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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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60923-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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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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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9-23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是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宏观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承包地流转备案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运行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发展集体经济等相关农村改革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室、农经统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25年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2,450万元,涉及12个项目35个村(社区)实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目前,项目已全部竣工,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争取2026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2,660万元,并组织安排乡镇(街道)积极申报。二是省委巡视整改,全面梳理完成2016—2019年实施的152个集体经济项目,组织乡镇(街道)对126个资产租赁和入股分红项目中经营方向有调整的6个项目进行优化,调整为自主经营,从整改前的7个增加到13个,占比由4.61%提高到8.55%;对18个闲置资产项目进行梳理和实地走访,一对一制定盘活措施,目前已全部盘活18个闲置资产。三是实行月报制,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区350个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8,725.95万元,村均24.93万元,所有村(社区)均达10万元以上,其中50万元—100万元村(社区)有24个,占比6.86%,100万元以上村(社区)有10个,占比2.86%。收入中扣除村民缴纳的水费和卫生费后未达10万元有27个,占村(社区)总数量的7.71%,较2023年153个减少126个,较2024年83个减少56个。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是定期清查。2025年全区共完成清查单位3,423个,其中:乡镇级1个、村级349个(不含潞江镇3个农场社区和永昌街道文昌社区),组级3,073个。共清查农村集体资产总计57.82亿元(经营性资产5.23亿元、非经营性资产52.59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73亿元;短期投资0.05亿元;应收款项2.15亿元;长期投资0.58亿元;固定资产50.45亿元。农村集体土地面积580.09万亩。二是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1.开展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自查。2025年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经排查核实,全区共排查出遗漏资产7,395.39万元和资源34.38亩,其中:2-4月共排查出遗漏资产6,620.51万元和资源16.38亩,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监管。8-10月共排查出遗漏资产774.88万元和资源18亩,待2026年1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开放时及时录入系统。通过开展清查工作,摸清了“三资”底数,有效规范了集体“三资”管理,遏制腐败风险,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利益,为后期盘活资源资产、激活乡村发展动能提供坚实支撑。2.整治村级劳务用工管理问题。2025年10月9日《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下半年重点工作的提示〉的函》显示,经排查,全区村级劳务用工面上情况:用工次数9,604次,用工人次29,366.5人次,涉及金额1,748.54万元。共发现问题6个,涉及金额2.30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虚报冒领问题2个,涉及金额2.10万元;其他问题4个,涉及金额0.20万元。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村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组劳务用工管理,提高用工效率,保障用工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3.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排查。根据《隆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隆农发〔2024〕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切实保障成员身份资格的唯一性。特别是对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因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相关人员进行核实,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我区在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共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23,382人,农户221,936户。经排查,全区现有“两头空”人员604人,“两头占”人员15,860人。已化解“两头空”人员564人,已化解“两头占”人员7,195人。全区共排查出公职人员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有2,380人,其中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558人。三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2025年5月7日《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函》(〔2025〕-73),2024年全区共排查出问题322个,目前已整改问题319个(2024年整改了299个,2025年整改了20个),整改率99.07%,未整改3个;2025年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排查出问题513个涉及金额2,476.61万元,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2025年以来,向纪委移交线索3条,共清缴追回资金110.40万元。四是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根据《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的工作提示〉的函》(〔2025〕—227)要求,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进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从2026年1月1日起,各集体经济组织在全国平台全面开展建账记账工作,并梳理本辖区范围内的经济合同,12月底在监管平台财务管理系统的“合同管理模块”完成录入农村集体“三资”合同信息,并同步扫描上传合同文本原件。截至12月底,仅有永昌街道录入了2条。五是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025年7月29日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阳区委社会工作部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隆阳区民政局 隆阳区审计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隆组联发〔2025〕4号),为确保2026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于7月30日组织召开了业务培训会,全区正式全面启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区共投入审计人员134人,审计353个村(社区)3,674个村(居)民小组,审计单位资金总额164,337.97万元,审计干部6,472人,其中:村(社区)干部2,621人,村(居)民小组干部3,851人。六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2025年12月15日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隆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2次,共计193人。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

一是组织宣传,2024年市区农经站组织法律法规宣传1次,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做好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移交工作。三是定期排查,及时化解土地矛盾纠纷。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区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5起,调解达成协议15起,调解率达100%。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一是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录入,根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的通知》要求,2025年,全区完成信息平台录入的备案合同有2.35万份,面积7.29万亩。二是定期调度,2025年,全区流转耕地总面积16.61万亩,涉及农户5.64万户,其中:签订合同面积15.33万亩。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是项目实施。2025年实施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项目有3个,资金21.75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市区级验收,项目资金已拨付。二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规范提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类处置,制发了《隆阳区农民合作社质量规范提升工作方案》,经梳理核实全区截至2024年底共有合作社918个,其中:运营的469个,已规范提升469个,已全部规范提升。未运营449个,已规范提升38个、注销44个。剩余367个计划逐年逐步规范提升和注销。杨柳乡制定了《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67个合作社的整改方案》,合作社逐一明确措施分类处置,其中:对运营的45个合作社,规范提升38个,注销6个,注册地变更1个;对未运营22个合作社,规范提升3个,注销19个。三是开展信用互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摸排工作,对疑似内部信用合作隆阳区尹家生猪联合养殖专业合作社定期不定期开展预警监督工作,合作社位于隆阳区河图街道尹家坝社区,成立于2008年1月8日,理事长尹平元。合作社于2022年1月27日进行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金500万元,成员49个。截至目前,合作社筹集资金485.7万元,其中:涉及成员26个,成员筹资204.85万元,涉及非成员58个,吸纳非成员资金280.85万元。发放资金23笔130.98万元,其中:向8个成员发放11笔64.36万元;向11个非成员发放12笔66.62万元。

(六)农经统计

按质按时完成了2024年度农经统计年报14套报表,并安排部署了2025年度农经统计报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5年度收入合计1,989,226.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9,226.84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1,764.03元,增长32.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1,764.03元,增长32.8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0,164.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6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5年度支出合计1,989,226.84元。其中:基本支出1,847,626.84元,占总支出的92.88%;项目支出141,600.00元,占总支出的7.1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1,764.03元,增长32.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0,164.03元,增长23.38%;项目支出增加141,600.00元,纯增;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113,686.00元,新增一次性抚恤金发放212,377.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7,626.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4,061.66元,占基本支出的95.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565.18元,占基本支出的4.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626.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8%。与上年相比增加350,164.03元,增长23.38%,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80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8%,完成年初预算的221.3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036.80元,死亡抚恤222,241.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29.4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次性抚恤金发放212,377.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41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2,344.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1,306.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66.2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292,40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292,402.1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元,决算为13,41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73.51元,增长64.7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元,决算为13,415.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73.51元,增长64.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元,支出决算为13,41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73.51元,增长64.7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元,决算为13,41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273.5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公务用车加油费5,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纠纷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97,853.13元,其中,流动资产76,267.03元,固定资产21,585.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3.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11.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15.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15.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39.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39.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文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因统计口径不同,与决算编报中F03机构运行信息表存在差异。本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15.20元以2025年实际支付金额填写,决算编报里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15.20元以2025年支付且合同日期为2025年的实际支付金额填写;本文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00.00元以2025年实际支付金额填写,决算编报里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未填写,因为此项支出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年,当时编报决算时未填写;本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39.50元以2025年支付的合同金额填写(包括2024年合同),决算编报里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15.20元以2025年支付且合同日期为2025年的实际支付金额填写;本文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39.50元以2025年支付的合同金额填写(包括2024年合同),决算编报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未填写,因合同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当时编报决算时未填写;公开以实际数据为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