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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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50915-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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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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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1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局机关: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并做好文化品牌和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2.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图书馆:

14.为全区人民提供图书资料的查询、借阅、流通服务。

文化馆:

15.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文管所:

1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事业股、旅游事业股、文物和博物股、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智慧文旅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

3.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4.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

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

4.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含工勤人员4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离休0人,退休54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民生实事为导向,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强基提质融合行动,全区24个文化站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建成7个融合发展公共服务机构,充实、构建云南省文化云平台,基层文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公共文化服务品牌行动,组织“送戏下乡暨戏曲进乡村”42场次、各类展览及活动85场次,有效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下沉镇村一线。文化艺术作品持续推新,创造文艺精品力作16个,廉政题材花灯小戏《首付惊梦》在云南省第十届花灯滇剧艺术周展演中获导演奖,曲艺作品《咖啡村里故事多》在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中获“彩云奖”。

2.以保护传承为目标,深入挖掘文化遗产产业价值。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1909.47万元实施永昌府城仁寿门、光尊寺、玉皇阁灶君楼等文物保护及修缮,有效加强区内旅游环线打造要素支撑。抓好文物普查,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并印发工作方案、组建普查工作队,完成11项文物普查、16个遗迹点位线索调查复核。开展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参加各类推广活动20余场次、“香童戏”公益演出活动70场;建成市区级非遗工坊15个(市级5个),申报第六批国家非遗传承人1名、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9名;1名市级非遗传承入选“兴保英才培养计划”,永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3.以项目建设为引擎,全面推动文旅项目攻坚。策划包装了32个招商引资项目,共外出招商7次,对接企业53家,企业莅隆考察洽谈15形成投资1298万元,成功引进贵州仁山仁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施隆阳区精品咖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有序推动芒旦至河江湾农旅融合产业道路项目、新寨“中国咖啡第一村”乡村建设农旅融合项目、百花岭村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等文旅产业发展和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持续推动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保山市青华海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项目等在建项目有序实施。世外乡村·高黎贡项目(二期)于10月完成投资项目备案。云南滇渝合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康养+旅游”业态、保山市布莱恩新寨咖啡中心“乡村+旅游”业态被公布为2024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

4.以服务监管为手段,着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实现44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新设立审批娱乐场所10家、网吧1家,备案艺培机构4家、营业性演出机构3家,审批营业性演出12场次,备案涉外营业性演出3场。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35次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排查,出动检查人员851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单位442家次,检查出一般安全隐患68项(均已整改到位),上报违规违法案件8件(已结案)。持续巩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成果,2024年无“30天无理由退货”申请,受理文化和旅游有效投诉件97件。

5.以宣传营销为重点,稳步彰显隆阳文旅形象。强化形象整体包装,安装铁路保山站出站口“寻咖之旅”宣传展示牌;打造“一乡一节”精品文化旅游活动,筹办主题活动12场;探索政企合作推广模式,设计制作隆阳咖啡手绘地图和《隆阳咖啡宝典》,组织打卡集章活动,让“保山小粒咖啡”品牌更加深入地走进大众视野。

6.以党的建设为指引,抓常出新激发工作活力。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干部,开展了8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理论学习11次,党组织书记上党课12次;排查廉政风险40余人次,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自查问题4个、上报线索问题1个努力锻造信念坚定、忠诚可靠的党员干部队伍,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1,256,217.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56,217.49,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94,342.07元,增长26.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94,784.60元,增长26.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442.53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

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94,784.60元。其中: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1,148.32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5,106.2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060.2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74,018.2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4,463,636.28元,主要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4,306,036.37元。

二是其他收入减少442.53元。主要为:局本级、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管所均无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1,256,217.49。其中:基本支出10,382,093.09,占总支出的48.84%;项目支出10,874,124.40,占总支出的51.16%;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94,779.60元,增长24.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148.32元,增长0.30%;项目支出增加4,163,631.28元,增长62.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1,148.32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5,106.2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060.2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74,018.20元。

二是项目支出增加4,163,631.28元,主要为:文物保护支出增加237,308.25元,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减少160,000.00元,行政运行支出减少7,196.00元,博物馆支出增加107,970.66元,图书馆支出增加2,500.0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4,306,036.37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2,983.00元,其他支出减少300,00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82,093.0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12,962.00元,占基本支出的93.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9,131.09元,占基本支出的6.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74,124.4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00,000.00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

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文旅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173,688.83元;文物保护和文旅工作综合业务经费102,740.62元;20242季度财税培植奖励资金增加29,982.21元;金鸡乡全域旅游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250,000.00元;2024年创文迎检工作经费增加50,000.00元;村级活动场所占用林地(草地)报批手续经费增加333,963.00元;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保护展示设施资金增加4,000,000.00元;保山光尊寺消防工程补助经费增加2,715,524.81元;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增加661,251.85元;2023年国家文物保护(永昌府城仁寿门修缮工程)专项资金增加560,531.59元;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增加565,617.00元。

区文化馆:市级项目支出1,200.00元,省级项目支出23,800.00元,中央级项目支出822,330.00元。比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424,830.00元,增加100.55%,主要原因为:1.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减少160,000.00元,主要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减少8,000.00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减少152,000.00元;2.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目增加326,930.00元,主要为: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增加49,930.00元、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增加277,000.00元;3.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增加257,900.00元,主要为:濒危剧种(香童戏)免费或低价票演出增加87,900.00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增加170,000.00元。

区图书馆:2024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84,422.33元。其中:区级项目支出7,300.00元,市级项目支出2,400.00元,省级项目支出34,109.00元,中央级项目支出140,613.33元。比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199,549.96元,减少51.94%,主要原因为: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减少202,049.96元,2.2070104图书馆增加2,500.00元。

区文物管理所:项目支出增加200,000.00元,主要为: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增加50,000.00元,文物保护经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增加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56,217.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94,784.60元,增长26.82%完成年初预算的169.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611,33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6%完成年初预算的185.51%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励金、遗属补助、公务交通费,缴纳工会经费、机关日常运行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文物保护专项支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2,73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2,149.4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7,000.00元,决算为26,182.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62.09元,下降10.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决算为14,830.7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64%,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000.00,决算为11,3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36%,完成年初预算的4.2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96.91元,增长3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59.00元,下降37.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3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759.00元,下降37.3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7,000.00,支出决算为26,182.78,完成年初预算的9.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62.09元,下降10.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决算为14,830.78,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65,000.00,决算为11,352.00,完成年初预算的4.2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接待人次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96.91,增长3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59.00,下降37.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3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759.00元,下降37.3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接待人次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图书馆流动图书车、文化馆送戏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764.00比上年增加8,889.59,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9,163.81元,水费减少280.35元,电费减少3,409.87元,邮电费增加31,100.00元,差旅费减少39,707.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759.00元,劳务费增加30,29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3,108.0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3,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支出、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公务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0,587,058.15元,其中,流动资产6,349,265.60元,固定资产4,237,792.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83,731.8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357.1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1,696.1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464.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4,269.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4,464.4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464.4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