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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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06_A/2017-0206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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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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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6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 名词解释

 

关于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2017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事业编制15人,领导职数2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的蚕桑技术推广、培训,和蚕桑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人员5人,201610月至以后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不再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蚕桑生产意见》隆政发[2016222号精神,为圆满完成2017年度蚕桑生产任务,推动蚕桑产业转型升级、争先进位,促进全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以改造、提质、增效为主题,以建设高产桑园示范区为抓手,破养蚕量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蚕桑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经营水平,加快隆阳建成全省优质蚕桑基地和茧丝绸纺织工业基地步伐。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
)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财政下达指标,安排预算。
   (
)总体思路: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财务总收入113.3676万元,较上年增(减)15.1049万元,同比增(减)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3676万元,较上年增(减)15.1049万元,同比增(减)15%,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3676万元,较上年增(减)15.1049万元,同比增(减)15%,其中,本年收入113.3676万元,较上年增(减)15.1049万元,同比增(减)15%,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3676万元,较上年增(减)15.1049  万元,同比增(减)15%,(本级财力113.36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3676万元,较上年增支(减支)  15.1049万元,同比增(减)15%,其中:基本支出113.367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96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130104事业运行95.470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工资和人员经费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13.3676万元,较上年增(减)15.1049万元,同比增(减)15%,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较上年增减15.1049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0252万元,较上年增(减)0.2582  万元,同比增(减)4%,占基本支出的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同期相比增15.1049万元,增15%。原因为与上年度相比经过多次调资,工资基数大。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蚕桑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0等开支。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无项目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 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 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3.36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减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专业名词单位自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