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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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50915-00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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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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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30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隆阳区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指导管理全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和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三是综合协调区级各部门之间、区级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审批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和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四是健全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内进人计划、编外用人额度。五是负责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行政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六是负责权责清单的编制、公布、调整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减负工作。七是负责全区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工作。八是完成区委、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为正科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归口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管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3个股级机构,包括: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登记管理股。下设所属事业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评估和信息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离休0人,退休0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妥有序抓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决扛牢编办在机构改革组织实施中“主力军”和“施工队”的政治责任,“五个一”为抓手,紧盯改革任务、严把时间节点、强化工作调度,统筹做好区级涉改部门班子配备、机构挂牌、人员转隶、工作衔接和配套保障。分批有序推进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优化职能配置。指导督促涉改部门严格依照新“三定”规定履职尽责,同步做好涉改部门办公用房调配、挂牌、印章启用、档案交接及资产划转等工作。组织开展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总结评估,积极稳妥推动改革落地,于823日通过省级实地评估验收。改革后,区级共设置党政机构36个(不含预留限额1个),其中党委机构10个,政府机构26个。

2.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四大职能,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统筹设置“53中心”。永昌街道、九隆街道、板桥镇因地制宜分别增设“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搭建扁平化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再造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精干组织架构,建立健全一对多”“多对一制度机制,“向上对口”为“向下负责”,进一步理顺区乡职责关系,构建权责统一、简约高效的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派驻工作体制,切实为基层减负增能。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在中央明确保留的范围内设置执法队伍,落实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等改革要求,建立区级行政执法队伍台账,级保留城市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保持市以下垂管体制。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2支执法队伍整体划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执法队伍的执法职能回归机关或交由保留的相关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推进更大范围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协同配合,搭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三是精简规范和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全面摸清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底数,形成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台账。制定《保山市隆阳区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保留议事协调机构24个,其中区委议事协调机构18个、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6个。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共清理1260个议事协调机构。四是深化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在改革前期深入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情况专题调研,梳理机构编制情况及历史沿革,摸清底数。组建工作专班,按照省、市关于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政策口径,对照市级改革实施方案,拟定《隆阳区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同步开展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力争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五是深化农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加强农场改革的调研指导,准确理解、落实上级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困难问题,制定本部门牵头改革事项子方案,于1220日前,健全完善农场社区管理体制,妥善安置涉及人员,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和工作的有效衔接。

3.创新挖潜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一是强化教育编制保障。核定教体系统事业编制7554名,占全区事业编制总量的65.22%,严格落实教育编制标准,全区中小学各学段编制全面达标。结合在校生数、校点撤并等对区教体局所属学校编制进行优化调整,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将汉营中学更名为汉营润泽学校,并变更机构职责。二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一规范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成立九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确保适应新形势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三是持续推动编制下沉。本轮机构改革,收回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90名,再分配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78名,有效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明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不少于5名,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综合考虑民族宗教、区划调整、实际需求等因素,将市级下达的44名行政编制下沉至21个乡镇(街道)。四是持续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招聘等进行审核备案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人员严控严管。

4.有序推进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是行政编制保持总体不超编。截至10月,局部超编由13家单位69人减少为3家单位7人,共消化62人。二是事业编制保持总体不超编。截至10月,局部超编由11家单位55人减少为1家单位1人,已完成整改10家,共消化54人。三是政法超编消化有力,机关工勤“退一收一”。截至10月,全区政法专项编制共消化53人,待消化42人。机关工勤编制实行“退一收一”,共减少25人。四是其他方面反馈问题同步规范。省、市机构编制督查反馈的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挂牌机构实体化、部门内设机构数大于编制数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5.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一是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区328家事业单位的法人年度报告并公示。二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截至10月,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及变更登记9家,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13家;变更登记71家,涉及变更登记事项92项;注销登记6家。办理事业单位证书遗失补办、证书延期34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1,455,03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5,030.03,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8,589.73元,增长12.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589.73元,增长12.2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成立下属事业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评估和信息管理中心,事业编制7人,9月份调入事业人员1人,10月份事业调入人员2人,导致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1,475,086.03。其中:基本支出1,426,030.03,占总支出的96.67%;项目支出49,056.00,占总支出的3.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3,725.73元,增长10.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2,009.04元,增长11.93%;项目支出减少8,283.31元,下降14.4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2024年成立下属事业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评估和信息管理中心,事业编制7人,9月份调入事业人员1名,10月份事业调入人员2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导致机构编制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6,030.0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0,550.36元,占基本支出的91.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479.67元,占基本支出的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056.00其中: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49,056.00

1.隆财行〔202483号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政府职能转变、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等工作,2024年主要用于购买事业单位法人证810.00元;支付20238月至202412月电信融合业务费7,032.50元;2024年报刊杂志征订4,687.00元;办公耗材13,835.00元;档案装订材料费775.50元;奖牌、布标、照片等费用360.00元;会场使用费1,500.00元。

2.隆财行〔20249号财政代管资金(区委政法委拨付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信访维稳等工作开支。2024年支付信访维稳差旅费支出20,05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030.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与上年相比增加158,589.73元,增长12.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3,224.6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6%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中行政运行经费、事业运行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039,145.00元;公用经费125,079.67;项目支出29,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42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8%。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521.2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38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缴费69,273.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053.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54.7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上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479.67比上年减少5,000.75,下降3.83%主要原因2024年上级拨缴工会经费不足12个月。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200.18元;水费600.00元;电费1,578.49元;差旅费6,999.00元;劳务费6,000.00元;工会经费9,912.00元;其他交通费用80,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93,430.39元,其中,流动资产70,490.92元,固定资产22,939.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398.9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