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50917-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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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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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5-09-17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9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提出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承办保山市隆阳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作和村镇供水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区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负责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解决水事矛盾纠纷,指导乡镇(街道)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5.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水政执法与监督管理股、规划建设股、水资源股、资产财务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成效明显。一是2024年1-10月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39亿元,全年计划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49亿元。较去年同期1.42亿元增长5%;二是2024年1-10月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5679万元。
2.招商引资取得实效。2024年共对接云南固特邦钢塑管道制造有限公司、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26家,开展招商引资业务洽谈19次,签约项目1个,与云南固特邦钢塑管道制造有限公司签署《云南保山产业园区年产6万吨新型复合管材项目合作协议》。
3.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稳步推进阿贡田水库、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隆阳区白水河至丁香河连通工程等项目;配合市级加快推进保山坝灌区、保山坝水生态建设项目。二是以《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等文件为依据,科学谋划隆阳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截至目前,隆阳区拟纳入“十五五”规划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共13类69件工程,规划总投资171.45亿元,其中,续建工程4件,投资7.04亿元);新建工程65件,投资164.41亿元。
4.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完成区、乡、村三级河长动态调整。全区共设立河长521人,东河流域共设置河长173人,全面梳理排查东河流域沟渠343条,并明确责任人275人。二是深入推进河湖长制“1+3”工作机制及“六看六查一督办”工作方法。督促三级河长履职尽责,2024年截至11月11日,累计完成巡河33213次,运用“河掌云APP”发现交办解决问题1475件。三是持续开展冬春修水利大会战及“河长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共参与2.1万余人次、投入机械373台次、清理河道长度396公里、各类垃圾990吨。四是不断巩固绿美河湖建设成果。2024年完成了北庙湖水利风景区、青华湖和下坝小河3个点位绿美河湖建设,完成绿化面积3.82万平方米,总植树量7360株,绿美河湖达标达效认定材料已通过市级现场验收。
5.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有力。一是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概算投资2.4亿元,有效解决全区10.76万人水量不足、供水不稳定、季节性缺水等问题,同步提升26.12万人供水保障水平。2024年实施项目5件,计划完成投资6427万元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4年3月底完成建设内容动态调整,已编制完成《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正在开展招商工作,计划2025年底完成投资1.857亿元。三是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全区644件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完成定价并收费;2024年区水务局投入资金180万元,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42件,覆盖服务人口5万人。
6.水生态治理取得成效。一是圆满完成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任务。2024年市级下达隆阳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4平方公里,全区2024年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84平方公里,2024年全区水土保持率提升到81.07%。二是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取水许可台账,严格审批办理取水许可,2024年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14件,新办取水许可证9件;严格征收水资源费,2024年1-10月征收水资源费本金1306.87万元,催缴水资源费滞纳金267.83万元。三是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管。2024年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区所有小水电站进行了1次全面检查,日常不定期抽查检查十余次,对重点问题的电站进行了严肃约谈,提高了各电站认真执行生态流量下泄主体责任的意识。四是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落地见效。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取“一套制度、一个平台、两只队伍”的“112”模式,对全区109座小型水库实行物业化管理,建立区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整体水平。
7.防汛减灾有序推进。一是委托昆明龙慧公司对全区已建53处山洪灾害雨量站(水位站)进行现场维护,检查了监测设备,确保汛期接收端数据正常传输。二是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方案。抽调专业技术骨干组成8个专家组,对全区127座中小型水库防汛预案、调度运用方案修编进行评审,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及时对防汛物资仓库进行清点盘查,对所有机械设备进行了检修,储备防洪木桩305m3、编织袋6200条、发电机8台、备用电源2台、抽水机12台、抗旱桶2650只。四是加强救援能力建设,建立以隆阳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为主体的区级抢险应急队伍1个50人,区水务局专业抢险应急队伍2支60人,装备有挖掘机4台、装载机5台。
8.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稳定有序。一是水行政执法监督有力。2024年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18件,其中依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件,正在办理1件,罚没收入3万元;坚持水政执法人员定期巡查、各相关股室联合巡查、多部门联动巡查机制,2024年开展日常巡查检查45次。三是常态化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结合隆阳区2024年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安薪行动”,依法督促10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六制一金一表”。2024年以来共收到隆阳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办欠薪投诉的函》18件,已核实处理18件。四是强化在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法人申请制,2024年在建备案水利工程项目14件,下发质量监督书3份;全年度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巡查共计11次,下发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共8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2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30,071,252.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71,252.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8,383,348.06元,下降91.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8,383,348.06元,下降91.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经费减少87,393.26元;
2.项目收入减少318,295,954.80元,主要是隆阳区阿贡田水库配套资金增加5,055,252.74元,草腊竹水库建设烟草援建资金减少3,000,000.00元,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减少3,000,000.00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增加4,712,448.86元,日常运转经费减少1,000,000.00元,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东干渠整治工程资金减少12,916,5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1,500,000.00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248,300.00元,隆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减少200,000.00元,东河西邑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减少150,000.00元,喜坪河瓦房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减少300,000.00元,东河干支流堤防修复补助资金减少1,330,000.00元,保山绿色载能产业示范园供水管网及青阳水厂扩建工程减少300,000,0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30,071,252.39元。其中:基本支出5,335,256.61元,占总支出的17.74%;项目支出24,735,995.78元,占总支出的82.2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8,383,348.06元,下降91.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7,393.26元,下降1.61%;项目支出减少318,295,954.80元,下降92.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87,393.26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74,136.51元,公用经费减少13,256.75元;
2.项目支出减少318,295,954.80元,主要为:隆阳区阿贡田水库配套资金增加5,055,252.74元,草腊竹水库建设烟草援建资金减少3,000,000.00元,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减少3,000,000.00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增加4,712,448.86元,日常运转经费减少1,000,000.00元,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东干渠整治工程资金减少12,916,5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1,500,000.00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248,300.00元,隆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减少200,000.00元,东河西邑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减少150,000.00元,喜坪河瓦房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减少300,000.00元,东河干支流堤防修复补助资金减少1,330,000.00元,保山绿色载能产业示范园供水管网及青阳水厂扩建工程减少300,000,0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35,256.6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393.26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2,315.29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35,809.00元,津贴补贴增加117,027.00元,奖金增加36,281.92元,绩效工资增加2,49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4,837.1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74,758.87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增加17,038.2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1,251.0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7,660.16元等;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3,256.75元,主要为劳务费减少7,200.00元,办公费增加27,361.92元,水费减少1,235.10元,电费增加2,463.76元,差旅费减少27,539.00元,邮电费增加25,900.08元,委托业务费增加4,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1,81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763.42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9,4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950.00元等;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16,451.8元,主要为抚恤金减少221,554.80元,遗属补助增加5,103.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88,260.26元,占基本支出的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6,996.35元,占基本支出的8.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35,995.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365,828.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8,295,954.80元,下降92.79%,主要原因是:隆阳区阿贡田水库配套资金增加5,055,252.74元,草腊竹水库建设烟草援建资金减少3,000,000.00元,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减少3,000,000.00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增加4,712,448.86元,日常运转经费减少1,000,000.00元,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东干渠整治工程资金减少12,916,5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1,500,000.00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248,300.00元,隆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减少200,000.00元,东河西邑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减少150,000.00元,喜坪河瓦房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减少300,000.00元,东河干支流堤防修复补助资金减少1,330,000.00元,保山绿色载能产业示范园供水管网及青阳水厂扩建工程减少300,000,000.00元等。
1.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工程配套资金支出5,055,252.74元,主要用于根据《云南省政府债券付息兑付通知书》按时支付隆阳区阿贡田水库专项债券利息。
2.保山市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经费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工程研究论证报告编制。
3.保山市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获得批复。
4.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支出56,0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支出,支付干部职工差旅费、门卫工资、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耗材、固定资产清查等方面。
5.2024年2季度财税培植奖励资金支出48,412.18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支出,支付干部职工差旅费、车辆燃油费、租车费等方面。
6.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76,400.00元,主要用于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上坪河水库工程、2018年隆阳区福库沟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方面。
7.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红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费。
8.隆阳区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隆阳区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费。
9.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隆阳区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费。
10.保山市隆阳区小型灌区工程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可研报告并取得批复。
11.保山市隆阳区2021年度中央补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558,748.86元,主要用于育阁、大桥河、吴家坝、冷水沟、鬼街坡、寨子心、黑山共7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
12.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除险加固)省级补助资金2,360,000.00元,主要用于黑树水库、龙汪田水库、罗板塘子水库、赛马坝水库、沙沟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3.隆阳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3,59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桥水库、渡间槽水库、后浪坝水库、老象塘水库、大芒棒水库、立禅寺水库、上车水库、八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4.2021年草腊竹水库烟草援建补助资金支出1,500,000.00元,主要用于草腊竹水库建设。
15.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支出2,400,000.00元,主要用于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
16.隆阳区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渠道整治4条,总长6.82km(其中输水管道长0.165km)。
17.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610,576.00元,主要用于完成渠道整治3条,整治长度7.066km。
18.隆阳区2019年熔岩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渠道整治3条,渠道整治长度7.8km。
19.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资金99,599.00元,主要用于新建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2个,取水量在线计量率提高2%。
20.隆阳区水资源管理项目资金123,600.00元,主要用于对水资源管理信息监控平台进行维护,新建规模以上取水计量设施4个,更新维护已建取水在线计量设施13个。
21.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节约用水专项资金99,825.00元,主要用于制作节水宣传物料。
22.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41,700.00元,主要用于西邑乡赵寨村鱼塘子坝应急处置工程。
23.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专网维护。
24.隆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90,000.00元,主要用于瓦窑愣木河水毁修复项目。
25.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24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隆阳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1个及监测站点47个进行维修养护,保证运行正常。
26.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0.86㎞,保护人口180人。
27.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补助资金229,6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新建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4个,升级改造站点29个。
28.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170,000.00元,主要用于蒲缥镇冷水箐村人饮水源保障。
29.农村水价改革市级补助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水价改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
30.隆阳区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447,532.00元,主要用于冬春修水利暨农村人居环境大会战河道清淤及会场布置、隆阳区非水普河流名录中31条河道(河段)管理范围划定、隆阳区17件河湖一河一册修编项目等。
31.隆阳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8标段工程款。
32.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34处,解决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存在问题的工程数量8处,覆盖服务人口5万人。
33.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有效解决全区10.76万人水量不足、供水不稳定、季节性缺水等问题,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34.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3,87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数量1个,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9.87万亩。
35.隆阳区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东干渠整治工程支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架设DW820螺旋钢管9.1km,满足1.15万亩农田灌溉用水需求,覆盖板桥镇官坡、金鸡乡甫家、黄毛三个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5,999.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19%。与上年相比减少18,038,600.80元,下降41.90%,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4%。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87,393.26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74,136.51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3,256.75元;
2.项目支出减少17,951,207.54元,主要为草腊竹水库建设烟草援建资金减少3,000,000.00元,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减少3,000,000.00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增加4,712,448.86元,日常运转经费减少1,000,000.00元,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东干渠整治工程资金减少12,916,5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1,500,000.00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248,300.00元,隆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减少200,000.00元,东河西邑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减少150,000.00元,喜坪河瓦房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减少300,000.00元,东河干支流堤防修复补助资金减少1,330,0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2,72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550,557.44元,职业年金71,643.15元,在职人员失业保险8,903.47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000.00元,遗属补助26,61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政策性调资、保险基数重新核定、遗属补助提标等,导致各类保险及遗属补助等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3,72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5%。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84,343.76元,工伤保险缴费18,988.59元,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0,391.8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政策性调资、保险基数重新核定等,导致各类保险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山市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3,319,55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2%,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绩效、奖励性补贴、遗属补助及办公经费等4,238,812.35元,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56,050.00元,2024年2季度财税培植奖励资金48,412.18元,区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476,400.00元,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费200,000.00元,隆阳区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费600,000.00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小型灌区工程项目经费15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2021年度中央补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558,748.86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除险加固)省级补助资金2,360,000.00元,隆阳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3,590,000.00元,隆阳区草腊竹水库建设烟草援建资金支出1,500,000.00元,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支出2,400,000.00元,隆阳区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610,576.00元,隆阳区2019年熔岩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费支出50,000.00元,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资金99,599.00元,隆阳区水资源管理项目资金123,600.00元,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节约用水专项资金99,825.00元,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41,700.00元,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补助经费150,000.00元,隆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90,000.00元,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240,0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资金100,000.00元,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补助资金229,600.00元,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170,000.00元,农村水价改革市级补助资金50,000.00元,隆阳区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447,532.00元,隆阳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100,0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支出1,000,000.00元,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38,700.00元,隆阳区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东干渠整治工程支出3,0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7,508,748.86元、山洪灾害防治469,600.00元、抗旱和救灾资金501,700.00元、草腊竹水库1,500,000.00元、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2,400,000.00元、阿贡田水库配套资金5,055,252.74元等项目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00.00元,决算为40,436.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13.42元,下降22.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40,436.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13.42元,下降2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436.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13.42元,下降22.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40,436.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与本年预算支出一致;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436.58元,较本年预算数减少14,563.42元,下降26.49%,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且公务用车实行加油卡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较本年预算数减4,000.00元,下降100%,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1,913.42元,下降2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决算支出一致;2.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436.5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436.58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1,913.42元,减22.76%,主要为公车平台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由使用单位承担,且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公务用车实行加油卡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2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决算支出一致,主要为我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水质检测、汛期巡查、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检查、水库范围及干渠巡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996.35元,比上年减少13,256.75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减少7,200.00元,办公费增加27,361.92元,水费减少1,235.10元,电费增加2,463.76元,差旅费减少27,539.00元,邮电费增加25,900.08元,委托业务费增加4,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1,81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763.42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9,4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950.00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水务局机关的办公运转、发放临时工工资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579,763,924.80元,其中,流动资产100,123,809.33元,固定资产2,160,447.59(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77,477,358.00元,无形资产2,309.8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73,802.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7,940.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199,83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