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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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2-0928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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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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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水产工作站负责全区水产技术推广与培训,编制全区渔业中、长期规划、审核编报渔业项目工作。负责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水产统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性水产工作。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水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等政策、依法保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区渔业船舶检验和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审核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负责全区水生动物及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保护水产资源。对全区鱼用饲料、渔需物资、鱼用药物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渔业病害及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病害调查与控制,组织对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宣传教学、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大宗淡水鱼绿色高效养殖模式研究与示范

2021年隆阳区共完成稻田综合种养核心试验示范面积505.00亩,其中辛街乡260.00亩、西邑乡105.00亩、瓦马100.00亩,汉庄镇40.00亩。共计投放苗种7,575.00公斤,共计开挖渔沟渔溜长度近20.00千米,折合面积达22.00亩,大面积辐射带动推广面积3,000.00亩。

2.开展大宗淡水鱼类新品种培育及推广养殖

福瑞鲤新品种由隆阳区杨柳罗明鱼苗繁殖站培育,年繁育2,000.00万尾。主要供应本区水产养殖示范大户,2021年养殖推广面积600.00亩,发放技术资料50份,养殖技术培训80人次。累计推广面积12,000.00亩,平均单产1,250.00公斤,当年最大个体达2,000.00克。福瑞鲤具有生长快(比普通鲤鱼提高30%以上,比建鲤提高15%)、体型好(体长/体高约3.65)、饲料转化率高(饵料系数在1.2-1.7左右)、耐低氧、成活率高、适应能力强和遗传性状稳定等特点,适合池塘及水库等多种养殖方式,适应能力和抗病力较强,易饲养,增收明显,已成为隆阳区大宗淡水鱼养殖的主推品种之一,得到养殖户的认可和消费者的青睐,目前全区有近60%的养殖户大力开展福瑞鲤养殖试验推广。

3.完成大宗淡水鱼产业预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情况

在全面摸底调查和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2021年重点开展了隆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各乡镇执行情况调研工作:(1)确定监测户5户:板桥镇沙坝社区董明亮保山市隆阳区龙潭源生态渔业养殖场,面积66.80亩,主养品种为鲤、鲫、草、鲢、鳙等;板桥镇北汉庄社区邹世俊养殖户,面积35.50亩,主养品种为鲤、鲫、草、鳙等;板桥镇妻闲社区段李永殖户,面积20.30亩,主养品种为鲤、鲫、草等;板桥镇柳上社区李军和养殖户,面积20.40亩,主养品种为鲤、鲫、草等河图街道赵保周养殖户,面积20.70亩,主养品种为鲤、鲫、草、鳙等。养殖监测总面积163.70亩,每月及时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信息。(2)确定养殖渔情监测系统(大宗淡水鱼)隆阳区信息采集点为保山市隆阳区龙潭源生态渔业养殖场,完成了基本信息录入并及时上报该养殖场2021年5—12月鲤鱼生产经营情况。(3)修改完善了《隆阳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30亩以上规模养殖户切实做好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要求养殖户在养殖生产过程中兼顾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确保质量有保障,产品可追溯。(4)全年为规模养殖户提供市场供求信息12条,开展绿色高效养殖技术培训3场次,着力推广绿色健康养殖。(5)入户调查稻渔综合种养基本情况,涉及2个村委会的12户,及时了解掌握农户养殖意向,编制了隆阳区稻田综合种养发展与管理办法。(6)10月份完成了隆阳区大宗淡水鱼生产和市场调查1次,完成稻田养殖经济模式调查问卷5份,涉及3个乡镇4个村委会5户养殖户。(7)4-10月份完成隆阳区40户全国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共计入户80户次,完成调查问卷80份。(8)完成了东河流域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实施方案。(9)完成了全区水产种质资源第一次全国普查,共普查养殖户229户,录入系统近1,500份普查报表。(10)采集样品31个送省级以上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116,772.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6,772.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54.65元,下降0.4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员变动及零星调资,造成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的人员经费减少,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126,773.44元,较上一年减少6,881.48元,下降5.15%;210 卫生健康123,791.64元,较上一年增加3,897.6元,增长3.25%;213农林水支出866,207.73元,较上一年减少1,970.77元,下降0.2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151,645.81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645.8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090.23元,增长4.8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1,134,410.58元,较上年增加50,734.62元,增长4.68%,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及零星调资;公用经费支出17,235.23元,较上年增加2,355.61元,增长15.83%,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费增加4,595.30元,水费增加275.20元,电费减少5,020.82元,邮电费增加827.8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426.54元,工会费增加3,034.67元,物业费增加7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1,645.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090.23元,增长4.8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1,134,410.58元,较上年增加50,734.62元,增长4.68%,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及零星调资;公用经费支出17,235.23元,较上年增加2,355.61元,增长15.83%,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费增加4,595.3元,水费增加275.2元,电费减少5,020.82元,邮电费增加827.8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426.54元,工会费增加3,034.67元,物业费增加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4,410.58元,占基本支出的98.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35.23元,占基本支出的1.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1年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645.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3,090.23元,增长4.8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1,134,410.58元,较上年增加50,734.62元,增长4.68%,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及零星调资;公用经费支出17,235.23元,较上年增加2,355.61元,增长15.83%,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费增加4,595.30元,水费增加275.20元,电费减少5,020.82元,邮电费增加827.8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426.54元,工会费增加3,034.67元,物业费增加7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77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1%。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459.52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缴费支出5,313.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79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5%。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4,394.2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8,638.16元,以及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759.2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01,08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4%。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901,080.73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83,845.50元,公用经费支出17,235.2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3.46元,完成预算的1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73.46元,完成预算的1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欠款待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26.54元,下降3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26.54元,下降3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欠款待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3.46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3.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73.4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产技术推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资产总额541,522.80元,其中,流动资产177,134.91元,固定资产307,387.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7,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减少111,248.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473.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41522.80

177134.91

307387.86

306,052.91

 

 

 

1334.95

 

 

5700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保山市隆阳区水产工作站属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事项公开,故附表10-附表12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6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