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残疾人双扶福利管理站201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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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17_Z/2015-0209015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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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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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2-09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对全区的民政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微观服务;依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协调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统计上报福利企业的各种数据;监督落实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待遇,保障残疾人就业;配合开展民政工作。隆阳区残疾人双扶福利管理站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5人,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2、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5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残疾人双扶福利管理站在区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和拟定全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双扶福利管理站,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双扶福利管理站(单位)预算总收入2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2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区残疾人双扶福利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等。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7万元对比,增加1.72万元,增长7.24%,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等。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4.39万元(用于开支本站人员工资支出15.7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

1、 区残疾人双扶福利管理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73万元;

2、 日常办公经费、公务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10万元,其中:公务费0.24万元;区级重点、专项工作业务费0.56万元;工会经费0.30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8.66万元。为退休费8.08万元和遗属补助0.5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双扶福利管理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4年预算数一致。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