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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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2-0922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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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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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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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2号),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吃、穿、住、医、葬等日常管理服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敬老院自身建设与发展,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组织供养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等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收集整理供养人员各类档案信息。

隆阳区敬老院内设7个办公室。分别是:院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后勤部办公室、财务室、护理办公室、餐饮办公室、医务室。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敬老工作有了新的发展:1、为了提高护理工的养老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我单位组织护理工到昆明进行了云南省养老服务技能大赛,并获得了省级三等奖。2、为了能更好更方便的护理老人,我单位购买了医用护理床200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2,905,886.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5,886.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30,771.87元,下降31.41%,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0,771.87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41,197.89元,商品服务支出减639,573.98元;2.项目支出减少650,000.00元。其中: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经费减少6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3,951,913.91元。其中:基本支出3,306,233.91元,占总支出的83.66%;项目支出645,680.00元,占总支出的16.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45,004.41元,增长23.23%,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99,324.41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3,902.4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6,844.77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0,000.0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83,617.95元。2.项目支出增加645,680.00元,主要为专用设备购置费增加625,223.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20,457.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6,233.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324.41元,增长3.1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3,902.41元;日常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6,844.77元;生活补助增加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83,617.95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5,475.76元,占基本支出的2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00,758.15元,占基本支出的75.64%,人均支出4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5,68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5,680.00元,纯增,主要原因:用于中心敬老院护理改造支出增加645,68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护理改造补助项目经费支出645,680.00元,改造了护理床200套改造了床头柜数量40套,及时解决了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床位的实际问题,发挥对区中心敬老院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的养老护理服务作用,更方便的护理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提高了养老服务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6,233.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66%。与上年对比增加99,324.41元,增长3.1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3,902.41元;日常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6,844.77元;生活补助增加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83,617.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0,61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1%。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456,409.0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337.92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685,132.43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3.6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62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1,931.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155.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3.3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653.72元,完成预算的7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653.72元,完成预算的9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00元,与年初预算数差异8,000.00元,差异率100.00%,主要是隆阳区敬老院2021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任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8,588.43元,下降3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749.43元,下降3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9.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53.72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53.7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653.7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工作人员到各乡镇筛查五保老人,护送五保老人到市级、区级各大医院就医,购买五保老人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以及扶贫下乡所需维修费17,433.00元、过路过桥费3,327.25元、公务用车IC卡充值10,800.00元、保险费6,093.47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部门资产总额2,994,740.44元,其中,流动资产1,783,667.69元,固定资产1,211,072.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8,767.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0,046.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94,740.44

1,783,667.69

1,211,072.75

64,367.12



1,146,705.6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保山市隆阳区敬老院是隆阳区民政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附表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故公开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4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