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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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50911-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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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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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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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6号),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2.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莅隆的接待服务工作。

3.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

4.落实省内外各州市和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

5.负责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率团赴外省、州市和县区考察的前站接洽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

6.参与区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掌握接待信息。

7.联系协调上级接待部门,指导全区接待工作,加强全区接待系统网络建设,抓好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

8.参与隆阳外宣,积极宣传推介隆阳,树立隆阳良好形象,不断提高隆阳知名度

9.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和接待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动党的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抓实干部思想教育。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会议讨论、应知应会测试和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全体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首先学习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控,加强党的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政治鉴别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区接待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主要领导上专题党课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二是抓实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好支部工作条例,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从严从实做好党员积分、承诺践诺、党费收缴等各项党务工作。今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10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按照“一机关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的思路,结合实际,提出打造“接之有礼,待而有方”品牌,争当接待服务先锋的模范机关,坚持把学习作为第一课程,把忠诚作为第一准则,把服务作为第一职责,促进全员干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双提升。三是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重点聚焦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采取中心组示范学、党支部跟进学、集中研讨学、专题辅导学和党员个人自学“五学”联动的形式,结合读书班、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学习,围绕新旧对照、重要章节、处分规定等进行交流研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读书班1期、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2次、党员大会专题研讨4次。

2.严规守纪促进公务接待服务规范化。一是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区若干文件精神,按照“有利公务、简化礼仪、严控标准”的要求,围绕“细致、精致、极致”的目标,严格接待审批程序、接待范围、接待标准,不断强化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坚决杜绝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及铺张浪费。20241月至10月,共完成接待任务150批,接待来宾1523人次,支出接待费28.12万元。二是务实创新提升接待管理水平。根据全年学习计划,在每周工作例会中安排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要求等文件学习,开展隆阳区特色饮食文化、咖啡冲泡、接待礼仪等培训,组织区委食堂工作人员到区内各定点接待场所学习;5月份,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审计局、区接待办配合,组成3个检查组,抽取了7个区直单位、1个乡镇就2021年以来财务报销凭证包括接待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已交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接待管理工作。三是深入解读学习新《规定》和新《办法》推动规定落实落细。新《规定》和新《办法》发布后,区接待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中学习、集中研讨,并对照旧版规定进行了逐条逐句逐字深入细致的对比分析,深入把握对规范和强化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此外,区委常委会于3月听取了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精神,并就全区下步公务接待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目前,拟定的《隆阳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收集意见建议。

3.从严抓实作风建设营造浓厚廉政氛围。一是一以贯之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年初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始终绷紧“一岗双责”之弦,对所分管股室、领域实行日常监管,对所分管股室、领域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等各项制度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均上会研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二是纵深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建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莫让年轻有为成“妄为”》上下集、《“看片人”成“片中人”》《糊涂官出行记》《境鉴》,召开干部职工违规饮酒问题整治专题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违规饮酒自检自查,排查自身风险隐患问题,签订《隆阳区防范和杜绝违规饮酒承诺书》,通报学习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和廉政家访,年内开展廉政家访5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2次,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次。三是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制定我办“三服务”清单,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下基层工作;脱贫攻坚后续帮扶和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创文、创卫、东河治理、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等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1,031,511.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496.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98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1,929.18元,下降22.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1,932.36元,下降22.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18元,增长26.95%。主要原因是:

一是人员经费减少67,626.19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7,626.19元,主要变动为调出行政人员1名;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2,666.00元、津贴补贴减少37,295.00元,奖金增加11,190.00元,绩效工资增加8,95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6,468.00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652.4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691.9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6,617.81元。

二是公用经费减少17,913.8元,其中:办公费减少22,751.05元,水费增加2,478.25元,电费减少3,170.37元,差旅费减少13,364.00元,工会经费减少2,7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6,000.00元。

三是项目支出减少216,392.37元,主要原因为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坚持执行过紧日子,持续推进“光盘行动”,优先安排食堂用餐,区直接待部门接待经费项目减少188,709.00元;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减少27,683.37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2,703.37元、差旅费增加14,98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1031496.30元。其中:基本支出738552.80元,占总支出的71.60%;项目支出292943.50元,占总支出的28.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1,932.36元,下降-22.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539.99元,下降10.38%;项目支出减少216,392.37元,下降42.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67,626.19元、公用经费减少17,913.8元、项目支出减少216,392.3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8,552.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9,296.49元,占基本支出的96.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256.31元,占基本支出的3.96%,人均4,87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943.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一是区直接待部门接待经费项目支出284,811.00元,主要用于完成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二是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8,132.50,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496.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01,932.36元,下降22.64%,完成年初预算的61.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1,41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5%,完成年初预算的57.7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59,219.00元、公用经费支出29,256.31元、项目支出292,943.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出1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59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669.12元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6.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出1名行政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6,46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48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58,481.5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107.32元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92.4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类保险基数缴费提高,导致卫生健康支出超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0元,决算为284,8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709.00元,下降39.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0元,决算为284,8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5.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709.00元,下降39.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4,8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88,709.00元,下降39.8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4,8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709.00元,下降39.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0元,决算为284,8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坚持执行“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推进“光盘行动”,优先安排食堂用餐,2024年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各级要求“三公”经费逐年递减10%,且“三公”经费不能超过预算,每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都在逐年递减,主要是上一年强化招商引资原因接待费支出与今年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有差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709.00元,下降39.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4,8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坚持执行“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推进“光盘行动”,优先安排食堂用餐,2024年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各级要求“三公”经费逐年递减10%,且“三公”经费不能超预算,每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都在逐年递减,主要是上一年强化招商引资原因接待费支出与今年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有差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工作,共完成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接待任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分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资产总额32,131.28元,其中,流动资产13,768.24元,固定资产14,593.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69.5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71.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41.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