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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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6032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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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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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6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80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区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保山市隆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督促协调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农药管理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科技种业管理股、乡村建设促进股、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农村社会事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畜牧兽医渔业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对外交流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农田建设与项目管理股、发展规划股、区域协作与社会帮扶股。

)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一是保障粮食面积和产量。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实施“藏粮于技”,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实施良种工程促粮食增产,确保全年粮食产量50万吨以上。在粮食总量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稳步调优粮食结构,提升油料和大豆产能。二是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聚焦咖啡、果蔬、生猪、肉牛等重点产业抓发展,积极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种植,重点示范推广“稻+”绿色种养模式和鲜食青贮玉米、玉米大豆间套种等,调增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力争实现农业总产值144亿元、增长5.3%。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大棚房”问题,严防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生。四是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围绕重点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全年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户以上。积极争取政策、项目支持,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1。五是扩大农业投资。紧盯农业农村项目和资金支持方向,加大项目谋划发掘力度,稳步实施好重点项目建设;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加强项目包装、推介,精准施策招大商、招好商。

2.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强化监测帮扶。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完善行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严格执行监测对象的识别和消除程序,做到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清零。因户因人落实增收帮扶措施,推动脱贫人口收入稳步增长,坚决遏制返贫致贫问题的发生。二是强化产业帮扶。坚持财政衔接资金优先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确保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比例高于中央和省级要求。三是抓好东西部协作工作。强化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安排不少于60%的产业发展资金;助力隆阳高原特色农产品销往上海,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

3.着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深入实施新一轮农民持续增收行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健全和巩固联农带农机制。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规范管理、精准高效发放。继续做好水稻、玉米、咖啡、能繁母猪、奶牛等农业保险投保工作。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年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10元,增长7%

4.着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纵深推进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加强统筹,整合资源,补上短板,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1档达标成果,改造建设卫生户厕1000座,全区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83%以上,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5.着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抓好宅基地审批管理、源头管控和违法查处,全面建立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1 个,为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无差额供给、定额补助、自收自支单位,无参公和事业单位。截至202510月统计,部门人员及资产配置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6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务总收入32,288,612.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58,392.4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6,065,109.84元,上年结转结余6,065,109.8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47,539.73元,同比增长3.35%,具体为:一般公共预算20,158,392.49元,占总收入62.44%;上年结转结余6,536,720.68 元,占总收入18.78%;其他无收入6,536,720.68 元,占总收入18.78%。收入增长主要原因:1.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133,539.73元,晋级晋档工资增加导致基本工资增加205,200元,津贴补贴减少104,736元;2026年预算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人员年中变动奖金减少5,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8,378.24元;人员职务职级影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19.0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0,553.9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3,345.4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8,924.47元;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包括办公费减少6,500元,印刷费较上年无变动,水费较上年无变动,电费较上年无变动,邮电费较上年无变动,差旅费较上年无变动,会议费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动,劳务费较上年无变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工会经费增加1,20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动;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8,000元;生活补助增加16,224元;2.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资金增加914,000元,具体是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较上年无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资金增加1,000,0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减少100,000元;农业融资担保经费增加100,000元;农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较上年无变化;农业农村工作运转经费增加10,000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区级配套资金较上年无变化;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较上年无变化;离退休党支部经费减少6,000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增加200,000元;受污染耕地种植情况调查专项资金减少9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减少200,000元;3.2026年自有资金(财政代管)项目专项经费较上年无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158,392.4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58,392.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增加1,047,539.73同比增长5.48%主要原因是:1.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133,539.73元,晋级晋档工资增加导致基本工资增加205,200元,津贴补贴减少104,736元;2026年预算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人员年中变动奖金减少5,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8,378.24元;人员职务职级影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19.0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0,553.9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3,345.4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8,924.47元;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包括办公费减少6,500元,印刷费较上年无变动,水费较上年无变动,电费较上年无变动,邮电费较上年无变动,差旅费较上年无变动,会议费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动,劳务费较上年无变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工会经费增加1,20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动;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8,000元;生活补助增加16,224元;2.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资金增加914,000元,具体是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较上年无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资金增加1,000,0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减少100,000元;农业融资担保经费增加100,000元;农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较上年无变化;农业农村工作运转经费增加10,000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区级配套资金较上年无变化;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较上年无变化;离退休党支部经费减少6,000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增加200,000元;受污染耕地种植情况调查专项资金减少9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减少200,00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288,612.1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158,392.49元,非财政拨款支出6,065,109.84元。其中:1.基本支出10,722,392.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539.73元,同比增长1.26%,主要原因:晋级晋档工资增加导致基本工资增加205,200元,津贴补贴减少104,736元;2026年预算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人员年中变动奖金减少5,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8,378.24元;人员职务职级影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19.0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0,553.9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3,345.4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8,924.47元;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包括办公费减少6,500元,印刷费较上年无变动,水费较上年无变动,电费较上年无变动,邮电费较上年无变动,差旅费较上年无变动,会议费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动,劳务费较上年无变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工会经费增加1,20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动;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8,000元;生活补助增加16,224元。2.项目支出15,651,109.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4,000元,同比增长7.29%,主要原因是: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较上年无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资金增加1,000,0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减少100,000元;农业融资担保经费增加100,000元;农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较上年无变化;农业农村工作运转经费增加10,000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区级配套资金较上年无变化;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较上年无变化;离退休党支部经费减少6,000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增加200,000元;受污染耕地种植情况调查专项资金减少9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减少200,000元。3.2026年自有资金(财政代管)项目专项经费较上年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 合计15,9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 合计3,9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85,692.4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 合计172,116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7,017.1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364,161.11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纳行政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393,766.11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32,194.7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9.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合计10,039,115元,其中基本支出8,873,115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项目支出1,166,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农业工作综合业务经费。

10.213010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合计1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出。

11.213012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合计3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区级配套项目。

12.213015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耕地建设与利用 合计1,200,000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项目的支出。

13.21305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合计6,673,300元,主要用于农业融资担保经费。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1,5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5年和2026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2,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

持平原因:勤俭节约,严格公务接待费管理,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9,5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500元,与上年持。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持平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落实经费定额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共申报项目1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0个,财政预算安排914,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0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7,82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6年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区级配套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全面查明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累计完成土壤采样检测点3001个。

②质量指标:按照国家土壤监测采样技术标准完成土壤采样作业。根据土壤普查工作开展,科学规划,使耕地质量得以有效提升。

③时效指标:在20249月底前完成采样、样品检测和成果汇交工作。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开展过程中,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开展土壤普查工作,摸清本区域内土壤质量情况。

②经济效益指标:根据土壤普查工作开展,科学规划,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对全区防控物资进行储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最大限度降低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造成的损失,力争实现全年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有病不成灾、有疫不流行”的总体目标。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全区动物强制免疫整村推进的猪、牛、羊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以下。全区散养户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达95%以上,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达100%,各乡镇动物防疫电子免疫档案建立达100%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及时,降低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造成的损失。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认为疫情减少程度,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126个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专项经费、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等;按照驻村出勤规定的天数,区级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由区财政给予每人每天补助50元的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每月给予每人100元的交通补贴;区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购买。按年度区财政给予区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配套专项项目经费5,000/.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10,000/.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资金补助区级部门选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贴、交通补贴、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区联席办工作中日常办公、印刷、会议、培训、宣传等经费。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补助驻村工作队员人数266人。        

②数量指标:驻村第一书记人数133人。

时效指标:资金及时拨付。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同乡村振兴工作。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脱贫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满意度、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

(四)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1.总体目标

2026年,为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结束,进入乡村振兴新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时效指标:资金及时拨付。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同乡村振兴工作。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脱贫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满意度、脱贫人口满意度90%以上。

(五)农业融资担保经费

1.总体目标

2026,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地方全融监督管理局云南根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全力支持乡村搬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建立农业担保体系,省级50%,州市和县30%,根行20%,共同参与的“532”风险分担机制。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建立农业担保体系1个。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建立健全改善金融服务支持体系。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

1.总体目标

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管护。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损毁工程验收合格率95%以上。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七)离退休党支部经费

1.总体目标

2026年离退休党支部顺利运转。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离退休党支部2个。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党员活动质量提升。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离退休党支部党员满意度90%以上。

(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资金

1.总体目标

完成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工程验收合格率95%以上。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九)农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

1.总体目标

完成2026年招商引资任务。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按时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推动地区经济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十)农业农村工作运转经费

1.总体目标

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资金及时拨付。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机构正常运行。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17,0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295元,同比下降2.04%,主要原因:办公费减少6,500元,印刷费较上年无变动,水费较上年无变动,电费较上年无变动,邮电费较上年无变动,差旅费较上年无变动,会议费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动,劳务费较上年无变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工会经费增加1,20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动;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8,000元。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与2026年均无相关工作预算安排。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995,016,473.25元,其中,流动资产312,221,385.96元,固定资产1,260,785.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80,251,821.81元,无形资产1,282,480.2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0327,453.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6,508.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7项,账面原值1,500,433.8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