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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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40925-0001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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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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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7号),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主要职责是:履行《植物检疫条例》赋予的农业植物检疫执法职责,执行植物检疫任务。负责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监测和封锁、扑灭等工作。组织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的监测、预警和控制工作。负责全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监测普查和保护。负责辖区内新农药、病虫害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农药市场、农药质量、禁限用农药及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农药及药械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测报工作,为全区农业生产当好参谋

2023年,持续巩固32个农作物病虫系统监测点。以7大作物33个病虫害为主要监测内容,按国家标准进行5d一次系统、10d一次普查。完成上报小麦蚜虫穗期发生动态周报表9期,小麦蚜虫发生情况表、小麦条锈病发生情况表、小麦白粉病发生情况表各1期;植保年度统计报表1期;完成大春病虫周报表(包括水稻、玉米、马铃薯)21期;小春病虫周报表(包括小麦、油菜)22期。在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防治的关键时期,发放《农作物病虫简报》8期,280余份。

2.抓好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

2023年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193.95万亩,全年病、虫、草、鼠、螺发生面积449.45万亩次,综合防治面积753.34万亩次,其中统防统治面积366.10万亩次,统防率48.60%;绿色防控104.41万亩,覆盖率53.80%。

3.抓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2023年,积极开展《植物检疫条例》的学习宣传及检疫对象普查、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全年出动植物检疫执法车辆18驾次,人员52人次。开展产地检疫0.85万亩,受理产地检疫4份,签发植物检疫证书37批次。重点加强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柑橘黄龙病、红火蚁的监测等农业检疫对象监测普查及防控,确保全区农业生产安全。

4.农药监督管理、农药减量及绿色防控工作

农药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农药经营门店708户次;完成省市下达农药质量抽样15个,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100.00%;按照省厅要求指导经营户注册使用“云南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完善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药产品溯源管理;开展农药经营许可材料审查、实地核查及审批办理工作。完成审批、办理、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28份,换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36份;组织开展农药科学安全用药培训27期2209人次;配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农药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5起;联合市、区、乡有关职能部门共接受和协调处理农药使用纠纷5起;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全区设置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983个。

农药减量:全区农药减量工作部署会议2次,累计完成综合防治面积753.34万亩次,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104.41万亩次、统防统治366.10万亩次。维护使用杀虫灯累计980台,防治11.20万亩次;投放性诱、食诱剂8.50万亩次;防虫网2.50万亩次;水果套袋18.50万亩次;投放黄蓝板6.00万亩次;投放蚜茧蜂18.60万亩,防治27.90万亩次;稻田养鱼0.30万亩;新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305.00万亩次;拌种125.00万亩次;无人机统防18.70万亩次;生态控制和农业防治110.00万亩次。

绿色防控:2023年,全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3.80%,统防统治覆盖率48.60%。三大粮食作物化学农药使用强度减少1.25%。

5.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2022东河流域化学农药减量项目工作扫尾,杀虫灯、色板、食诱剂和太阳能性诱监测仪等物资全部投入安装使用。二是完成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一批)项目工作。项目建立重大病虫害监测点22个,完成玉米、水稻和红火蚁统防统治4.40万亩,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48.60%。三是完成全国农技中心及深圳百乐宝生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稻纵卷叶螟食诱剂示范试验。试验结果:根据空白对照与药后防效分析比较,本次稻纵卷叶螟食诱剂试验相对防效0.88%—0.96%。

6.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

完成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病虫害)16条踏查路线、81个踏查点、19个标准样地、7个物种的普查和系统录入上传;重点抓好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的监测防控工作;完成农药依法经营、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农药减量、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等相关培训9期750人次,发布《农作物病虫简报》8期;在潞江、芒宽共设置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10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38.45万亩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财务室、办公室、有害生物防控室、植物检疫室、农药管理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2,430,40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0,163.8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6.1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5,865.98元,增长14.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5,659.74元,增长14.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06.24元,增长517.15%。主要原因:1.退休职工春节慰问、晋级晋档零星调资、在职职工增加2人,导致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较上年纯增2,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1,547.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较上年减少38,034.43元;死亡抚恤较上年纯增6,992.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763.44元;事业单位医疗较上年增加1,892.0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增加11,357.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5,379.07元;事业运行较上年增加61,162.37元;2.病虫害控制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420,000.00元,防灾救灾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662,000.00元;3.其他收入增加206.24元,主要是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退2022年个税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2,430,163.81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163.81元,占总支出的65.35%;项目支出842,000.00元,占总支出的34.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5,659.74元,增长14.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659.74元,增长4.18%;项目支出增加242,000.00元,增长40.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1.2023年在职职工增加2人、晋级晋档零星调资、政策调整,生活补助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47,703.10元;2.退休职工春节慰问费、工会经费增加、2021—2022年未能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累加到2023年支付,公用经费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15,956.64元;3.病虫害控制项目支出减少,防灾救灾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合计增加24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8,163.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8,393.82元,占基本支出的96.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769.99元,占基本支出的3.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2,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八批)隆阳区红火蚁监测防控专项经费支出152,000.00元。项目在隆阳区20个乡镇实施,于2023年12月全部实施结束。设置完成13个重点监测点,完成统防统治面积3.20万亩,技术人员下乡指导100人次,技术培训1650人次,防控效果达到90.00%。项目区农民满意度85.00%。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全区各级各类人员对红火蚁的识别能力,增强了田间监测和防控能力,红火蚁蔓延危害势头得到明显控制。

2.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支出690,000.00元。项目在隆阳区辖区内对稻飞虱、螟虫、玉米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重大病虫害开展系统监测普查和技术指导培训。完成玉米、水稻和红火蚁统防统治4.39万亩,完成技术培训27期2209人次,技术指导750人次。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48.60%;全区推广绿色防控,新增杀虫灯70台,投放色板25件;采购防治红火蚁饵剂300件,完成统防统治0.30万亩。经过项目实施,受灾农民、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92.00%。项目实施后提升了广大农户对水稻、玉米等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的识别能力,增强了田间病虫害监测和防控能力。水稻、玉米虫害危害损失得到明显控制,确保粮食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0,163.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5,659.74元,增长14.39%,主要原因:1.2023年在职职工增加2人、晋级晋档零星调资、政策调整,生活补助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47,703.10元;2.退休职工春节慰问费、工会经费增加、2021—2022年未能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累加到2023年支付,公用经费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15,956.64元;3.病虫害控制项目支出减少,防灾救灾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合计增加242,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80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957.44元,死亡抚恤支出6,99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3.3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6,916.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9,902.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0,225.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87.6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82,44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93,274.5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169.99元,项目支出842,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4,49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4,490.6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9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4,49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832.29元,增长3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32.29元,增长3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未能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累加到2023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区病虫害预测预报、植物检疫、农药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25,931.86元,其中,流动资产5,560.87元,固定资产20,370.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83.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