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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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50923-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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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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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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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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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2号),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吃、穿、住、医、葬等日常管理服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敬老院自身建设与发展,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组织供养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收集整理供养人员各类档案信息。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院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后勤部办公室、财务室、护理办公室、餐饮办公室、医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隆阳区敬老院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为目标,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多方位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

一是完成了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食材和日用品分别统一配送;二是实施了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三是实施了报停电梯重新启用;四是集中照护机构“1+N”管理完成了瓦马敬老院的撤并和4名人员移交;五是为89名院民接种了流感疫苗;六是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收住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3人;七是完成了“隆阳区健康食堂”创建和评估验收;八是修订了敬老院自制标准96项;九是为12名院民更换了过期残疾证;十是4名管理人员到大理州、楚雄州的多家敬老院进行了为期14天的参观学习;十一是3人通过了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考试;十二是完成2次消防培训和实操演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3,822,396.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2,396.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8,601.70元,下降2.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8,601.70元,下降2.7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人员正常调资,二是2024年敬老院护理人员补助资金减少212,793.32元,区敬老院运行补助经费增加37,294.21元,保山市分成的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减少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3,822,396.45元。其中:基本支出3,589,914.89元,占总支出的93.92%;项目支出232,481.56元,占总支出的6.0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8,601.70元,下降2.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4,040.71元,下降3.60%;项目支出增加25,439.01元,增长12.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人员正常调资,二是2024年敬老院护理人员补助资金减少212,793.32元,区敬老院运行补助经费增加37,294.21元,保山市分成的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减少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9,914.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22,807.56元,占基本支出的9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107.33元,占基本支出的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481.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区敬老院运行补助经费184,336.76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2.保山市分成的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4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设施正常运转,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3.2024年省级第一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8,144.8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2,396.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相比减少88,601.70元,下降2.29%,完成年初预算的87.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1,72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7%,完成年初预算的87.26%。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876,207.54元,其中: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708,853.23元,包括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708,853.23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0,209.28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209.28元;抚恤37,074.00元,包括死亡抚恤37,074.00元;社会福利830,213.94元,包括社会福利事业单位830,213.9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4.95元,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4.9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护理人员辞职较多,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67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0,671.05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50,389.1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176.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05.9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调资,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500.00元,决算为39,57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42.59元,增长10.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决算为39,575.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42.59元,增长1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500.00元,支出决算为39,57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42.59元,增长10.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决算为39,57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2024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42.59元,增长1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3,742.59元,外出接送生病老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工作人员到各乡镇筛查五保老人,护送五保老人到市级、区级各大医院就医,购买五保老人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以及扶贫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资产总额5,178,705.04元,其中,流动资产4,290,259.73元,固定资产888,445.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7,163.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7,712.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12.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824.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12.9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12.9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4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