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43270774-7/20250917-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7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75号)文件精神,隆阳区地震局是隆阳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管理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区地震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全区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全区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参与全区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配合国家、省、市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6.负责全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和地震灾害管理股。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抵御地震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切实扛好工作责任。区地震局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印发了2024年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对全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推进防震减灾工作层层落实。二是加强统筹,将地震工作纳入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通报内容,每月进行事故通报,定期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强调下步工作,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三是开展地震灾害警示教育主题活动。在瓦窑镇召开隆阳区“5·02”地震灾害警示教育暨“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及2024年新录用公务员、转任公务员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切实做到了“以灾为鉴,以难为镜,安而不忘危”。
2.夯实基础,不断提升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巨灾防范项目工程,投入138万元,新建地下流体观测井1口,并对瓦窑、水寨基准台进行改造提升,全区地震监测预警台站总量达28个,覆盖了辖区主要的断裂带和活动断层。二是持续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完成观测项目4个,观测日360份,月报表12份,微机上传观测数据2.8万组,与省、市进行短波电台呼叫测试12次。三是扎实开展震情会商。在月会商的基础上,加密开展周会商,同时根据辖区及周边地区有感地震的发生情况,随机开展紧急会商,不断完善辖区有感地震监测指标体系,并运用到日常震情监视跟踪工作中。同时注重人才的培养,安排1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地震局地震监测预报处跟班学习,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队伍业务能力。四是加强宏观异常测报。及时对全区“三网一员”人员进行统计报备,明确职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将地震宏观异常监测和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各自然村自然灾害监测员的职责范围,扩大了全区“三网一员”队伍。五是抓实地震预警终端建设。积极向省市地震局争取到地震预警终端87套,区级政府采购地震预警终端273套,实现了全区351所中小学、幼儿园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及重点抗指成员单位相继安装地震预警终端。
3.增强实战意识,切实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隆阳区地震局应急预案》,指导部分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及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强化地震应急演练指导。二是积极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以提高基层地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为出发点,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22期,实现了全区21个乡镇(街道)、348个村(社区)干部和1600余名小组长全覆盖培训,共培训乡村组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5000余人。三是强化地震应急演练指导。全区40个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二级单位、监管企业开展了2024年隆阳区重特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演练,区地震局主动作为,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开展了演练指导。
4.强化科普宣传,着力提升社会公众防灾能力。
一是抓实队伍建设,织密地震科普宣传网。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月、全国科普日、云南省防震减灾宣传日等重点时段,开展大规模地震科普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手册180000余册,宣传折页16000余册,展出展板300余块,扇子3000余把、拉纸笔12000余支,接受群众现场咨询900余人次。全区共开展地震科普讲座21场,组织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123快速响应机制桌面推演16场,极大地增强了村组干部、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以“守护地震安全、服务社会大众”为主题,加强防震减灾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先后组织45人参加云南省地震局与中国地震局组织的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线上培训,并在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一名地震科普宣讲员,建立了覆盖乡镇(街道)地震科普宣传网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31,978.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978.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减少133,276.05元,增长/下降13.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减少133,276.05元,增长/下降13.3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0,609.30元,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03.23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9,763.28元,22405地震事务支出增加32,000.2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52,978.44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022.31元,占总支出的97.32%;项目支出30,956.13元,占总支出的2.6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4,276.05元,增长15.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8,228.99元,增长15.22%;项目支出增加6,047.06元,增长24.2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64,362.99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29,956.00元、津贴补贴减少665.00元、奖金增加349.00元、绩效工资增加 25,21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9,312.64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81,096.66元,医疗保险增加5,162.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4,133.4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9,802.35元;公用经费减少16,134.0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7,292.00元,水费增加81.00元,差旅费减少5,832.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941.00元,工会经费减少5,23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2,022.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3,142.31元,占基本支出的96.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8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3.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956.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978.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8%。与上年相比增加133,276.05元,增长13.34%,完成年初预算的79.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01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39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等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30,55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7%,完成年初预算的72.20%。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820,603.18元,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支出30,956.13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6,1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1.00元,增长46.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6,1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1.00元,增长46.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41.00元,增长46.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1.00元,增长46.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6,1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已发生的一批次接待费尚未支付,在2024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41.00元,增长46.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41元,增长46.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已发生的一批次接待费尚未支付,在2024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地震局到隆阳开展2024年震情形势通报暨防震减灾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地震局资产总额437,027.07元,其中,流动资产35,449.45元,固定资产401,576.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814.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607.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面原值179,8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5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