.76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开支,含:办公费、常委会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外出培训费、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劳务费等。
人代会会议经费437,752.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餐费食宿费及会场费材料费。
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0,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8,558.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74,230.21元,下降2.71%,完成年初预算的88.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08,30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5%,完成年初预算的80.2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232,354.90元,人大会议437,752.00元,事业运行38,19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1,000,000.00元的人代会会议经费,本年度实际发生支出437,752.00元;人大综合业务经费经费预算1,2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使用508,861.76元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4,36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8%,完成年初预算的171.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9,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7,708.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6,812.42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0,800.00元,死亡抚恤283,114.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4.1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公益性岗位补贴、死亡抚恤等项目进行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5,89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48,887.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7,345.1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662.8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基数得到增加,社保基数相应得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3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51.50元,下降71.8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3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3.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51.50元,下降71.86%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051.50元,下降71.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51.50元,下降71.8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3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51.50元,下降71.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地人大赴隆开展工作调研接待及商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610.54元,比上年减少1,145,354.08元,下降61.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项目,另外本年度将人大综合业务经费纳入项目支出进行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日常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974,251.16元,其中,流动资产773,659.36元,固定资产200,591.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793.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778.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08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449.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089.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089.5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