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401525687-7/2024041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1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保山市隆阳区范围内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对贫困弱势群体开展募捐救助服务;普及卫生救助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输血献血工作;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组织实施国际红十字会及国内外红十字会援助项目,开展艾滋病防治项目;开展学校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组织青少年志愿者活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和两个文明建设;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隆阳区红十字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红十字会的帮助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恪守“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认真履行红十字会工作职责,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
1、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及时启动响应。按照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迅速成立了以常务副会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全力配合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认真学习贯彻省红十字会《关于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疫情募捐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红十字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王予波副书记等省领导批示精神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募捐工作。二是强化应急值守。大年初二召回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休假全员到岗,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明确防控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及时向市红十字会、区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民政部门等汇总上报区红十字会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捐赠款物情况。三是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我会于1月26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发起《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关爱行动》的募捐公告,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紧缺的防控工作物资需求信息,呼吁社会各界踊跃捐赠支持,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捐赠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资金309.3163万元,已办理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82.8772万元。
2、扎实开展博爱助医工作。
一是区红会积极与北京301医院、上海胸科医院、昆明同仁医院等合作开展先心病救治项目。今年以来共有11名患儿接受了手术治疗,涉及减免费用40余万元。二是配合做好辖区内白内障患者的全面筛查活动,为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积极为13名白血病患者家庭向上争取总会小天使基金项目。
3、倾心开展博爱助学工作。
一是争取项目支持。区红会争取上级红会支持,与云南蓝天艾滋病防治中心、香港希望之友慈善基金会开展了“希望之友”、“圆梦计划”等助学项目。“希望之友”资助受艾滋病感染家庭贫困学生8名。二是争取社会爱心支持。与保山万福福特4S店合作开展“放飞爱心、与探险者同行”捐资助学活动,向西邑乡罗汉小学的师生捐赠了价值3万多元的桌椅、文具和学生平安保险。三是携手区妇联和部分爱心企业到保山市第十一中学开展“凝聚爱心·关注成长”捐赠活动,为十一中送来了100套崭新的校服、10个篮球、中秋节慰问品和牛奶各95份,价值2.8万余元,向他们表示了关心关爱和节日的问候。四是2020年99公益日,区红十字会建立130个团队在网络微信平台进行筹款活动,此次活动共筹款19.8余万元,为隆阳区博爱教育扶贫和滇苗助学募集专款。
4、精准开展博爱助困工作。
一是博爱送温暖活动。积极与上海市闵行区红十字会、华人科技联盟保山分队、市戒毒所、保山公益协会等联系沟通,筹集棉衣、棉被、毛毯等暖冬物资,在春节来临前及时送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家中,帮助贫弱群众御寒度冬,最大限度地彰显“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今年春节前夕,共筹集棉被、毛毯、书包、文具等670余份,走访慰问了瓦马、瓦房、西邑等乡镇的部分困难群众。二是区红十字会携同区教体局、区妇联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擦亮心灵之窗·爱眼护眼校园行”公益捐赠活动,保山市兆西光学有限责任公司捐赠“爱心眼镜”1万副价值400万元,为贫困中小学生奉献一份爱心,帮助贫困学生爱护视力、安心学习,使更多的贫困学生不因视力而影响学习。三是为13名因灾、因病等特殊困难群众安排临时救助金共26000元。
5、精心开展人道服务工作。
一是按照应急救护培训“五进”的要求,我会先后深入西邑乡王寨、罗汉小学开展红十字救护员普及培训3期,培训人数400余人。二是协调配合辖区各医院开展无偿献血、人体器官捐献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发动工作,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3例。三是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和“5.12”防灾减灾日活动之机,以“助力疫情防控、红十字救在身边”、“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为主题,在街头摆摊设点,通过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知识教育、宣传、咨询和现场模拟示范等形式,增强市民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6、着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今年以来,我会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区委的要求部署,认真走访挂钩的贫困户,与西邑乡相关领导、罗汉村、王寨村支书、主任、小组长进行深入座谈,全面核实贫困信息,摸清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和目标,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脱贫致富“问诊开方”,举全力投身到脱贫攻坚工作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故《“三公”经费情况表》中无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286,18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189.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9,705.98元,下降41.1%,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10,138.79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9,964.96元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减少7,392.81元;
4.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减少4,338.92元;
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700.16元;
6.生活补助减少24,216.00元;
7.项目经费收入增加87,572.6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237,128.60元。其中:基本支出186,110.94元,占总支出的78.5%;项目支出51,017.66元,占总支出的21.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4,233.98元,下降49.69%,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243,764.85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减少,其中:基本工资减少54,586.00元;津贴补贴减少81,743.00元;奖金减少48,82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9,964.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7,392.8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338.9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700.00元;生活补助减少24,216.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4,986.79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472.00元;水费减少220.00元;电费减少1,100.00元;邮电费增加1,551.00元;差旅费增加500.00元;维修费减少220.00元;劳务费减少190.59元;工会费减少5,335.00元;其他交通经费减少13,500.00元;
3.场地租赁办公费经费增加7,772.66元;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23,245.00元;
5.三救三献经费增加9,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110.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051.64元,下降260.83%,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243,764.85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减少,其中:基本工资减少54,586.00元;津贴补贴减少81,743.00元;奖金减少48,82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9,964.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7,392.8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338.9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700.00元;生活补助减少24,216.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4,986.79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472.00元;水费减少220.00元;电费减少1,100.00元;邮电费增加1,551.00元;差旅费增加500.00元;维修费减少220.00元;劳务费减少190.59元;工会费减少5,335.00元;其他交通经费减少1,35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122.45元,占基本支出的91.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88.49元,占基本支出的8.05%,人均支出14,988.4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红十字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017.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817.66元,增长400.17%,主要原因分析:场地租赁办公经费增加7,772.66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23,245.00元;三救三献经费增加2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场地租赁办公经费增加7,772.66元,其中:办公费4,001.40元,物业管理费3,771.26元;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3,245.00元,其中:办公费1,245.00元;劳务费1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2,000.00元;
3.三救三献经费20,000.00元,其中:劳务费1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128.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4,233.98元,下降49.69%,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243,764.85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减少,其中:基本工资减少54,586.00元;津贴补贴减少81,743.00元;奖金减少48,82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9,964.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7,392.8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4,338.9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700.00元;生活补助减少24,216.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4,986.79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472.00元;水费减少220.00元;电费减少1,100.00元;邮电费增加1,551.00元;差旅费增加500.00元;维修费减少220.00元;劳务费减少190.59元;工会费减少5,335.00元;其他交通经费减少13,500.00元;
3.场地租赁办公费经费增加7,772.66元;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23,245.00元;
5.三救三献经费增加9,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22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1%。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83.52元;2081601行政运行16,0721.15元;2081699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43,245.0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0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319.1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474.0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1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安排。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88.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986.79元,下降62.51%,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少6,472.00元;水费减少220.00元;电费减少1,100.00元元;邮电费增加1,551.00元;差旅费增加500.00元;维修费减少220.00元;劳务费减少190.59元;工会费减少5,335.00元;其他交通经费减少13,500.00元;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单位、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88.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986.79元,下降62.51%,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少6,472.00元;水费减少220.00元;电费减少1,100.00元;邮电费增加1,551.00元;差旅费增加500.00元;维修费减少220.00元;劳务费减少190.59元;工会费减少5,335.00元;其他交通经费减少13,50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邮电费1,551.00元;差旅费920.00元;劳务费217.49元;其他交通补贴12,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资产总额109,897.90元,其中,流动资产69,326.08元,固定资产40571.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377.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27.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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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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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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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09897.90
| 69326.08
| 40571.82
|
|
|
| 405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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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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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场地租赁办公费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机关正常办公需求。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红十字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场地租赁办公费经费项目安排经费7,772.66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隆财社〔2020〕1号场地租赁办公费经费项目资金于2020年底基本执行完毕。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772.66元,其中:办公费4,001.40元,物业管理费3,771.26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77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资金需求,合理调度资金,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红十字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3,245.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于2020年底基本执行完毕。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3,245.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245.00元;劳务费1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2,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三救三献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三救三献是《中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法定业务,是党委、政府交于红十字会的重要工作,三救是指应急救援、人道救助、应急救护;三献是指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隆阳区红十字会每年都在开展此项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红十字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三救三献工作经费20,00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三救三献经费项目资金于2020年底基本执行完毕。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其中:劳务费1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对保山市隆阳区范围内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对贫困弱势群体开展募捐救助服务;普及卫生救助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输血献血工作;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组织实施国际红十字会及国内外红十字会援助项目,开展艾滋病防治项目;开展学校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组织青少年志愿者活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和两个文明建设;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等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慰问“贫困家庭青少年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救助”项目的受助患儿。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积极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三是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四是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五是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增收致富。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收入286,1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189.6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877.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128.60元,其中基本支出186,110.94元,项目支出51,017.66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938.00, 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结转,其中:2081601政运行10,183.00元,2081699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46,755.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红十字会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红十字会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自评等级为“优”。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51017.66元,其中:场地租赁专项资金7772.66元;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3245元;三救三献经费2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51017.66元。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隆阳区红十字会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524,023.09元,决算数为237,128.60元,差异数为286,894.49元,差异率-54.75%。主要为:1.人员经费减少243,764.85元,单位机构改革,人员调出2人(调至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公用经费减少31,286.79元,主要为单位机构改革,人员调出2人(调至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186,110.94元(其中人员经费171,122.45元,日常公用经费14,988.49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1,017.66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场地租赁办公经费支出7,772.66元, 主要用于单位场地租赁办公相关支出(办公费4,001.40元,物业管理费3,771.26元);
2.三救三献经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务费1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
3.新冠肺炎防控项目经费支出23,245.00元,主要用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办公费1,245.00元,劳务费1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2,000.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1. 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 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与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积极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
10.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查方式与各股室每周一汇报和实地查看为主,对由乡镇实施的项目,加强监督和管理,深入库区做好业务指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总结)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