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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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1-0917029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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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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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1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安排部署,统一组织、规划、部署直属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直属党组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开展直属党组织党员培训轮训工作。指导直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指导直属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相关环节的审核把关。指导直属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落实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4.督促指导直属党组织成立、撤并、变更及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直属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审批任免。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  

5.对直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加强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向区委报告。  

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履行职能职责,深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制定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清单,启动实施“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按照12类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标准,指导直属党组织开展达标创建  

2.抓学习强实践,强化党员管理。开展了5“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集中培训,采取“流动党校”方式为高龄党员、流动党员、行动不便党员送学上门,实现直属党组织党员50%轮训。  

3.抓基础强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按照云南省委组织部12 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确保2020年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全部达标。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2018年和2019年已达标的要巩固提升、创新提质、全面提效,未达标的和计划2020年达标的要补齐短板、晋位升级、全面达标,要在质量上下功夫,不仅要过关,更要过硬。巩固基层党建“五项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联系服务群众、在职党员“双报到”全覆盖,持续推进党员分类管理、积分管理,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机关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实行报到登记制度、沟通反馈制度。推广运用“云岭先锋”APP进行网上党支部建设,向党组织发放党建盒子,落实基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工作。按照每月党建工作任务,督促基本制度落实,在主题党日规定动作基础上,激发各党组织“专题”特色作用发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故《“三公”经费情况表》中三公经费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830985.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0985.0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195.16元,下降2.2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单位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819884.45元。其中:基本支出788765.84元,占总支出的96.20%;项目支出31118.61元,占总支出的3.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52.72元,下降1.76%,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收入减少17438.43元: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502.59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44386.00元,津贴补贴增加26378.00元,奖金减少85042.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2533.3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5133.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4210.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096.12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1941.02元,其中:办公费减少5857.10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44.00元,电费减少814.00元,邮电费减少3824.92元,差旅费减少834.00元,维修(护)费减少498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5800元,工会经费减少7475.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500元。  

2.项目支出收入增加2785.71元,其中:七一庆祝及表彰大会经费增加2785.7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8765.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38.43元,下降2.16%,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共支出732521.84元,占基本支出的92.87%。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4502.59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44386.00元,津贴补贴增加26378.00元,奖金减少85042.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2533.3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5133.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4210.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096.12元。  

2公用经费共支出56244元,占基本支出的7.13%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1941.02元,其中:办公费减少5857.10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44.00元,电费减少814.00元,邮电费减少3824.92元,差旅费减少834.00元,维修(护)费减少498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5800元,工会经费减少7475.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5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118.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85.71元,增长9.83%,主要原因分析:七一庆祝及表彰大会经费增加2785.71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七一庆祝及表彰大会经费31118.61元,其中:会议费31118.6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884.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52.72元,下降1.80%元,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17438.43元: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502.59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44386.00元,津贴补贴增加26378.00元,奖金减少85042.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2533.3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5133.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4210.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096.12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1941.02元,其中:办公费减少5857.10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44.00元,电费减少814.00元,邮电费减少3824.92元,差旅费减少834.00元,维修(护)费减少498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5800元,工会经费减少7475.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500元。  

2.项目支出收入增加2785.71元,其中:七一庆祝及表彰大会经费增加2785.7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263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85275.64元;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七一表彰及活动经费等支出87362.61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39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398.3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08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84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5132.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09.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5.4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未做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44.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941.02元,增下降36.22%,主要原因分析  

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1941.02元,其中:办公费减少5857.10元,物业管理费增加144.00元,电费减少814.00元,邮电费减少3824.92元,差旅费减少834.00元,维修(护)费减少498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5800元,工会经费减少7475.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5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1800元;物业管理费144.00元;其他交通费用54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62962.49元,其中,流动资产53484.92元,固定资产9477.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3113.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0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962.49        

53484.92        

9477.57        

        

        

         

9477.5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七一表彰及活动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用于开展七一庆祝及表彰大会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机关工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七一表彰及活动项目安排经费31118.61元,于2020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七一表彰及活动项目资金31118.61元于202012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7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宣传股主要负责抓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指导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履行职能职责,深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制定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清单,启动实施“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按照12类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标准,指导直属党组织开展达标创建二是抓学习强实践,强化党员管理。开展了5“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集中培训,采取“流动党校”方式为高龄党员、流动党员、行动不便党员送学上门,实现直属党组织党员50%轮训。三是抓基础强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按照云南省委组织部12 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确保2020年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全部达标。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2018年和2019年已达标的要巩固提升、创新提质、全面提效,未达标的和计划2020年达标的要补齐短板、晋位升级、全面达标,要在质量上下功夫,不仅要过关,更要过硬。巩固基层党建“五项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联系服务群众、在职党员“双报到”全覆盖,持续推进党员分类管理、积分管理,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机关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实行报到登记制度、沟通反馈制度。推广运用“云岭先锋”APP进行网上党支部建设,向党组织发放党建盒子,落实基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工作。按照每月党建工作任务,督促基本制度落实,在主题党日规定动作基础上,激发各党组织“专题”特色作用发挥。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制定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清单,启动实施“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按照12类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标准,指导直属党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抓好抓实直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指导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收入830985.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0985.01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715.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884.45元,其中基本支出788765.84元,项目支出31118.6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11  

3)自评组织过程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1118.61元,其中:用于七一表彰及活动经费,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1118.61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组织直属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3期、开展七一庆祝和表彰活动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堡垒作用。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七一庆祝和表彰活动激发先进动力,树立学习榜样,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堡垒作用为隆阳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组织认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单位人员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