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01525687-7/2026091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9-17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

2.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政治风险和廉政风险。

3.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隆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审批区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和市对隆阳区的转移支付。

4.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开展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6.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组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府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3.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4.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5.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7.参与全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财政部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对违法、违规分配使用资金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发生;加强对村级代管中心的业务指导,筑牢涉农资金使用防线,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19.行政审批项目,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0.承办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预算股(含乡财办、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教育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金融与合作股、非税收入管理股、综合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财政监督股、会计股、票据股、国资综合股、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股、金融综合股、金融稳定股、债务股、会计管理中心(财务不单列),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编制内实有人员7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6离休0人,退休66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力抓收入、优结构,财力基础在精打细算中持续夯实。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1亿元,同比增长12.2%,增收1.97亿元。全面盘活存量资产资源,通过出租、出售、转让经营权(股权)等方式,实现资产资源盘活7.78亿元,完成市级下达目标5.45亿元的142.75%。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获得上级转移支付及各类专项资金54.74亿元,完成目标50.91亿元的107.52%有效缓解本级支出压力。

全力保民生、增福祉,政策温度在加大投入中有效传递。全年民生支出达47.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6%。一是教育投入持续加力,安排资金13.27亿元,保障“两个只增不减”,支持东城实验小学、红花小学建成投用。二是“一老一小”服务得到强化,发放育儿补贴0.66亿元,减免学前教育大班保教费0.18亿元。三是健康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安排卫生健康资金6.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99元和700元。四是社会保障网织密扎牢,安排社会保障与就业资金12.67亿元,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惠民补贴6.97亿元,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全力促发展、强支撑,增长动能在精准施策中加快集聚。一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协调解决企业特派员反映诉求37项,助力21户企业获得信贷0.93亿元,98户企业享受“零费率”政策。二是积极争取“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71亿元,支持保山机场改扩建、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等重大项目。三是聚力推进乡村振兴,统筹衔接沪滇协作资金2.48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0.25亿元实施“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工程,助推乡村“颜值”、“产值”双提升。

全力推改革、提效能,管理效能在机制创新中稳步增强。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四个一批”为抓手,提升编制精细化水平,坚持“大钱大用,小钱小气”,压减一般公用经费5%。二是强化预算绩效“全覆盖、穿透式”管理,硬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约束。三是加快“数字财政”建设,深化预算一体化系统应用,提升支付电子化水平,推动181个预算单位开通银联商户,开通率达98.9%

全力防风险、守底线,运行安全在系统施策中得到巩固。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安排支出34.32亿元。二是圆满完成市级下达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军令状目标,完成偿还法定债务本金目标0.67亿元。化解隐性债务22.16亿元,完成目标20.37亿元的108.79%,其中:自主化解4.52亿元,完成目标3.64亿元的124.18%。完成融资平台退出目标2户,压降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有息债务9.6亿元。三是通过上级新发补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33.87亿元用于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撬动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5664100.41亿元,完成三年目标302.75亿元的33.17%,其中:单笔50万元以下50966.5亿元,已全部清偿到位。四是筹措资金资产资源支持化债,盘活资产资源用于化债6.89亿元,压降预算支出化债0.46亿元,完成目标0.455亿元的101.19%。五是争取金融支持债务风险缓释21笔,少偿到期债务本金1.04亿元,平均利率下调22BP


第二部分  2025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3,649,535.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49,535.39,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18,256.30元,下降4.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4,256.30元,下降4.3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减少618,256.30元。基本收入减少623,342.38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586,401.04元,公用经费减少36,941.34元;项目收入增加5,086.08元,其中: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9,121.69元,财政一体化业务等系统运行业务经费减少658,526.92元,基层财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增加326,121.16元,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293,920.97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102,461.2元,产业基金管理经费减少40,000.00元,隆阳区2025年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资金增加470,420.00元,无偿划转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闲置资产相关经费增加352,468.32元等。其他收入减少4,000.00元,主要为2024年红十字会捐款返还资金存入代管户,2025年无此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3,649,535.39。其中:基本支出11,318,644.38,占总支出的82.92%;项目支出2,330,891.01,占总支出的17.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8,256.30元,下降4.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3,342.38元,下降5.22%;项目支出增加5,086.08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减少618,256.30元。基本支出减少623,342.38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586,401.04元,公用经费减少36,941.34元;项目支出增加5,086.08元,其中: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9,121.69元,财政一体化业务等系统运行业务经费减少658,526.92元,基层财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增加326,121.16元,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293,920.97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102,461.2元,产业基金管理经费减少40,000.00元,隆阳区2025年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资金增加470,420.00元,无偿划转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闲置资产相关经费增加352,468.32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41,986.7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34,863.08元,占基本支出的92.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7,123.68元,占基本支出的7.60%。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18,644.3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48,462.04元,占基本支出的92.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0,182.34元,占基本支出的7.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0,891.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其中:

隆财行〔202548号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3,24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支出;隆财行〔202547号国家金财工程专项资金241,805.00元,主要用于区财政系统维(修)护费、会议费支出;隆财行〔2025155号基层财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66,501.16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隆财行〔2025112号国企改革工作专项经费60,000.00,主要用于国企改革相关工作委托业务费支出;隆财行〔2025111号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748,694.73元,主要用于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系统运维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隆财社〔202510222024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87,761.8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隆财行〔2025206号隆阳区2025年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资金470,42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支出;隆财行〔2025207号无偿划转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闲置资产相关经费352,468.32元,主要用于无偿划转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闲置资产办理的税费、评估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49,535.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14,256.30元,下降4.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623,342.38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23,917.44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87,107.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233,361.9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326,13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31,410.00元、部分基础设施改造增加300,000.00元)。2.项目支出增加5,086.08元。其中: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增加29,121.69元;财政一体化业务等系统运行业务经费减少658,526.92元;基层财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增加326,121.16元;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293,920.97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102,461.2元;产业基金管理经费减少4万元;隆阳区2025年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资金增加470,420.00元;无偿划转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闲置资产相关经费增加352,468.32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58,002.5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287,921.36元、信息化建设258,997.00元、事业运行1,930,191.98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980,892.2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动,各类基数略有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6,835.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4,999.84元、公益性岗位补贴87,761.80元,死亡抚恤金36,39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684.1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动,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有差异;新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4,697.0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79,450.85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121,220.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2,317.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717.84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动,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有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元,决算为7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2.00元,下降59.5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决算为7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2.00元,下降59.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62.00元,下降59.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支出决算为79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2.00元,下降59.5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200.00,决算为79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02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5年接待批次减少,且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人均接待标准降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2.00,下降59.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公务接待2批次,15人,支出790.002024公务接待3批次,20人,支出1,952.00比上年减少1,162.00元,减少59.53%。主要是因为2025年接待批次减少,且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人均接待标准降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工作调研和专项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0,182.34比上年减少36,941.34,下降4.07%,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6,941.34元,其中办公费增加71,967.86元,水费减少6,804.90元、电费增加1,643.93元、差旅费减少13,600.00元、培训费减少9,0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62.00元、劳务费减少1,617.68元,工会经费增加8,52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2,971.58元等;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62,483.6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242,151.60元,生活补助减少820,332.00元。

2025年隆阳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0,182.3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31,157.68元、水费4,982.16元、电费51,769.41元、差旅费35,940元、培训费8,000.00元、公务接待费790.00元、劳务费57,001.47元、工会经费94,346元、其他交通费用478,4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70.6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资产总额2,782,336.37元,其中,流动资产245,372.99元,固定资产2,143,049.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3,914.2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938.6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2,620.0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501.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501.1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3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3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