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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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2-0228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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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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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600000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2035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统一行使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农资打假和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跨部门的案件、承办上级指办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互联网+执法、执法信息化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内设机构,包括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二是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农资打假和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跨部门的案件、承办上级指办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互联网+执法、执法信息化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三是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6.6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4.37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对比增加108.74万元,增长66.58%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2035号),机构改革进行人员调整,2021年调入16人,调出7人,辞职1人,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府绩效、奖金、职业年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增加95.88万元增长61.84%2.根据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隆阳区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46期,第九条通知: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差额拨款及定额补助单位)公用经费2000.00//年调整为5600.00//,导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9.16万元,增长352.31%3.2022退休人员公用经纳入预算导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0.18万元,较上年增加0.18万元,纯增4.202110月我单位公务用车年久失修已报废,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减少100%5.机构改革进行人员调整,人员的增加导致工会费增加1.09万元,增长48.43%6.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06万元增长13.33%7.2022年将单位代管户资金纳入预算导致其他收入增加4.37万元,较上年增加4.37万元,纯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6.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6.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6.69万元(本级财力266.6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增加104.37万元,同比增长64.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04.37万元,同比增长64.30%,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2035号),机构改革进行人员调整,2021年调入16人,调出7人,辞职1人,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府绩效、奖金、职业年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增加95.88万元增长61.84%2.根据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隆阳区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46期,第九条通知: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差额拨款及定额补助单位)公用经费2000.00//年调整为5600.00//,导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9.16万元,增长352.31%3.2022退休人员公用经纳入预算导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0.18万元,较上年增加0.18万元,纯增4.202110月我单位公务用车年久失修已报废,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减少100%5.机构改革进行人员调整,人员的增加导致工会费增加1.09万元,增长48.43%6.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06万元增长13.33%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1.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6.69万元,其他支出(单位自有资金)4.37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69万元,与上年对比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104.37万元,增长64.30%主要原因分析1.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2035号),机构改革进行人员调整,2021年调入16人,调出7人,辞职1人,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府绩效、奖金、职业年金、社会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增加95.88万元增长61.84%2.根据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隆阳区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46期,第九条通知: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乡镇卫生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差额拨款及定额补助单位)公用经费2000.00//年调整为5600.00//,导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9.16万元,增长352.31%3.2022退休人员公用经纳入预算导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0.18万元,较上年增加0.18万元,纯增4.202110月我单位公务用车年久失修已报废,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减少100%5.机构改革进行人员调整,人员的增加导致工会费增加1.09万元,增长48.43%6.遗属补助标准调增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06万元增长13.33%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单位自有资金)4.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7万元,纯增。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慰问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支出27.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纳支出;

4.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支出8.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支出;

6.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纳支出;

7. 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 支出213.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工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遗属补助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减1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的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变化的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公务接待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减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减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10月公务用车已报废,预算编制时车辆实有量为0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无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35.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37万元,固定资产10.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06万元;无偿划拨资产6项,账面原值2.8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0项,账面原值29.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93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