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5110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500.00元,决算为793,322.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6327.26元,下降8.7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500.00元,决算为87,862.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08%,完成年初预算的2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00.00元,决算为5,4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8%,完成年初预算的1.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477.00元,增长5.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21.26元,下降5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83.00元,下降70.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783.00元,下降70.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500.00元,决算为793,322.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8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6327.26元,下降8.7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7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500.00元,决算为87,862.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000.00元,决算为5,4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700,000.00元,与年初预算数差异700,000.00元,差异率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862.87元,与年初预算数299,500.00元差异-211,637.13元,差异率-70.66%,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700,000.00元为我单位2020年中央“厕所革命”项目购买39辆吸粪车的车款,39辆吸粪车已于2021年全部移交乡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211,637.13元是我单位严格控制车辆使用频繁,导致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租车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公务接待费5,460.00元,与年初预算数112,000.00元差异-106,540.00元,差异-95.1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执行接待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6,477.00元,增长5.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21.26元,下降5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783.00元,下降70.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783.00元,下降70.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为我单位2020年中央“厕所革命”项目购买39辆吸粪车的车款,39辆吸粪车已于2021年全部移交乡镇;2024年严控车辆维修,维修费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本年度上级检查项目次数较少,接待人数减少,我单位严控用餐标准,接待总费用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我单位2020年中央“厕所革命”项目购买39辆吸粪车的车款,39辆吸粪车已于2021年全部移交乡镇。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产业项目、扶贫巩固统筹项目、动物防疫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