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50917-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91号),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管理委员会更名的批复》(隆编办〔2021〕4号)2021年更名为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以所辖国有土地为核心的国有资产和垦区公共事务管理职责,保障农场管委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场管委会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场管委会的执政基础。搞好农场管委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农场管委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发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场管委会社会稳定。发展文教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林水及国土和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预计实现社会总产值49,020,000.00元,其中:第一产业总产值24,700,000.00元,第二产业总产值320,000.00元,第三产业总产值24,000,000.0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000.00元。
2024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一是农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收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农场社区管委会与农场企业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工作人员补助待遇和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确由农场社区管委会或属地乡镇申报实施,农场企业办社会职能基本剥离。改善民生和政策保障落实加强,农场经济社会发展和专项发展已纳入区政府“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加强,水、电、路等民生项目得到改造和提升。二是土地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隆阳区新城农场土地整治项目(三期)第一期涉及新城农场六个居民小组(一组、二组、四组、五组、八组、九组),涉及土地整治面积4004亩,涉及职工群众378户1142人。现已进入农户青苗补助和租金兑付阶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6,104,878.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4,878.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0,193.03元,增长10.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0,193.03元,增长10.5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补发以前年度奖金、津贴,社会缴费基数调整等导致。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较上年减少10,380.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增加4,853.17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646.49元;
2.行政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38,293.47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19,766.9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7,665.5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505.33元;
3.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人员,公用经费收入减少1,200.00元;
4.农林水收入较上年增加537,677.78元其中:农垦运行收入减少164,272.22元、农村社会事业收入增加49,95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较上年减少31,500.00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减少1,370,000.00元、生产发展减少44,5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上一年增加2,09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6,104,878.71元。其中:基本支出3,313,758.71元,占总支出的54.28%;项目支出2,791,120.00元,占总支出的45.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0,193.03元,增长10.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5,276.97元,下降7.93%;项目支出增加865,470.00元,增长44.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补发以前年度奖金、津贴等导致的基本工资支出较上年增加580,193.03元,基本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22,437.00元,津贴补贴支出较上年减少17,784.00元,奖金支出较上年减少2,872.83元,绩效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71,380.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10,380.96元,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增加4,853.1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58,060.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减少7,665.5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28,027.7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88,174.00元;公用经费支出241,566.59元,较上年减少99,467.76元,下降29.27%,减少的原因是办公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2,964.56元,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310.52元,劳务费较上年减少15,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6,72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5,109.3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200.00元。项目支出2,791,120.00元,较上一年增加865,470.00元,增加44.94%,增加的原因是:农垦运行较上年增加新城农场管理服务综合业务经费16,520.00元、新城农场2024年果蔬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2,000.00元、新城农场2024年果蔬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巩固提升)资金5,000.00元和新城农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项目资金130,000.00元,村社会事业较上年增加2019年至2021年(第一批)农村户厕改造区级补助资金50,400.00元和隆阳区2022年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补助资金4,200.00元、减少2019年、2020年度“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4,650.00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护林员报酬)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31,500.00元,生产发展资金较上年增加新城农场2024年果蔬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巩固提升)资金335,000.00元,减少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咖啡示范园种植项目资金229,500.00元、隆阳区新城农场咖啡、果蔬种植基地灌溉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较上年增加新城农场2024年果蔬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478,000.00元和隆阳区新城农场芒果分选及初加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20,000.00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较上年减少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人畜饮水建设项目资金1,37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13,758.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2,192.12元,占基本支出的92.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566.59元,占基本支出的7.29%,人均14,209.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91,12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及工作开展情况:
1. 2019年至2021年(第一批)农村户厕改造区级补助资金50,400.00元,主要用于辖区内72户户厕改造以每户700.00元进行补助。
2. 2024年省属驻州(市)困难企业(含农垦系统)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资金14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2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缴纳每人70,000.00元。
3. 隆阳区2022年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补助资金50,400.00元,主要用于新城农场完成常住农户40户卫生户厕改建。
4. 隆阳区新城农场芒果分选及初加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20,000.00元,主要用于改造产品展示厅330平方米,新建产品展示厅(钢架结构)4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260米,场地平整提升1330平方米。
5. 新城农场2024年果蔬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巩固提升)资金340,0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果蔬灌溉面积1000亩,项目区涉及新农社区委员会3个居民小组,206户农户,农业人口445人,人均实现增收490.00元。
6. 新城农场2024年果蔬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49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果蔬灌溉引水渠600米,机耕路长10500米。
7. 新城农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项目资金130,000.00元,主要用于在新城农场6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砼防洪沟渠长1187米,安装DN400砼预制管6米,二次搬运费等,计划总投资400,000.00元。
8. 新城农场管理服务综合业务经费16,52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购置办公用电脑2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4,878.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80,193.03元,增长10.50%,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35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704.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3,537.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8.0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减少1,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减少2,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3,915.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72,079.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9,46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3,338.23元、事业单位医疗89,132.9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6,466.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28.6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增加27,733.78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32,834.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1,040.5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955.58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4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207,05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9%,完成年初预算的152.43%。主要用于农垦运行2,719,452.94元、农村社会事业54,6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98,000.00元、生产发展335,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垦运行减少696,033.74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增加54,6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2,098,000.00元、生产发展支出增加334,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决算为24,789.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09.30元,增长25.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决算为24,789.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09.30元,增长2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89.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09.30元,增长25.9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决算为24,789.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109.30元,增长2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工作和森林防火下队上山出车次数增加,导致车辆燃料费、维修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109.3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出差、下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566.59元,比上年减少99,467.76元,下降29.1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72,964.56元,差旅费增加1,310.50元,劳务费减少15,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6,723.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109.3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参公管理人员公车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151,767.00元,其中,流动资产81,631.70元,固定资产70,135.3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7,478.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62.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9,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9,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9,5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9,52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