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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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30925-001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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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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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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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主要担负全区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生物转基因安全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等工作。

1.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隆阳区农业环境监督管理,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对农业环境有影响的外来入侵生物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防控;组织实施农业资源与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受理隆阳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的申请、现场检查、上报、年度审验。

3.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负责隆阳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地方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管理档案库;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变化对国家或地方重点野生植物生长情况的影响进行监视和监测;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部门间联合执法与行政监管;研究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向政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重大突发事件。

5.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

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农通2022〕7号)要求,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截至202211月底,完成国家、省级和市级对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蔬菜、水果累计抽检1853批次,合格1843批次,合格率99.46%。完成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样品4160个,合格样品4157个,合格率为99.93%

1)完成千人每1.5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任务,下达任务1354批次,实际完成1493批次,不合格产品2个(花椰菜、大白菜各1个),合格率达99.8%

2)完成省级专项、省级监督抽检样品139批次。其中:种植业专项48批次、监督91批次,不合格产品2个(花椰菜、草莓各1个),合格率98.56%

3)完成“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及风险监测抽检任务151批次,不合格产品4个,合格率,97.35%。(分别为:云南华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抽检92批次,不合格2批次(芹菜、大白菜各1个);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抽检44批次,不合格2批次(辣椒、韭菜各1个);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抽检10批次,豇豆5批次)

4)配合红河州检测中心完成2022年度省级例行监测抽检样品70批次,合格68批次,合格率97.14%。其中蔬菜48批次,合格46批次,合格率95.83%。;水果22批次,合格率100%。具体抽检情况为第一季度抽取蔬菜样品18个,水果样品6个,不合格样品1个(超标样品为菜薹:抽样环节批发市场,来源为施甸县仁和镇,超标参数为常规杀虫剂甲基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第二季度抽取蔬菜样品18个,水果样品4个,不合格1个(超标样品为豇豆,抽样环节批发市场运输车,超标参数为常规杀虫剂甲胺磷、吡唑醚菌酯);第三季度抽取蔬菜样品6个,水果样品6个,全部合格;第四季度抽取蔬菜样品6个,水果样品6个,全部合格。

5)强化快速检测工作,对隆阳区有代表性的蔬菜生产基地、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了蔬菜水果抽样检测。2022110月共抽检116批次,蔬菜水果60个品种,抽检蔬菜、水果4160个样品;其中:抽检蔬菜样品3954个,合格3951个,合格率为99.45%;抽检水果206个样,合格206个,合格率为100%。

2.“三品一标”认证监管稳步推进

1)申报“三品一标”认证情况

2022年受理隆阳区绿色食品申报主体313个产品,面积合计5854.4亩,受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主体1家,产品1个。分别为:隆阳区铭博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绿色食品产品甜柿1个,面积1350亩,申请材料已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保山益家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绿色食品产品卡蒂姆咖啡豆3个,面积1504.4亩,申请材料正在审核中;保山市远乡谷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绿色食品大春季稻谷5个产品,小春季蔬菜4个产品,预申报面积3000亩,申请材料正在审核中;受理保山市恒牧养殖有限公司申报无公害农产品鸡蛋1个,生产规模1亿枚,申请材料已上报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三品一标”获证情况

2022年隆阳区本年度绿色食品新获证3家,产品3个,面积2615亩,分别为:保山华大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羊肚菌,面积500亩;保山佳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鲜藕,面积315亩;隆阳区滇红硕果甜柿种植专业合作社,产品甜柿,面积1800亩。

2022年有机产品新获证主体3家,产品14个,面积6640亩。分别为;保山博源实业有限公司(潞江镇新寨村)咖啡产品1个,面积2300亩,云南懋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图街道田坝村)产品10个,面积2000亩:洋葱86亩,胡萝卜45亩,萝卜74亩,甘蓝529亩,马铃薯433亩,甘蓝287亩,胡萝卜315亩,莴苣133亩,莴苣73亩,白菜25亩;云南保山山士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产品3个,面积2340亩。玉米1700亩,番薯300亩,冷却肉(猪肉)340亩。

3“三品一标”累计有效获证情况

截至202211月,全区“三品一标”实际持证主体41家,产品115个,种植业实际认证面积100.50万亩。其中:绿色食品持证主体16家,产品45个,面积2.41万亩,产量2.79万吨;产品分别为:粮食类(透心绿蚕豆)产品1个,面积2000亩;咖啡产品12个,面积6000亩;茶叶产品11个,面积3580亩;水果类产品18个(芒果产品1个,甜柿产品4个,火龙果产品2个、柑橘产品1个,柠檬1个,荔枝产品1个、桑葚产品8个),面积11560.971亩;蔬菜类产品2个(木薯产品1个、鲜藕产品1个),面积415亩;食用菌(羊肚菌)产品1个,面积500亩。主要分布在 潞江、板桥、蒲缥、辛街、芒宽、永昌等乡镇(街道)。无公害农产品7家,产品13个,面积1000亩,4.4万头猪、7万羽鸡,0.2万头牛,产量3.88万吨。产品分别为:畜禽类主体6家,产品8个(生猪产品2个,肉牛产品2个,活鸡产品2个,鸡蛋产品2个);蔬菜类持证主体1家,产品5个。有机产品持证主体14家,产品53个,面积20916.6亩,认证年产量1.45万吨;地标持证主体4家,产品4个,面积和规模96.00万亩、6.5万头猪,产量39.70万吨。

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有效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的函》(云农环〔2022176号)、《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文件 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开展2022年农产品协调监测工作的通知 》(云农环〔20229号),下达隆阳区协调监测点位21个。结合隆阳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目标任务,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1)完成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图斑对应耕地上主要农作物种植情况调查;

2)完成2022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协调监测21个点位的农产品样品采集、制备与送检工作。涉及7个乡镇街道(瓦窑、板桥、河图、丙麻、西邑、蒲缥、杨柳),共采集制备农产品样品21个,其中玉米18个、水稻1个、荷兰豆1个、黄瓜1个。所有样品已完成样品制备和送检。

4.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全面开展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昆明海关省林草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云农科〔20216号)要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积极参加省、市各级组织的培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在全区布设踏查路线12条,设置踏查点63个,涉及18个乡镇,63个村委会,登记物种87个,录入app系统数据872条。其中,进行标准样地调查82个,涉及物种30个。

5.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农药残留能力验证顺利通过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624日,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到农科院领取考核样品,通过全站检测人员共同努力,如期上报了能力验证结果。并于2022825日收到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合格证书。此次通过验证考核,将促进隆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助推隆阳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杜绝有毒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6.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服务有序开展

根据创建文明城市有关要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隆阳区中心城区汇金湾、南苑、新华、杏花、北苑、下水河、康浩、梨园、象山、滇西农特、和平、下村等12个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农残检测进行了业务指导。将各农贸市场责任到人,督促指导各农贸市场每天随机抽检水果、蔬菜样品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示。对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开展检查累计425次,开展技术培训累计162次,开展现场技术指导累计106次。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原理、检测方法、上机操作、检测数据台账规范管理进行培训。全面提升了检测人员的业务技能。督促各农贸市场每天将检测结果及时公示到农残检测公示栏,让广大市民吃到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7.其他工作

一是协助贵州大学完成2022年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核实、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工作。到杨柳完成了1个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核实、样品采集,并完成了样品制备和送检。

二是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为全面推进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抓好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永盛街道羊邑社区走访入户。一是宣传人居环境一档标准,动员积极参与村、小组村庄清洁活动;厕所革命,建了要用,建了要管,杜绝直排;无裸露粪便,无危房;畜禽养殖,不直排,有收储设施设备;农药包装物不乱扔,收集送到农药经营点;地膜不乱认,放到垃圾箱或者废品收购站;河长制,清四乱“乱推、乱建、乱采、乱占”,不向河里扔垃圾。二是发动“四水同收”,洗澡、洗涤、厨房、厕所水先关政策。共走访农户36户。

三是绿色认证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根据《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涉农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完成了5家绿色食品持证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并完成验收。分别是:保山兴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峡谷明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林玉航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古道春茶叶有限公司。

四是厕所革命验收工作。根据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部署,到辛街乡完成了5座公厕,150座户厕验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1,578,161.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8,161.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3,937.89元,增长24.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3,937.89元,增长24.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基本养老保险较上年增加26,310.0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585.22元;事业单位医疗较上年减少9,420.4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减少4,241.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558.35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较上年增加232,933.23元,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67,212.6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1,578,161.77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173.17元,占总支出的95.25%;项目支出74,988.60元,占总支出的4.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1,201.89元,增长20.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989.29元,增长15.70%;项目支出增加67,212.60元,增长864.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72,571.06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1,418.23元,项目支出增加67,212.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3,173.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8,330.77元,占基本支出的9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842.40元,占基本支出的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988.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30104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支出74,988.60元,其中用于项目资料印刷费9,921.40元,外出培训及下乡抽样差旅费11,445.00元,仪器设备维修(护)费2,996.00元,购买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样品以及样品瓶等的专用材料费50,626.20元。项目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6013批次,合格率达到99.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161.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1,201.89元,增长20.7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及政策性调资导致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6,895.30元,210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3,103.24元,213农林水支出增加257,409.8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50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8%。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987.68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6,521.2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93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5,678.8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848.56元,以及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1,406.3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98,7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9%。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1,223,730.40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30104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74,988.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1年和2022年均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资产总额2,550,107.34元,其中,流动资产101,776.64元,固定资产2,448,330.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828.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69.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事项公开,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