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50916-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和反映侨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我区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提出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为我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大和政协中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4.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区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业和海外侨胞来我区投资服务。
5.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推动海内外民间交流与合作。
6.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区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7.研究提出隆阳区侨联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全区侨联工作。
8.研究新时期侨联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以涉侨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为重点,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9.拓展海外联谊,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服务和引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港澳同胞的联谊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引领强侨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引领为指向。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共开展“侨心向党”系列活动5次,始终严格落实市侨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四个引领”要求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关于新时代加强保山基层侨联建设的工作措施》和《保山市侨胞之家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不断增强侨界群众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通过一系列贴近侨界群众实际、形式多样的宣传及活动,引导广大侨胞将爱国之情根植于心、践之于行,引导侨联干部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做到党有号召、侨有行动。2024年,我区作为全省群团机构“联盟”建设试点地区之一。6 月底我会已与其他8家群团单位集中办公,设置群团“联盟”党群服务中心,明确 11 项措施,实现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更好地发挥党建引领,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慰问帮扶解侨忧
2024年新春慰问,共计慰问归侨侨眷100户,发放慰问金4.4万元;申请并发放归侨侨眷困难救助和临时救助4万元,补助困难归侨侨眷17户;申请并发放省级困难归侨侨眷重点帮扶补助金5.1万元,帮扶困难归侨侨眷共计17户。慰问帮扶获得了侨界群众的高度评价,也进一步密切了侨联组织与广大归侨侨眷的联系,加深了感情,凝聚了侨心。
3.强化服务暖侨心
2024年,我会申请“送医送药”项目资金2万元,开展“侨爱义诊 送医送药”1期,联合区残联、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入隆阳区汉庄镇庄房村村委会、蒲缥镇塘子沟社区开展了活动。共提供免费义诊500余人次,对危重病人,医生直接预约了住院。区侨联发放健康知识和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2024年,由侨联携手云南华商公益基金会共同发起的“侨爱心·光明行”公益项目,在保山市侨联的关心关怀下,在隆阳区集中开展。共为我区12个乡镇(街道)筛查眼疾患者144人,其中符合手术治疗102人,截至目前已经有40人成功进行了手术,补助资金34,654.00元,当前手术还在持续进行中,区侨联将持续关注群众后续需求,对接服务好有进一步诊疗需求的群众,用心、用情、用力画好最美同心圆。
4.法治宣传护侨益
2024年,我会申请“侨法宣传角”项目资金2万元,在隆阳区蒲缥镇塘子沟社区侨联成立了侨法宣传角。为进一步深化“检侨合作”,我会以侨法宣传角成立为契机,与区检察院联合在蒲缥镇梁金山故居开展了“检侨合作”法治宣传暨法律咨询1次。开展法治宣传进侨企主题活动1次,开展侨法宣传进侨家、进社区等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放普法宣传物品1,000余份,不仅通过开展涉侨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向侨界群众普及侨法知识,提高侨胞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还营造了知侨、爱侨、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
5.涵养资源扬侨韵
2024年,协助省市侨联筹办纪念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暨传承梁金山爱国主义精神系列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对《赤子青春》舞台剧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提升,9月2日,经打磨提升的《赤子青春》舞台剧,在保山市广播电视台综艺演播厅公演。当天共有400余人观看了演出,以舞台剧的形式来讲述侨乡故事,推动侨乡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最新成果。对我区“以侨为桥”讲好隆阳故事、传播隆阳声音、树立隆阳形象、凝聚侨心侨力有着重要意义。9月27日,中国侨联、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了“共和国印记”见证物、“共和国故事我来讲——华侨文物百佳讲述人”名单。我区申报的爱国侨领、缅甸归侨梁金山故居成功入选“共和国印记”见证物。
6.发挥优势献侨力
一年来,我会积极整合侨界资源,发挥侨界优势。通过微信平台、侨联资源多方宣传和推荐,帮助汉庄镇庄房村养羊农户销粪,共为农户售出4.6吨羊粪,为农户实现了家庭增收。积极倡议隆阳侨界及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情暖留守 共育花开”网络捐款,共计筹款16,988.77元。为挂钩村庄房村16名留守、困境儿童带去了爱心书包、水杯、文具袋等用品。为保山市汉营润泽学校捐赠鞋柜31个、晾衣架10个、鞋子64双、袜子400双。
7.联谊交流传侨声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南侨机工回国抗战85周年、陈嘉庚先生诞辰150周年,在2024“追梦中华·重走滇缅路”活动和海外闽籍侨胞“嘉庚足迹行”活动中,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的26家海外华文媒体和4家涉侨中央媒体代表,以及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19名闽籍侨胞,走进隆阳、寻访梁金山、南侨机工动人故事,不仅让他们深入了解了华侨在抗战中的贡献,更让他们感受到这片土地上蕴藏的深厚历史。他们把在隆阳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通过媒体平台传播到世界各地,梁金山、南侨机工的事迹,进一步拓展人们对海内外中华儿女精神世界的认知和理解,也进一步唤起了海外华侨华人共同的家国记忆,推动中国故事、中国文化的传播。为做好华裔新生代工作,2024年区侨联举办“亲情中华·为你讲故事”网上营1期,来自泰国达府美速市智民学校的60名华裔青少年将进行为期10天的中华优秀文化云端学习之旅。深刻感悟祖(籍)国文化的丰厚底蕴,领略祖(籍)国壮美的大好河山,在探寻中华文化的道路上收获满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114,499.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4,499.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681.60元,增长4.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683.23元,增长4.7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63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2024年较上年增加一人,导致按人员核定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税务局退个税手续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4,499.85元。其中:基本支出903,047.24元,占总支出的81.03%;项目支出211,452.61元,占总支出的18.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683.23元,增长4.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7,647.62元,增长28.02%;项目支出减少146,964.39元,下降41.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单位2024年1—3月较上年增加2人以及本年度一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转入社保账户导致按人员核定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增加9,000.00元,华侨事务专项工作经费减少12,964.39元,中央华侨事务工作经费减少23,000.00元,《赤子青春》舞台剧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元,春节慰问费减少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3,047.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9,023.51元,占基本支出的90.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023.73元,占基本支出的9.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452.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春节慰问工作经费24,000.00元,根据困难归侨侨眷项目用途及《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准开展春节慰问。
2.华侨事务专项工作经费27,452.61元,主要用于归侨侨眷关怀照顾和扶持工作,加强侨界群众政治引领,广泛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及形势任务教育,加强涉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建立依法维护侨界群众权益机制,增强为侨服务功能;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中央华侨事务专项工作经费151,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侨务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送医送药、开展侨法宣传活动、申请并发放归侨侨眷困难救助和临时救助4万元,补助困难归侨侨眷17户。
4.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支出9,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499.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0,683.23元,下降4.76%,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9,70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3%,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0%;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848,249.73元,其中:行政运行697,249.7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000元。00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6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的中央华侨事务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73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5%,完成年初预算的202.6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养老支出158,731.31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377.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153.39;就业补助9,000.00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9,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转入社保账户以及在职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导致按人员工资核定的社会保障类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06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医疗57,066.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4,679.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093.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93.2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导致按人员工资核定的社会卫生健康(类)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7.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97.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7.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7.00元,增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023.73元,比上年增加20,104.48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9,308.23元,差旅费增加6,264元,工会经费减少1,667.75元,其他交通补贴增加6,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484.73元,差旅费14,867.00元,工会经费6,072.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4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资产总额154,619.25元,其中,流动资产145,637.96元,固定资产8,981.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194.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18.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