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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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50916-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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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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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七是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制定或修改区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导,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我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区属企事业单位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16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包括: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派出区委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出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6个派出街道纪工委,包括:派出永昌街道纪工委、派出兰城街道纪工委、派出青华街道纪工委、派出九隆街道纪工委、派出河图街道纪工委、派出永盛街道纪工委;单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巡察组及1个巡察信息中心);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科学指引,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清廉建设工作嵌入净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腐败治理向深发力,案件查办量效齐增,政治生态涵养滋润,勤廉干事氛围浓厚,干部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认可度持续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6,487,108.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87,108.68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3,537.60元,增长2.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3,537.60元,增长2.8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255.7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760,562.8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27,84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6,487,108.68元。其中:基本支出25,716,115.68元,占总支出的97.09%;项目支出770,993.00元,占总支出的2.9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3,537.60元,增长2.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02,824.44元,增长7.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072,892.5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760,562.80元。项目支出减少1,159,286.84元,下降60.06%,主要原因:一是2011199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减少300,000.00元;二是2011104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减少800,000.00元;三是2011199省级补助州市留置场所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和办案经费减少55,429.3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16,115.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96,514元,占基本支出的83.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19,601.68元,占基本支出的16.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0,9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隆阳区巡察工作经费470,993.00元,主要用于区委巡察办巡察工作产生的差旅费470,993.00元(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87,108.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43,537.60元,增长2.89%,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99,65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2%,完成年初预算的91.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16,409,063.18元、工会经费169,086.00元、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186,500.00元、维持机构运转的公用经费2,594,430.68元、办公设备购置471,585.00元、巡察工作支出468,99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巡察城区单位无差旅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3,555,203.49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3.42%。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社会保险费2,764,502.69元、死亡抚恤790,700.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 1,632,247.33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6.1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1,632,247.33 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决算为232,69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5.72元,增长0.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226,958.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53%,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5,737.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7%,完成年初预算的19.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4.19元,下降0.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99.91元,增长18.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37.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99.91元,增长18.6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2,69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5.72元,增长0.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0元,决算为226,958.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5,737.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84.19元,下降0.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9.91元,增长1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37.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99.91元,增长18.6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及外县区单位调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案及调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9,601.68元,比上年增加1,317,387.56元,增长47.0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47,338.05元,邮电费增加83,130.96元、差旅费增加381,233.22元、维修(护)费增加474,960.4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244,495.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6,326,821.09元,其中,流动资产24,230,583.61元,固定资产1,838,092.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144.8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30,170.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669.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8项,账面原值412,92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6,023.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041.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5,713.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4,268.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8,918.6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8,918.6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