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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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40419-00002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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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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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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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2018年以来,在市纪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稳扎稳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主要工作一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三是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乡镇的党组织和区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及其他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委(纪检组)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是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乡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管理监察对象对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五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六是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七是会同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党组织关系在区的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对区、乡镇及区属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严格把关;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八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九是负责组织协调区委巡察办公室全面开展工作;十是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区委、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五个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党风政风室、办公室、信访室13个内设机构和区委巡察办(含五个巡察组),派驻区委、政府、人大、政协、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卫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局、教育局、环保局、隆阳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区直机关、国营潞江农场20个派驻纪检组,19个乡镇(街道)纪委。

2018年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落实市纪委、区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精神,及时研究制定《隆阳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隆阳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序推进人员转隶、业务及案件线索衔接等一系列工作。116日,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在全市率先完成组建工作。走在了前面。全年行政编制179名(含63名待消化编、区委巡察办公室行政编制20名),工勤人员编制6名。由于决算编制人数统计,不包含待消化编制数,故我单位2018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剔除待消化编制63人,填列总编制数122人(行政编制116人,工勤编制6人),截至201812月,单位实有人数124人(含工勤人员5人),没有超编情况。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勇于探索,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依据人岗相宜原则,统一集中后再进行系统安排,为人员队伍融合、日常工作磨合奠定基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抓细抓小,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问题,协助区委做好巡视整改的对接、协调和相关业务工作。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巡视整改动员大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办公室,落实整改项目销号、进展周报等制度,为全区巡视整改打牢基础、夯实保障。坚持抓细抓小,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问题。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通知、敲警钟、早提醒,明确纪律红线。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严格落实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抓实信访、审查、案管、案审等每一个环节,持续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处置。加大监督力度,有力推进三个全覆盖”,规范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及时制定完善了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等,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聚焦脱贫攻坚,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站位,坚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强化党纪教育,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采用集中培训、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方式积极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站位,坚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将制度建设作为监察委成立后工作开展的重要突破口,制定出台相关工作制度,捋顺改革后各项工作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1,998,71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98,710.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968,866.10元,增长56.8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为隆阳区纪委2018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所需各项支出均相应增加。增加情况为:1.财政拨款收入增7,968,866.10元,其中:日常运行经费增7,326,852.50元,人员经费增642,013.6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增8,298,866.10元。项目支出收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专项补助及办案点改造专项经费减3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1,798,710.60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8,710.60元,占总支出的92.25%;项目支出1,690,000.00元,占总支出的7.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468,866.10元,增长52.12%主要原因分析为隆阳区纪委2018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所需各项支出均相应增加。增加情况为:1.基本支出增8,298,866.10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6,005,364.61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293,501.49元。2.项目支出减830,000.00元,增加情况为主要为:执纪审查补助经费减少300,000.00元,谈话点建设项目经费及办案场所建设项目经费减少53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08,710.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93,501.49,增长13.00%主要原因分析隆阳区纪委2018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保机构日常转转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0,000.00元,减少32.94%,主要原因分析为隆阳区纪委2018年省市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补助经费和办案点建设补助经费数额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2018年巡察工作经费1,440,000.00元,用于保障隆阳区2018年度区委、政府各项专项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有序推进全区巡察工作。及时制定完善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制度实施办法、推进了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资金150,000.00元,资金的运行提升和改造了纪检监察办案环境,营造规范化办理纪检监察案件的专业理念,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办案质量,营造更加合理规范的纪检监察运行机制;三是2018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100,000.00元,此项资金在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合理、高效、规范和有效运转,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职能,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加合理高效地运转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98,710.6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468,866.10元,增长52.12%主要原因分析为隆阳区纪委2018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所需各项支出均相应增加。增加情况为:1.基本支出增8,298,866.10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6,005,364.61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293,501.49元。2.项目支出减8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79,0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304,015.5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92,554.4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99.00元;资本性支出957,912.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1,99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主要用于单位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职工退休安家费3,600.00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8,395.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6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2,670.05元,完成预算的11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8,265.05元,完成预算的1.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05.00元,完成预算的15.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沿用以前年度的老旧车辆,车辆老化程度加深,返修率增加;二是2018年度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作量翻番,车辆使用频率大幅提升,运行费用相应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791.08元,减少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5,000.00元,减少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1,756.42元,增长3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547.50元,减少85.2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二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265.05元,占98.32%;公务接待费支出4,405.00元,占1.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265.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8,265.0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隆阳区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开张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各项专项巡察工作所必需的各项巡视巡察、案件办理、舆论宣传等各项工作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对2018年本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和机构转隶后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案件督办查办以及年度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运转运行情况调研产生的接待批次10批次46人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0,466.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93,501.49,增加183.00%。主要原因分析是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大幅提升和增加,人员需求量增大,工作量翻番,对纪检监察案件查办的力度和强度在精细化和规范化上要求程度提高,运行费用相应增加,工作所需各项支出均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隆阳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实有效开展,提升工作质量,完善案件办理,完成区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巡察工作任务。具体为机关运行人员经费支出15,048,244.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94,444.44元;资本性支出766,02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8,291,348.02元,其中,流动资产11,134,597.20元,固定资产7,156,750.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90,427.9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910,638.00元,固定资产增加1,579,789.9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291,348.02

11,134,597.20

7,156,750.82

2,010,000.00

1,407,049.00


2,159,911.8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2,691.8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3,019.0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4,177.6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495.2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巡察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规范有序推进隆阳区委区政府巡察工作。及时制定完善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制度实施办法、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根据省、市及区委巡察工作要求,为保障区委巡察工作的顺利实施,隆阳区财政局以隆财行(2018449号文件拨付2018年巡察工作经费144万元。区纪委借鉴巡视工作经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落实巡视全覆盖要求,构建完整的中央、省、市、区四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圆满完成区委年度巡察工作任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巡察工作经费144万元,已按区委(政府)和区财政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制定完善了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制度实施办法、按照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等,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聚焦脱贫攻坚,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圆满完成年度巡察任务,巡察资金执行到位,144万元巡察资金全部用于了保障年度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及各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管理使用,做到年前有预算,年内见实效,年末有决算,资金按财政的要求拨付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依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控收支关,厉行节约,规范列支 ,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做到了规范、有序、安全和透明。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圆满完成了年度巡察工作任务,下一步应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加大巡察打击力度和深度,为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和防腐败工作建设保驾护航。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1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在保障项目资金顺利实施中起到积极作用,对年度巡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下一步应在落实现有绩效成绩的基础上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巡查力度和深度,为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和防腐败工作建设保驾护航。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提升和改造纪检监察办案环境,营造规范化办理纪检监察案件的专业理念,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办案质量,营造更加合理规范的纪检监察运行机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针对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监察工作质量,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省纪委监委根据工作实际,安排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经费 15万元,通过隆阳区财政以隆财行(2018651号文件拨付到位。

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结合区纪委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升和改造两个纪检监察办案留置场所。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经费15万元,已按省纪委拨付要求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省纪检监察机关提升和改造纪检监察工作,改造办案场所的总体要求,及时制定完善了纪检监察建设和改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对纪检监察转隶后的工作进行有效提升和规划,强化工作职能加强软硬件设施的建设,提升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案件的水平和质量,保障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及各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管理使用,见实效,重产出,出效果,资金按财政的要求安排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依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控收支关,厉行节约,规范列支 ,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做到了规范、有序、安全和透明。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圆满完成了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下一步应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度和深度,为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和防腐败工作建设保驾护航。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1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在保障项目资金顺利实施中起到积极作用,对年度纪检检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下一步应在落实现有绩效成绩的基础上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度和深度,全面进一步落实绩效责任,为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和防腐败工作建设保驾护航。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18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合理、高效、规范和有效运转,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职能,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加合理高效地运转。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完善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监察工作质量,提升和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办案环境,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深入开展,省纪委安排2018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10万元,由区财政局以隆财行(2018643号文件拨付到位。

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结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实际,针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升和改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10万元,已按省纪委拨付要求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一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职能,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加合理高效地运转,改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环境,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质量,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对纪检监察转隶后的工作进行有效提升和规划,强化工作职能加强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环境和队伍建设得到全面提升,保障年度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在规范、高效的环境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及各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管理使用,见实效,重产出,出效果,资金按财政的要求安排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依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控收支关,厉行节约,规范列支 ,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做到了规范、有序、安全和透明。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圆满完成了年度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下一步应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加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度和深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办案水平,为全面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和防腐败工作建设保驾护航。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1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在保障项目资金顺利实施中起到积极作用,对年度巡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下一步应在现有强化绩效落实和质量上下功夫,将项目资金用好用足,在纪检监察机关绩效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上下功夫,为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和防腐败工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稳扎稳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从严管党治党,卡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格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保障隆阳区纪检监察和区委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张和有效实施,推动党风廉政和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化发展,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方针政策落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区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21,998,710.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68,866.10元,增长56.8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为隆阳区纪委2018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所需各项支出均相应增加,增加情况为:1.财政拨款收入增7,968,866.10元,其中:日常运行经费增7,326,852.50元,人员经费增642,013.6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增8,298,866.10元。项目支出收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专项补助及办案点改造专项经费减330,000.00元。

2018年度支出合计21,798,710.60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8,710.60元,占总支出的92.25%;项目支出1,690,000.00元,占总支出的7.75%。与上年对比增加7,468,866.10元,增长52.12%,主要原因分析为隆阳区纪委2018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所需各项支出均相应增加情况为:1.基本支出增8,298,866.10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6,005,364.61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293,501.49元。2.项目支出减83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区财政部门预算统一管理,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实际需要,平衡预算,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严格遵守真实准确的原则。做到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根据上一预算年度收入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年度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下一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各项收支情况。按收入类型分类编制,切实反映单位的收入情况。按照区财政局的规定和要求,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年度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促进带动全区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职能,为进一步构建营造风清气正的隆阳纪检监察工作环境保驾护航。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由单位主要领导会同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工作运转中的合理性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绩效指标各项指标值逐一进行理顺梳理,摆事实,找问题、做总结,在总结经验的前提下深挖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不足,明确责任,找准差距,结合主题教育的要求,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两个维护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挥纪律、巡察、监察、派驻监督合力,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度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投入纪检监察、巡察专项资金21,798,710.60元,保障了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和区委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工作任务,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的提高。

2)过程情况分析

隆阳区纪委在2018年隆阳区纪检监察、巡察工作专项经费的资金保障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了纪检监察和区委巡察工作职能,保障了纪检监察机构和区委巡察工作更加合理高效有序的运转,防范和解决了我区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了案件查处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有效杜绝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情况的发生。严格督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有效维护群众利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的真心换来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的信心,全面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认识度。

3)产出情况分析

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在经费保障的前提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使隆阳区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在深化以案促改、唤醒初心使命上下功夫。深化标本兼治,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坚持以案为基础,毫不放松惩治腐败、查办案件这一前提下,充分用好案件活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震撼明底线知敬畏,全区纪检监察和防腐败工作呈现日新月异的新气象。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度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守职责定位、确保令行禁止,履行好监督首责,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优势,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问题,使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协助区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区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上级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党组织和少数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识不深,履行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存在。四风问题病源还在、病根未除,在织牢制度笼子、构建预防腐败体系上仍有较大差距,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党员干部发自内心反四风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然比较薄弱,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扛牢强党建的重大政治责任,在强化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坚定站稳为人民的根本政治立场,在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自觉肩负促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着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以绩效自评结果为节点,发扬成绩,找准差距,以纪检监察和区委巡察工作为重心,让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协助区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区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7.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8年度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预决算工作任务,工作中按财经制度办事,严格按照财政各项收支政策执行到位,各类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保障了各类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各项项目资金在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范围内得到合理有效的运作,为绩效管理的顺利实施做了应有的工作。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