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殡仪馆2022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2-0406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4-0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400300000
隆阳区殡仪馆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隆阳区殡仪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隆阳区殡仪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殡仪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2号)、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殡仪馆主要职责调整和经费渠道变更批复(隆编办〔2020〕4号),保山市隆阳区殡仪馆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及周边县区的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工作。协助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好殡葬改革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为:隆阳区殡仪馆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及周边县区的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工作。协助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好殡葬改革相关工作。以及协助并督促天寿公司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殡仪馆将加强与天寿公司的沟通对接,协助并督促天寿公司加快乡镇公益性公墓施工进度以及张家山公墓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推进。一是积极与上级民政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更多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到在建项目中。二是督促天寿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争取金融机构融资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务总收入 16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80万元,增加1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80万元,增加152%,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80万元,增加15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依据保山市隆阳区殡仪馆、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职责职能划分有关事项的请示(隆天寿请〔2021〕7号、创益投请〔2021〕7号、保城投请〔2021〕5号、隆国资监〔2021〕7号、隆阳区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纪要第二点)这些文件新增非税成本支出补助项目资金65.00万元;二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公用业务经费增加32.91万元;三是减免火化群众公墓证、火化证、寄存证工本费补助项目补助资金增加0.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 16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80万元,增长152%,其中:本年收入164.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00万元(本级财力16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80万元,增长152%,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80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依据保山市隆阳区殡仪馆、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职责职能划分有关事项的请示(隆天寿请〔2021〕7号、创益投请〔2021〕7号、保城投请〔2021〕5号、隆国资监〔2021〕7号、隆阳区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纪要第二点)这些文件新增非税成本支出补助项目资金65.00万元;二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公用业务经费增加32.91万元;三是减免火化群众公墓证、火化证、寄存证工本费补助项目补助资金增加0.8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总支出 164.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80万元,增长152%,其中:基本支出94.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1万元,增长53.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人员变动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7.39万元;二是由于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导致公用业务经费增加5.51万元;项目支出69.89万元,与上年对比加65.89万元,增长164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依据保山市隆阳区殡仪馆、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职责职能划分有关事项的请示(隆天寿请〔2021〕7号、创益投请〔2021〕7号、保城投请〔2021〕5号、隆国资监〔2021〕7号、隆阳区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纪要第二点)这些文件新增非税成本支出补助项目资金65.00万元;二是减免火化群众公墓证、火化证、寄存证工本费补助项目补助资金增加0.8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里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146.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3.84万元(基本工资24.59万元;津贴补贴18.63万元;绩效工资18.57万元;奖金2.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1万元(办公费3.3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0.4万元;工会经费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3.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支出3.64万元;项目支出69.89万元(减免火化群众公墓证、火化证、寄存证工本费补助经费4.89万元、非税成本支出补助资金6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0.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4.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补助;
6.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3.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7.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殡仪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0万元,较上年增加1.80万元,增长9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殡仪馆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原因:2021年和2022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殡仪馆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纯增,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9次,共计接待约50人次。
增加原因:预计各县区到我单位考察交流学习,所以公务接待费较2021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殡仪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增加导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69.89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2年隆阳区殡仪馆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殡仪馆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7万元,较上年增5.51万元,同比增132.4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标准调增以及按工资比例上缴的工会经费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殡仪馆资产总额1779.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96万元,固定资产411.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89.53万元,无形资产120.9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1.5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4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