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8-091404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负责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区领导有关服务工作;协助部门做好招商引资、经济贸易工作。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参与区级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接待工作、加强与各乡镇(街道)、部门的接待联系和工作沟通;负责全区接待网络建设和接待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办理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内设股室三个,分别是综合股、接待股、接待服务中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结合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思想今年我办累计接待各类来宾371批次,7617人次,出色完成了全年接待任务,为宣传隆阳形象,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发积极作用。
2. 强化培训,加强接待队伍建设。我区十分重视组织建设,我区今年通过采取外出考察学习、强化管理等形式,不断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同时,强化接待员终身学习理念,真正做到能娴熟运用公务礼仪和外事接待的有关规定、工作规范程序等方面的知识,熟悉掌握本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全面了解我区的历史沿革、人文景观、自然资源和风土人情,构建了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良、思想解放、积极进取、形象良好、团结进取的干部队伍。
3. 脱贫攻坚有成效。“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自开展以来,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我办领导多次亲自率队带领干部职工深入扶贫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积极为挂钩村协调7万元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2,498,22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8,222.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80,875.96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新增收入211831.04元;
2.公用经费,新增收入19600元;
3.接待经费,减少收入51230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2,916,428.45元。其中:基本支出771,222.6元,占总支出的26.44%;项目支出2,145,205.85元,占总支出的73.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926,879.84元,增长46.59%,主要原因为:
1.接待资金,减少支出227395.3元;
2.人员经费,新增支出211831.04元;
3.公用经费,新增支出19600元;
4.委托业务费,新增支出945595.15元;
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支出22751.0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1,222.6元。与上年对比增231,431.04元,增长42.87%,主要原因为:
1.人员资金,新增支出211831.04元;
2.公用经费,新增支出196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2%,人均1125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8% ,人均1603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5,205.85元。与上年对比增695,448.8元,增长47.97%,主要原因为:
1.接待项目,减少接待支出227395.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委托业务费,增加委托业务费支出945595.15元;
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2751.0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6,428.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926,879.84元,增长46.59%,主要原因为:
1.接待资金,减少接待项目支出227395.3元;
2.人员资金,新增基本支出211831.04元
3. 公用经费,新增支出19600元
4.委托业务费,新增支出945595.15元;
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支出22751.0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4,20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8%。主要用于保障接待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545785.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9524.3元(其中:办公费8248.15元;邮电费1572.8元;差旅费2893元;手续费1316.00元;培训费23877.5元;公务、商务接待费1199610.7元,委托业务费945595.15元;工会经费8811元;其他交通费42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00。
2. 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1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78141.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住房补贴资金4077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37,000元,支出决算为1,199,610.7元,完成预算的4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9,610.7元,完成预算的45.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少于年初预算数1437389.3元,是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27,395.3元,下降1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7,395.3元,下降15.9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经费,少于上年数227395.3元,是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99,610.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9,610.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9,610.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218.45元,与上年对比增19,619.33元,增长25.61%,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用经费,增加18,787.33元;
(2)工会经费,增加2,562元;
(3)福利费,减少2,236元;
(4)委托业务费,减少2,000元;
(5)手续费,增加1,116元;
(6)水费,减少1,200元;
(7)其他交通费,增加21,300元;
(8)其他服务支出,减少11,160元;
(9)资本性支出,减少7,55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一般公用经费,36,591.45元;
(2)工会经费,8,811元;
(3)手续费,1,316元;
(4)其他交通费,42,600元;
(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000元;
(6)资本性支出,1,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资产总额1,894,760元,其中,流动资产1,790,775元,固定资产103,0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3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6,335.8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0,992.85元,固定资产减少563,470.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1,872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1894760 |
1790775 |
103049 |
|
|
|
103049 |
|
|
|
4680 |
3744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9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2017年我办采购货物是柯美彩色打印机,金额1,90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办2017年度预算编制合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部门预算经费能保障接待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部门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劵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我办没有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劵的项目,不涉及相关报告。
3.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我办2017年预算合理,预算经费能保障接待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无占用资金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车辆处置情况: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办车辆无偿划拨至公务用车平台,2017年我办接到公车管理部门文件批复后,核减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