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公开(本级)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2-02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25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80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区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保山市隆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计划财务股、科教法规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畜牧股、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股、乡村产业发展与绿色食品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股、农村社会事业与环境资源股、发展规划股、农田建设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动隆阳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反腐倡廉,持续开展改进作风,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思想、组织、作风保证。
2.推进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稳定粮食生产,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围绕咖啡、蔬菜、水果(突出柿、柑橘)、蚕桑等优势产业,重点实施好芸岭鲜生万亩有机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蚕桑核心基地乡镇、重点村和高产桑园示范园区、科思达现代蓝莓种植科技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
3.大力打造“绿色食品牌”。围绕“两区一地”目标,全链条重塑咖啡产业,做强做大肉牛产业,抓实生猪、水果、蔬菜、蚕桑等重点优势产业,打响隆阳绿色农产品知名度。
4.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学好用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协调住建、环保等部门,围绕村庄人居环境1档标准,实施“三清一改一提升”工程,重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农村“厕所革命”、畜禽养殖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工作,不断提升村庄人居环境。
5.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83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3.2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10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19.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职工每年晋级晋档工资增加,在职职工人数增加2人导致基本工资增加13.97万元,津贴补贴增加17.77万元,奖金增加17.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6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62.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0.03万元;2.在职人员增加2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隆阳区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第46期第九条通知自2022年起将行政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公用经费标准由2000元/人/年提高到7000元/人/年导致公用经费增加29.34万元,其中:办公费增加4.64万元,印刷费增加3.00万元,水费增加0.52万元,电费增加1.60万元,差旅费增加3.00万元,会议费增加0.6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20万元,邮电费增加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7.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0万元;3.在职人员增加2人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70万元;4.2021年乡镇防检人员工资只预算了半年,2022年预算全年导致乡镇防检人员工资增加103.86万元;5.在职人员增加2人导致工会经费增加0.69万元;6.2021年未预算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22年增加1.02万元;7.遗属增加1人,遗属补助标准增加导致遗属补助增加1.45万元;8.2021年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增加30.00万元;9.2022年种植保险补贴区级配套专项资金减少119.72万元;10.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增加20.00万元;1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执法监管专项经费增加10.00万元;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经费增加300.00万元;13.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和农业资源规划编制费用专项资金增加40.00万元;14.隆阳区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资金减少20.00万元;15.2022年将单位财政代管户资金列入预算,2022年增加11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3.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3.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3.23万元(本级财力1733.2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9.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职工每年晋级晋档工资增加,在职职工人数增加2人导致基本工资增加13.97万元,津贴补贴增加17.77万元,奖金增加17.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6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62.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0.03万元;2.在职人员增加2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隆阳区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第46期第九条通知自2022年起将行政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公用经费标准由2000元/人/年提高到7000元/人/年导致公用经费增加29.34万元,其中:办公费增加4.64万元,印刷费增加3.00万元,水费增加0.52万元,电费增加1.60万元,差旅费增加3.00万元,会议费增加0.6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20万元,邮电费增加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7.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0万元;3.在职人员增加2人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70万元;4.2021年乡镇防检人员工资只预算了半年,2022年预算全年导致乡镇防检人员工资增加103.86万元;5.在职人员增加2人导致工会经费增加0.69万元;6.2021年未预算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22年增加1.02万元;7.遗属增加1人,遗属补助标准增加导致遗属补助增加1.45万元;8.2021年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增加30.00万元;9.2022年种植保险补贴区级配套专项资金减少119.72万元;10.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增加20.00万元;1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执法监管专项经费增加10.00万元;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经费增加300.00万元;13.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和农业资源规划编制费用专项资金增加40.00万元;14.隆阳区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资金减少2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33.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3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9.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职工每年晋级晋档工资增加,在职职工人数增加2人导致基本工资增加13.97万元,津贴补贴增加17.77万元,奖金增加17.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6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62.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0.03万元;2.在职人员增加2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隆阳区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第46期第九条通知自2022年起将行政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公用经费标准由2000元/人/年提高到7000元/人/年导致公用经费增加29.34万元,其中:办公费增加4.64万元,印刷费增加3.00万元,水费增加0.52万元,电费增加1.60万元,差旅费增加3.00万元,会议费增加0.6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20万元,邮电费增加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7.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0万元;3.在职人员增加2人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70万元;项目支出72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0.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增加30.00万元;2.2022年种植保险补贴区级配套专项资金减少119.72万元;3.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增加20.00万元;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执法监管专项经费增加10.00万元;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经费增加300.00万元;6.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和农业资源规划编制费用专项资金增加40.00万元;7.隆阳区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资金减少20.00万元。其他支出110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 合计0.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 合计0.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合计71.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合计62.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合计0.4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合计40.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纳行政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合计0.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合计30.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合计0.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10.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 合计801.9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11.213010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 合计45.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出。
12.213010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合计8.0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执法监管支出。
13.213012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经济合计3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支出。
14.213019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合计72.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2021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30.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执法监管2.00万元、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和农业资源规划编制费用40.00万元的支出。
15.213080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合计300.00万元,主要用于隆阳区2022年种植业保险补贴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20万元,较上年增加18.98万元,增长143.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合计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的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合计1.2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万元,纯增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2次,共计接待约100人次。
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7.78万元,增长134.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7.78万元,增长134.4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加的原因是:下乡任务加重,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725.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60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2021年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项目
1.总体目标
对2016年至2020年任期的村(社区)干部全面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真实反映村(社区)干部工作业绩提供依据,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对2016年至2020年任期(社区)干部离任审计完成347个村,3624个组。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审计工作知晓率达到90%及以上。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0%及以上。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执法监管项目
1.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达到区域监管要求;“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本地生产销售的农产品中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100%。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本地生产销售的农产品中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100%。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达100%。
(三) 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和农业资源规划编制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东河之问六》指出市、区农业农村局至今未制定过“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和“农业资源规划”,《隆阳区关于〈东河之问〉专题片指出问题的整改方案》(隆办发〔2021〕52 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隆阳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试行)和隆阳区农业资源规划(试行)。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隆阳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试行)编制一套、隆阳区农业资源规划(试行)编制一套。
②时效指标: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隆阳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试行)编制一套和隆阳区农业资源规划(试行)编制一套。
③成本指标:隆阳区农业生态建设规划(试行)编制一套的编制费用控制在20万元,隆阳区农业资源规划(试行)编制一套的编制费用控制在20万元。
(2)效益指标
①生态效益指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 2022年种植保险补贴区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2022年农业种植业保险计划投保面积66.1万亩,其中:水稻3万亩、玉米53万亩、甘蔗5万亩、咖啡4万亩、白菜0.1万亩、柑橘1万亩,按照保费承担比率区级应配套300万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水稻投保面积3万亩,玉米投保面积53万亩,甘蔗投保面积5万亩,咖啡投保面积4万亩,白菜投保面积0.1万亩,柑橘投保面积1万亩。
②质量指标:希望达到绝对免赔额,但一旦产生赔付,赔付金额接近直接物化成本。
③成本指标:水稻保险区级承担比率22.5%,玉米保险区级承担比率22.5%,甘蔗保险区级承担比率13.5%,咖啡保险区级承担比率40%,白菜保险区级承担比率10%,柑橘保险区级承担比率10%。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经办机构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承包理赔公示率达到100%,参保农户满意度达到100%。
(五)隆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对全区防控物资进行储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最大限度降低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造成的损失,力争实现全年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有病不成灾、有疫不流行”的总体目标。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质量指标: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及时,降低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造成的损失。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认为疫情减少程度,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完成20个乡镇(街道)、298个村(社区)、2994个村(居)民小组168054户土地确权工作,土地确权承包地面积168.43万亩。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20个乡镇(街道)、298个村(社区)、2994个村(居)民小组168054户土地确权工作,土地确权承包地面积168.43万亩。
②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③成本指标:确权技术服务费1584.49万元,确权航拍费56.10万元。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知晓率达到90%及以上。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农户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36万元,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隆阳区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第46期第九条通知自2022年起将行政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公用经费标准由2000元/人/年提高到7000元/人/年,故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622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53.81万元,固定资产55.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19.2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97.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