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2-0920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0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区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系统现下设17个独立核算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保山市隆阳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工作站、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按照“两区一地”发展定位,以乡村振兴为统领,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全区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2.77亿元,同比增长15.3%,农业增加值84.47亿元,增长12.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65.00万元,增长9.5%,连续15年被评为全国产粮(油)大县、连续14年荣获省级生猪调出大县,被评为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1.基层党建根基不断夯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高基层党建质量。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着力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史学习 教育4本指定用书,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和“主题+专题”党员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9次,组织集中学习42次,组织开展学习体验活动8次,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讲授专题党课20次,举办党史读书会1期。二是聚焦基层组织建设。围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目标,按月制定、部署“主题+专题”党员日、理论学习、“智慧党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明显。三是强化党风廉政责任。以党组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各项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扎实开展“3.29”专案“以案促改”、通过学习讨论、警示教育、撰写心得等,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做事氛围。
2.作风问题整治不断深入。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问题大整治,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对照16种反面“画像”认真进行自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彻底对自己进行一次大剖析,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真整改、真落实,对问题“大起底”、“大扫除”、“大整治”,全面推动干部思想大提升、作风大转变、问题大整改,重塑农业干部队伍想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勇干事的精气神。共召开分析会17场次,制定问题清单及个人剖析报告301份。
3.粮食安全根基不断筑牢。一是稳定粮食生产。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全区粮食产量实现十五年连增。全区粮食作物总产49.13万吨,增加0.02万吨,增长0.04%。二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全年累计实施7.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隆阳粮食面积、产量不减打牢基础。
4.“绿色食品牌”打造不断推进。聚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围绕“两区一地”发展定位,全力抓好咖啡、肉牛、生猪、水果、蔬菜等重点优势产业,把特色做特、把优势做优。咖啡产业“一县一业”特色县、1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10万头肉牛养殖、现代化蓝莓种植科技示范基地、万亩有机农业产业园种植等重点产业项目稳定推进,全区咖啡种植面积11.6万亩,预计实现产量2万吨、产值3亿元、同比增长18.9%;蔬菜种植面积24.36万亩、同比增长10.4%,预计实现产量52.13万吨、同比增长15.8%,产值16.8亿元、同比增长14.1%;水果种植面积20.55万亩,预计实现产量23.82万吨、同比增长60.9 %,产值7.1亿元;肥猪存栏82.9万头、同比增长4.11%,出栏126.1万头、同比增长43.5%,预计实现产值35亿元;牛存栏18.6万头、同比增长12.05%,出栏6万头、同比增长17.65%,预计实现产值8.83亿元,同比增长37.4%。
5.农业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巩固省级农产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建立监管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现全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2%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2%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0%以上,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开展优化产业结构、农药化肥减量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提高农民科技水平、村庄清洁6个行动,制定《隆阳区东河流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东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持续开展。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不断衔接。一是加快建立2个机制。在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上,重点梳理2020年产业覆盖情况,精准施策实施产业帮扶项目42个、项目资金2.35亿元。在建立股份合作机制上,争取中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900万元。截至11月,全区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4,086.32万元,村均11.71万元。二是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协调发改、乡村振兴等部门,完成潞江镇乡村示范点建设初步规划方案编制,引入并启动实施了世外乡村康养旅游、山顶一号咖啡庄园等项目,申报省政府地方政府专项债3亿元;启动16个精品示范村创建,安排涉农资金480万元,启动150个美丽村庄创建。三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被评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计划完成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68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8,000座;完成涉及东河流域3,668户养殖户进行粪污收储设施改造提升;围绕村庄人居环境1档标准,开展村庄“三清一改一提升”建设,全区1,640个自然村基本达到人居环境1档标准。
7.农业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和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区共成立集体经济组织195个,其中:村级成立137个,组级(自然村)成立58个,发放股权证书9.0034万本,农村发展活力得到增强。基本完成农场企业化改革,健全宅基地管理机制,农村宅基地管理进一步规范。
8.中心工作推进不断强化。一是强化新冠肺炎股情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抽调了6名干部专门负责值守局机关,其他二级站所6个区域均安排了专人负责值守。二是抓实创文、创卫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结合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出动人员参加“治安巡逻”志愿服务活动28人次、“文明交通劝导”120天、疫情防控公共场所消毒36人次;对市场农残检测室、水产区、活禽区开展检查1,152次、技术培训416次、现场技术指导373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5.2万吨,清理村内水塘3,060口,清理村内沟渠5,496.9公里,清理村内淤泥6.8万吨,清理残垣断壁1.1万处,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7万吨。三是牵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乡镇”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3.其他事业单位15个:
(1)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所
(2)保山市隆阳区种子管理站
(3)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
(4)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5)保山市隆阳区农村能源工作站
(6)保山市隆阳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7)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8)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9)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10)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11)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12)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
(13)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14)保山市隆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5)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9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2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0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汇总)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23,918,450.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918,450.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6,893,890.84元,增长36.66%。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增加90,837,704.17元: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减少4,500,000.00元,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减少15,183,600.00元,农村社会事业厕所革命项目资金、农村主房防虫防腐刷漆项目资金减少35,424,732.55元,农田项目资金减少44,552,3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10,221,000.00元,生产发展项目减少31,996,900.00元,潞江坝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资金增加250,000,0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26,180,213.88元。其中:基本支出43,172,471.06元,占总支出的13.24%;项目支出283,007,742.82元,占总支出的86.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3,043,634.35元,增长39.9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2,017,223.07元,具体是死亡抚恤金增加2,254,891.60元;项目支出增加91,026,411.28元,具体是潞江坝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资金增加250,000,000.00元,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减少15,183,6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72,471.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7,223.07元,增长4.90%,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25,633.8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30,941.2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059,021.39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36,491.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609,071.77元,占基本支出的96.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3,399.29元,占基本支出的3.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007,742.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026,411.28元,增长47.41%,主要原因分析:20199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500,000.00元;2070904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减少300,000.00元;2110402款农村环境保护减少24,935,900.00元;2130101款行政支出减少441,090.00元;2130104款事业支出增加319,222.50元;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减少13,820.00元;2130108款病虫害控制减少3,185,253.61元;2130109款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7,984.54元;2130122款行业业务管理增加2,463,210.11元;2130119款防灾救灾减少2,580,000.00元;2130122款农业生产发展减少4,416,177.97元;2130126款农村社会事业减少35,424,732.55元;2130135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减少1,371,369元;2130153款农田建设减少32,055,953.60元;2130199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增加1,671,246.60元;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减少10,221,000.00元;2130505款生产发展减少42,697,084.35元;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减少1,600,000.00元;2130803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3,229,906.03元;2160299款其他商品流通事务支出增加87,922.58元;2290402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250,000,000.00元;2210105款农村危房改造减少3,010,7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隆阳区潞江坝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建设供水规模为1万立方米/天的供水厂工程,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提升改造精品小粒咖啡示范种植基地18,000 亩;建设咖啡加工产业园,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建设滇西高原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建筑面积11.67万平方米;建设咖啡产业融合发展科创示范园,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建设万亩咖啡公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旅游公厕、文化广场、自行车赛道、观光栈道、数字化智慧设施等旅游设施;提升改造新寨村、赧浒村、芒旦村、丙闷村等4个咖啡产业农旅融合示范村人居环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27.5亩(不含园区道路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47.2万平方米。项目估算建设投资2,514,235,000.00元,财政已拨付250,000,000.00元,本项目建设期为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2021年先启动滇西高原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建设。截至目前项目完成资金投入2.63亿元,质量合格率100%,安全生产0事故,满意度90%,施工进度滞后。
2.隆阳区2020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种植业)全区实际完成种植业保险54.263万亩,其中:玉米投保44.25亩,水稻投保3.013万亩,甘蔗投保7万亩,2020年财政资金共投入种植业保险资金1,025.55万元,2021年支付500万元,剩余525.55万元未支付。
3.隆阳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奖补项目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8条措施的意见》(隆政发〔2020〕3 号),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对当年新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10 万元奖补。隆阳区2021年新认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户,市级重点龙头企业6户,2021年8月份支付完成奖补110万元。
4.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对农牧民实施补助奖励)支出资金4,195,700.00元,具体工作是在全区范围开展禁牧补助及草畜平衡工作,实施禁牧补助17.27万亩,惠及农户9739户,落实草畜平衡奖励116.02万亩,惠及农户49185户,补奖资金4,195,700.00元(其中禁牧1,295,200.00元、草畜平衡2,900,500.00元)。
5.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7,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区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奶牛(含乳肉兼用型)等保险保费。其中:全区能繁母猪参保65,520头,保费5,359,536.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4,287,628.80元,养殖户自筹1,071,907.20元),惠及农户21,860户,能繁母猪死亡理赔4,621头,理赔金额6,931,500.00元 ;育肥猪参保229,461头,保费8,398,272.6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6,718,618.08元,养殖户自筹1,679,654.52元),惠及农户23,181户,育肥猪死亡13,492头,理赔结案13,492头,理赔金额7,382,710.00 元,奶牛(含乳肉兼用型)参保33,288头,保费11,922,140.00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10,729,926.00元,养殖户自筹1,192,214.00元),惠及农户14,308户,奶牛(含乳肉兼用型)死亡635头,应理赔金额4,44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180,213.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36%。与上年对比减少156,656,365.65元,下降67.28%,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2,017,223.07元;2.项目支出减少158,673,588.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67,645.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1行政离休人员工资、2080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7,81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医保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缴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3,227,21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130101行政运行7,475,905.44元,2130104事业支出25,031,107.34元;项目支出18,424,746.82元,包括:2130101行政支出2021年非税返还项目资金的支出,2130104事业支出2020年非税返还项目资金的支出,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19年咖啡标准化生态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的支出,2130108病虫害控制2018年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经费,2019、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补助资金,2021年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专项资金,2021年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资金,2018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经费的支出,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区级农产品安全检测专项经费的支出,2130112行业业务管理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的支出,2130119防灾救灾2021年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及贪夜蛾防控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2021年区级救灾备荒种子贮备资金的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2021年区级潞江镇乡村振兴示范园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经费,农业生产化重点龙头企业奖补专项资金,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补助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稳定实施直接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的支出,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中央2020年厕所革命项目管护资金的支出,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隆阳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资金、2021年中央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项目资金、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对农牧民实施补助奖励)资金的支出,2130153农业建设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20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的支出,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2019年产粮(油)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隆阳区粮油作物育种基地技术综合楼建设项目资金的支出,2130505生产发展燃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工程专项资金、非税成本性支出(闵行区对口帮扶隆阳区优质鲜食青贮玉米新品种及绿色高效配套技术示范基地建设)资金、2020年肉牛产业发展项目疫病监测补助资金的支出,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19年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020年农业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020年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支出,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020、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支出,2290402隆阳区潞江坝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287,5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2160299款2020、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的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4,700.00元,支出决算为4,861,276.02元,完成预算的1,33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49,704.02元,完成预算的1,35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72.00元,完成预算的178.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是根据隆财农〔2021〕5号 中央2020年厕所革命项目实施方案购买39辆吸粪车合计4,604,267.45元,现39辆吸粪车已全部移交乡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控制下乡用车频率,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租车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是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浪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410,199.75元,增长97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11,805.75元,增长1,00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06.00元,下降12.1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根据隆财农〔2021〕5号 中央2020年厕所革命项目实施方案购买39辆吸粪车合计4,604,267.45元,现39辆吸粪车已全部移交乡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9,704.02元,占99.76%;公务接待费支出11,572.00元,占0.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9,704.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604,267.45元,购置车辆39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根据隆财农〔2021〕5号 中央2020年厕所革命项目实施方案购买39辆吸粪车合计4,604,267.45元,现39辆吸粪车已全部移交乡镇。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5,436.5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扶贫产业、乡村振兴产业、畜牧工作、动物防疫和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7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114.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5,827.39元,下降46.41%。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233.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4,475.19元,下降50.3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监理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881.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47.80元,增长8.22%,主要原因分析:生活补助中乡镇防检人员补助从劳务费调入生活补助中,机关运行经费减少807,000.00元,项目增加导致办公设备耗材费和电费增加,出差次数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工会经费缴纳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水电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10,6797,187.85元,其中,流动资产91,393,433.22元,固定资产9,320,628.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01,435.00元,无形资产4,081,628.83元,其他资产62.7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891,763.19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56,484.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71.45平方米,账面原值429,518.07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29,518.07元;报废报损资产105项,账面原值728,879.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9,346.76元;出租房屋4,189.72平方米,账面原值1,756,761.5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1,405.5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6797187.85 | 91393433.22 | 9320628.01 | 6994399.73 | 191264.87 | 0 | 2134963.41 | 0 | 2001435.00 | 4081628.83 | 62.79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68,242.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79,252.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8,9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80,592.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