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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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5091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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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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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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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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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80号),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区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7)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②与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保山市隆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督促协调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农药管理与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科技种业管理股、乡村建设促进股、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农村社会事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畜牧兽医渔业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对外交流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农田建设与项目管理股、发展规划股、区域协作与社会帮扶股。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

3.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站

4.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

6.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7.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8.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9.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

10.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兽医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农机推广和服务中心

3.保山市隆阳区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站

4.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

6.保山市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7.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

8.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9.保山市隆阳区扶贫服务中心

10.保山市隆阳区畜牧兽医工作站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7人(离休0人,退休23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2人。

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实“粮食安全”底线文章。一是确保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增不减。坚持“党政同责”,将粮食生产纳入区级年度重点任务之一,全面落实关键措施,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2024年市级下达粮油生产底线指标为粮食播种面积102.33万亩、产量49.11吨,大豆播种面积3.47万亩,油料播种面积8.1万亩。预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面积104.97万亩,完成目标任务102.58%;预计产量50.78万吨,完成目标任务103.4%(其中,小春播种面积28.54万亩,产量6.31万吨;大春播种面积76.43亩,预计产量44.47万吨)。完成油料作物种植8.17万亩,大豆3.52万亩。二是切实推进重点工作。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万亩,做好167330户、1619723.4597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目前6282万元补贴资金全部完成兑付。三是强化基础保障。争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有序推进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万亩,总投资3亿元,目前,已新建高标准农田5.3万亩。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对反馈疑似“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省级推送疑似图斑进行100%核查、处理,有效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扎实推进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排查省级下发的三批次图斑共302个,自主排查并录入调查系统图斑98个(涉及14个乡镇,占耕25.64亩,其中占基本农田7.45亩)。

2、做强“现代农业”发展文章。一是抓实特色产业。巩固咖啡面积11.8万亩,预计产量2.1万吨,同比增长5%;实施“百村千头”肉牛养殖工程,用好用活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预计生猪存栏84.36万头,同比增长4.8%;预计肥猪出栏11.64万头,同比增长6%;预计牛存栏17.95万头,同比增长3.1%;预计牛出栏6.15万头,同比增长6.4%。预计羊存栏22.17万只,同比增长2.5%;预计羊出栏18.29万只,同比增长3.02%;预计家禽存栏229.3万只,同比增长3.6%,预计家禽出栏477.6万只,同比增长6.9%。大力发展冬春蔬菜和水果产业,种植蔬菜25.23万亩、预计产量55.25万吨,同比增长6.5%;水果面积24.16万亩,预计产量26.32万吨,同比增长6.3%,潞江芒果被评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水产品2.2万亩,预计产量7350吨,同比增长3.4%,产值17,000万元,同比增幅1.76%。开展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2000亩,辐射带动28000亩,实现产量900吨,产值3,600万元;固牢烟草产业发展,烤烟面积9.55万亩,收购烟叶26.4万担,实现总产值45,458.49万元、同比增长0.57%,烟叶税10,000.87万元、同比增长0.57%。香料烟面积0.72万亩,收购香料烟2.15万担,实现总产值2,886.65万元、同比增长52.53%,烟叶税635.06万元、同比增长52.53%。雪茄烟种植面积1400亩,收购鲜烟叶1530.03吨,实现总产值962.41万元,烟叶税211.73万元。预计实现农业增加值945,700万元,增长3.5%。二是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依托现代农业数控中心,持续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1234”路径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得到《农民日报》园区建设版刊文点赞。为加快设施农业发展步伐,按照“公司+村集体+农户”的运营模式,研究制定了《隆阳区水肥一体化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计划建设36184亩,目前已建成35100亩,预计12月底项目全面建成投入使用。三是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收集保护水稻、玉米、蚕豆、麦类、油菜、薯类、芋类、保山青姜等种质资源200余份;依托农业科技示范粮油作物基地,育成“保山透心绿蚕豆01号”、国标三级优质米品种“隆科16号”、优质香软米品种“隆科21号”等新品种,示范面积1.5万亩,带动产业发展10万亩以上。主要粮油作物良种推广率达97%。

3、做足“农民增收”致富文章。一是抓实助农增收。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村居民种养水平,提升产出效益,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全面落实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确保转性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户。扎实推进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机制建立,确保巩固脱贫成果取得实效。全区参与“双绑”的龙头企业4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76个,绑定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17693户,绑定有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3819户,“双绑”覆盖率达到100%。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区349个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511.14万元,村均15.79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强村20个;2024年预计完成农业总产值1,373,500万元,可比增长3.5%,预计完成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20.00元,增长7.5%。二是抓实脱贫人口增收。依托产业发展、稳岗就业、金融帮扶、兜底帮扶等增收措施,制定帮扶方案,围绕产业发展促增收“六个一批”、稳岗就业促增收“六个一批”等工作重点,实现脱贫人口稳定持续增收。2024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13,842.81元,同比增长11.7%。

4、做好“脱贫攻坚”巩固文章。一是抓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按月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对符合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按程序进行风险消除标注,2024年累计新识别监测对象78户303人,风险消除437户1498人,累计消除风险3250户12269人,风险消除率66.63%。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做到“应保尽保”,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覆盖,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和供水管理责任有效落实。二是深化闵隆两地合作。积极探索“上海企业+云南资源”“上海研发+云南制造”“上海市场+云南产品”合作模式,新增引导4家具有上海背景企业在隆落地投产;2024年获批上海市、闵行区对口帮扶项目资金4,075万元,实施项目11个,其中,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5个、3,310万元,闵行区(含街镇)对口帮扶项目6个、765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启动,项目有序推进,计划11月底全部竣工,资金报账使用率达95%以上。

5、做优“发展基础”投资文章。一是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围绕目标、深挖潜力,2024年预计完成投资44,000万元。二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入德宏盛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4,000万元开展数字蓝莓种植,推动云南隆润数字产业有限公司13,600万元隆阳区发展现代设施农业项目、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隆阳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开工建设。谋划种业、蔬菜种植、果蔬加工、咖啡一二三产融合类项目18个。三是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持续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目前实有农业企业3492户,培育龙头企业20户,累计培育龙头企业141户。2024年,预计全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2.8:1。

6、做美“乡村建设”文明文章。一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地域特点,选择适宜模式,高效推进改建农村卫生厕所。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农村卫生户厕改建2000座、自然村卫生公厕改建60座任务,截至目前,全区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0.97%。二是实施绿美乡村建设。2024年锚定创建1个省级绿美乡镇、2个省级绿美村庄和165个市级绿美村庄的目标,重点建设省级绿美乡镇3个,省级绿美村庄5个。谋划绿美乡镇点位7个、绿美村庄点位170个,完成绿化面积7.81万平方米,植树3.75万株,改造提升“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1542个。三是推进“千万工程”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以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提升村为目标,完成潞江镇新寨村、河图街道大官庙社区、辛街乡小田坝村3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完成芒宽乡勐古村、板桥镇青莲村等245个乡村振兴“提升村”建设。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57,736,133.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615,160.76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972.39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5,060,225.16元,增长139.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6,299,076.34元,增长141.0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238,851.18元,下降91.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施隆阳区核心烟区烤房电机等设备更新项目,项目资金21,600,000.00元;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240,000,000.00元;2023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配套补助项目,项目资金3,403,118.5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57,705,132.76元。其中:基本支出36,842,521.64元,占总支出的6.61%;项目支出520,862,611.12元,占总支出的93.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4,079,392.55元,增长178.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35,373.27元,下降20.22%;项目支出增加333,414,765.82元,增长177.8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8,669,435.56元;公用经费减少665,937.71元;本年度实施隆阳区核心烟区烤房电机等设备更新项目,项目资金21,600,000.00元;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资金240,000,000.00元;2023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配套补助项目,项目资金3,403,118.5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42,521.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951,557.69元,占基本支出的94.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9,963.95元,占基本支出的5.13%。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减少9,335,373.27元,下降20.2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34,951,557.69元,较上年减少了8,669,435.56元,下降19.87%;公用经费支出1,890,963.95元,较上年减少665,937.71元,下降26.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432,158.69元,印刷费增加5,530.62元,水费减少12,928.96元,电费减少16,234.53元,邮电费增加64,676.19元,物业管理费增加3,946.68元,差旅费减少79,454.55元,维修(护)费增加10,397.00元,会议费减少3,925.00元,培训费增加20,95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636.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2,965.00元,被装购置费减少9,000.00元,劳务费减少28,238.00元,工会经费减少216,27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8,166.82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8,100.00元,税金及附加费增加6,462.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42,109.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0,862,611.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3,414,765.82元,增长177.87%。

1.隆阳区核心烟区烤房电机等设备更新项目经费21,600,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核心烟区烤房电机等设备更新,计划按照电代煤工艺进行电机设备更新2000套(闭式多功能热泵),变压器110套达到一级能效目标,C02、S02、HOX、W0Cs及颗粒物等排放指标显著削减。

2.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经费62,820,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3〕134号),上级下达隆阳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2,820,000.00元,区级下达各乡镇(街道)补贴资金62,820,000.00元,涉及农户167330户,平均补贴标准38.8元/亩。主要用于鼓励各地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4年全区计划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2,820,000.00元,计划兑付面积1619057.788亩。

3.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补贴项目经费3,403,118.55元,主要用于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预算总投资300,000,000.00元(增发国债资金240,000,000.00元,省级配套资金60,000,000.00元)。其中:灌溉与排水工程预算81,208,000.00元,占总投资的27.07%;田间道路工程预算160,640,700.00元,占总投资的53.55%;其他工程预算97,400.00元,占总投资的0.0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算569,900.00元,占总投资的0.19%;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算14,634,200.00元,占总投资的4.88%;农田地力提升工程30,018,800.00元,占总投资的10.01%;临时工程预算716,300.00元,占总投资的0.24%;独立费用预算12,114,100.00元,占总投资4.04%。

4.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经费15,8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高标准农田7.63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3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通过项目区灌溉水量供需平衡分析,节水显著。机耕道路修建后,改善机耕、机收及运输条件,节约劳动力,增加收入。

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经费12,33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4年,隆阳区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品种有水稻、水稻制(繁)种、玉米、玉米制(繁)种,油料、甘蔗6个品系,计划完成种植业保险69.7万亩,其中:水稻投保4万亩、水稻制种0.2万亩、玉米投保55万亩、玉米制(繁)种1.5万亩、甘蔗投保4万亩、油料作物(油菜)5万亩。实际完成种植业保险75.843万亩,超计划6.143万亩,超8.8%。其中:水稻实际投保5.649万亩、水稻制种0.188万亩、玉米投保59.232万亩、玉米制(繁)种1.725万亩、甘蔗投保4.004万亩、油料作物(油菜)5.045万亩。涉及农户125524户,其中:玉米95502户,水稻16761户,甘蔗732户,油料作物(油菜)12481户,玉米制种28户,水稻制种20户。

2016年开展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将原来的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简称“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鼓励各地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区级在收到上级资金指标文件后,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会同隆阳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及时将资金额度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在收到区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后,制定本乡镇(街道)的分配工作方案,及时开展补贴对象评定、调查摸底、公开公示、资料收集归档等具体工作,将核实且公示无误的数据提供给主管部门(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乡镇上报的补贴数据后,及时对各乡(街道)补贴的数据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数据报隆阳区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收到农业部门审核同意后的补贴数据后,及时将补贴数据进行“一折通”数据录入,并将录入后的数据提供给农村信用联社进行资金兑付;农村信用联社根据区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数据,及时将资金兑付给种地农民,并将兑付不成功的农户数据及时反馈给农业部门或财政部门进行修改。

6.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24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预算总投资300,000,000.00元(增发国债资金240,000,000.00元,省级配套资金60,000,000.00元)。其中:灌溉与排水工程预算81,208,000.00元,占总投资的27.07%;田间道路工程预算160,640,700.00元,占总投资的53.55%;其他工程预算97,400.00元,占总投资的0.0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算569,900.00元,占总投资的0.19%;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算14,634,200.00元,占总投资的4.88%;农田地力提升工程30,018,800.00元,占总投资的10.01%;临时工程预算716,300.00元,占总投资的0.24%;独立费用预算12,114,100.00元,占总投资4.04%。

7.保山市隆阳区透心绿蚕豆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与创制利用项目经费2,992,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10月—2025年6月共建成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繁育)基地100亩,鉴定筛选保山透心绿蚕豆单株100份以上;繁殖原原种和原种100亩、繁殖种子2万公斤,提供2500亩一级种子繁殖;繁殖一级种2500亩、繁殖种子50万公斤,保障5万-6万亩良种更新,其中标准化示范基地1万亩;建设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及种子冷库500立方米;登记或提供参试的保山透心绿蚕豆品种1个以上。项目建设期可实现总产值2.536亿元,2026年后每年可示范推广优良种子,建设保山透心绿蚕豆标准化生产基地,实现优质原料总产量1.5万吨以上、总产值3.6亿元以上。其中:2025年示范0.1万亩,产量200吨,可实现产值0.016亿元;2026年示范推广2万亩、产量0.3万吨,可实现产值0.72亿元,其中种植户产值0.32亿元、二、三产业产值0.4亿元;2027年示范推广5万亩以上、产量0.7万吨,可实现产值1.8亿元,其中种植户产值0.8亿元、二、三产业产值1亿元。项目建设期三年示范推广保山透心绿蚕豆可生产5万亩以上、生产干籽粒0.75万吨,同时可生产豆杆豆荚1万吨提供畜牧饲料,并带动2万务农人员就业有收益,二三产带动0.5万人就业。建成后每年可生产5万亩、生产干籽粒0.75万吨,同时可生产豆秆豆荚1.5万吨提供畜牧饲料,并带动0.5万务农人员就业有收益,二三产带动0.5万人就业,辐射带动贫困户、边缘户200户以上。项目社会效益显著。

8.隆阳区汉庄镇玉米种业制种延链补链(种子加工生产)项目经费6,3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现有厂房的基础上新建杂交玉米种子加工车间7000㎡;在隆阳区汉庄镇彭海社区、河图、辛街等乡镇架设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5600亩。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隆阳区玉米制种能力及水平,带动周边农户300余户,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就业范围,提高农民收入。

9.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经费1,174,000.00元,主要用于在全区实施大豆玉米复合带状多点高效示范区1.85万亩、高效模式攻关核心示范区1500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示范区1000亩。项目实施新增效益1156万元,新增投入产出比1:2.51,经济效益显著。一是大豆玉米复合带状高效模式攻关核心示范区种植玉米经济效益得到显著提升,同时培养了人才,预计亩产玉米籽粒600kg,按3元/kg计算,亩产值1,800.00元;另外亩产玉米秸秆1吨,每吨100.00元,亩产值100.00元,两项合计亩产值1,900.00元,大豆亩产80kg,按8元/kg计算,亩产值640.00元,玉米大豆合计亩产值2,540.00元。较纯种籽粒玉米600kg/亩,秸秆1吨(按3元/kg计算,亩产玉米秸秆1吨,每吨100.00元计算),亩产值1,900.00元),亩增综合产值640.00元,1500亩新增效益96万元;二是多点示范区预计亩产玉米籽粒550kg,按3元/kg计算,亩产值1,650.00元。另外亩产玉米秸秆1吨,每吨100.00元,亩产值100.00元,两项合计亩产值1,750.00元,大豆亩产70kg,按8元/kg计算,亩产值560.00元,玉米大豆合计亩产值2,310.00元,较纯种籽粒玉米550kg/亩,秸秆1吨(按玉米3元/kg、玉米秸秆100.00元/t计,亩产值1,750.00元计算),亩新增综合产值560.00元,18500亩新增效益1,036万元。四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生产技术4:4模式,预计亩节约用工费240.00元/亩(每3个工,每个工80.00元),也就是亩新增综合产值240.00元,1000亩增效益24万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式技术模式,比单纯一个品种的种植,不仅能够提高产量,而且种植大豆,根瘤菌的养地,可以明显提高地力,有效减少尿素使用量,降低使用肥料的成本。另外玉米大豆秸秆养牛,实现秸秆过腹还田和资源循环利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655,160.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7%。与上年相比增加292,204,245.70元,增长125.71%,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工资减少2,167,536.00元;津贴补贴减少98,355.00元;奖金减少562,767.66元;绩效工资减少3,107,447.00元;养老保险缴费减少708,917.44元;职业年金减少291,069.80元;医疗保险缴费减少406,812.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25,526.4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92,534.43元;医疗费增加38,052.81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012,255.69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432,158.69元,印刷费增加5,530.62元,水费减少12,928.96元,电费减少16,234.53元,邮电费增加64,676.19元,物业管理费增加3,946.68元,差旅费减少79,454.55元,维修(护)费增加10,397.00元,会议费减少3,925.00元,培训费增加20,95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636.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2,965.00元,被装购置费减少9,000.00元,劳务费减少28,238.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3,798,058.33元,工会经费减少216,27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8,166.82元,其他交通费增加48,100.00元,税金及附加费增加6,462.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42,109.7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8,242,167.1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620,598.80元,生活补助减少1,732,653.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增加22,245,643.5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0,403,275.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58,14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9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96,887.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0,638.58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1,520.00元、死亡抚恤支出835,959.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023.6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50,69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03,184.7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4,123.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66,978.7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404.2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15,027,04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行政运行9,279,996.63元,事业运行20,198,655.71元,项目支出485,548,396.56元,包括:科技转换与推广服务支出740,645.91元,病虫害控制支出723,773.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7,258.0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200,000.00元,防灾救灾支出94,300.00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支出62,820,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50,079,615.43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3,354,800.00元,农村生态资源保护12,790,424.97元,渔业发展支出900,000.00元,耕地建设与利用支出277,315,277.32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50,000.00元,生产发展支出15,871,256.00元,社会发展支出7,946,500.00元,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8,653,464.62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635,63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29,165,451.3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19,2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619,272.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3,000.00元,决算为957,431.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245.76元,下降7.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9,000.00元,决算为251,971.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32%,完成年初预算的5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4,000.00元,决算为5,4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7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477.00元,增长5.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3,939.76元,下降2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83.00元,下降70.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783.00元,下降70.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7,431.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245.76元,下降7.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9,000.00元,决算为251,971.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4,000.00元,决算为5,4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公务用车购置700,000.00元为我单位2020年中央“厕所革命”项目购买39辆吸粪车的车款,39辆吸粪车已于2021年全部移交乡镇,年初未编制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6,477.00元,增长5.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939.76元,下降2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783.00元,下降70.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783.00元,下降70.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公务用车购置700,000.00元为我单位2020年中央“厕所革命”项目购买39辆吸粪车的车款,39辆吸粪车已于2021年全部移交乡镇,年初未编制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公务用车购置700,000.00元为我单位2020年中央“厕所革命”项目购买39辆吸粪车的车款,39辆吸粪车已于2021年全部移交乡镇,年初未编制预算。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产业项目、扶贫巩固统筹项目、动物防疫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21,416.49元,比上年增加6,562,233.18元,增长63.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466,902.09元,邮电费增加85,849.19元,差旅费增加2,734,672.68元,租赁费增加190,278.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392,560.96元,委托业务费增加4,298,058.3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1,728.75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215,959.15元,印刷费支出35,247.47元,水费支出16,872.59元,电费支出35,887.43元,邮电费支出177,398.54元,物业管理费支出5,260.00元,差旅费支出3,281,684.46元,维修(护)费支出10,634.00元,会议费支出8,368.00元,培训费支出127,326.8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460.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1,670,988.00元,劳务费支出412,875.34元,委托业务费支出9,394,382.33元,工会经费支出270,2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6,971.98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62,440.00元,税金及附加费支出6,462.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659.8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机构、人员的运转和项目执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745,479,572.69元,其中,流动资产265,263,865.08元,固定资产7,134,626.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71,001,396.56元,无形资产1,777,767.7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6,470,178.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99,983.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6项,账面原值224,09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703.46平方米,账面原值1,576,993.9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69,199.1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60,216.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45,570.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351,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3,401.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92.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64,001.4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