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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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60923-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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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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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25〕17号),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提出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承办隆阳区河(湖)长制日常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配合市级编制水资源公报。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街道)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区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的管理改革。指导并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负责小型以下规模的农村水利工程审批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解决水事矛盾纠纷,指导乡镇(街道)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稽察。

14.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水利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深外事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和河湖管理股、监督股、规划建设股、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成效明显。一是2025年完成各类水利投资2.8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9.9%。二是2025年1-12月完成向上争取资金6113.92万元。

2.招商引资工作扎实推进。2025年进行招商引资对接洽谈15次,其中区内12次,区外3次,一把手招商8次,一把手外出招商3次。先后对接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

3.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稳步推进阿贡田水库、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勐波罗河隆阳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隆阳区白水河至丁香河连通工程等项目;年内完成完成甫家和邱家河水库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配合市级加快推进保山坝灌区工程进度、潞江坝大型灌区初设获批、2完成上坪河下闸蓄水验收工作。二是紧扣“十五五”水安全保障总体目标,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结合项目必要性、前期工作、建设条件及经济效益,科学谋划“十五五”期间建设项目及投资规模科学编制《隆阳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规划纳入项目150件,匡算总投资242.95亿元。

4.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完成区、乡、村三级河长动态调整。全区共设立河长527人,东河流域共设置河长173人。二是深入推进河湖长制“1+3”工作机制及“六看六查一督办”工作方法。督促三级河长履职尽责,2025年,累计完成巡河2.46万次,运用“河掌云APP”发现交办解决问题747件。三是持续开展冬春修水利大会战及“河长清河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参与1.9万人次、投入机械409台次、清理河道长度918.5公里、各类垃圾1098吨。

5.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有力。一是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概算投资2.4亿元,有效解决全区10.76万人水量不足、供水不稳定、季节性缺水等问题,同步提升26.12万人供水保障水平。2025年已完成30m³-200m³水池浇筑54座,管道架设858.68km,新建水厂5座,沙河厂水厂,明子山水厂建成试通水。二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编制完成《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6.5亿元,目前正在开展招商及专项债申报工作。三是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全区646件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完成定价并收费。2025年投入资金204万元,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4处、水质提升项目10处,覆盖服务人口3万人。

6.水生态治理取得成效。一是圆满完成2025年度水土保持目标任务。2025年市级下达隆阳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平方公里,全区2025年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8.56平方公里,2025年全区水土保持率提升到81.43%。二是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2025年审批办结取水许可21件,新办取水许可证18件,延续取水许可证22件,变更取水许可证5件,开展取用水监督检查78次;按规定程序对欠缴水资源费滞纳金7682720.59元进行催缴、催告无果后,申请隆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5)云0502执991号),因被执行人无可供财产执行,终结执行程序。三是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监管。隆阳区严格开展生态流量监管工作,每天由专人不定时查看系统平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故障报备制度,提交报备材料,同时加强现场检查,确保流量下泄真实有效。四是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落地见效。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取“一套制度、一个平台、两支队伍”的“112”模式,对全区106座小型水库实行物业化管理,建立区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整体水平。

7.高度重视,落实防汛责任制。一是以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为契机,进一步对全区注册登记水库大坝、主要河道、水电站、在建水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及工程专管人员进行核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按照五级“包保”责任制体系,对全区116个山洪灾害危险区,逐一落实监测员、预警员、组织转移责任人员。

及时修订完善方案预案。一是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方案。组织修订完善123座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计划)及乡(镇)村(社区)两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二是召开水旱灾害防御暨中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培训工作会,组织各乡镇(街道)水利工作负责人和水库管理单位人员围绕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2025年中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库巡查管护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不留死角,加强汛前隐患排查。对辖区内水库、堤防、水闸,在建水利工程和小水电站,易堵塞桥涵、淤堵河道、易出现险情等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无死角的汛前安全隐患排查,共派出车辆80辆次,人员320人次,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及时对防汛物资仓库进行清点盘查,对所有机械设备进行了检修,储备防洪木桩305m3、编织袋6200条、发电机8台、备用电源2台、抽水机12台、抗旱桶2650只。四是加强救援能力建设,建立以隆阳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为主体的区级抢险应急队伍1个50人,区水务局专业抢险应急队伍2支60人,装备有挖掘机4台、装载机5台。

8.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稳定有序

一是水行政执法监督有力。2025年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1件,其中依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件,其中1起已结案,罚款1万元,另外1起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处理完毕;坚持水政执法人员定期巡查、各相关股室联合巡查、多部门联动巡查机制,2025年开展日常巡查检查1400余次。三是常态化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结合隆阳区2025年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安薪行动”,依法督促10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六制一金一表”。2025年以来共收到隆阳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交办欠薪投诉的函》18件,已核实处理18件。四是强化在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法人责任制,2025年在建备案水利工程项目16件,下发质量监督书4份;全年度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巡查共计17次,下发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共17份,出具质量监督报告3份。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106,944,706.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944,706.7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873,454.35元,增长255.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873,454.35元,增长255.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经费减少12,122.12元;

2.项目收入增加76,885,576.47元,主要是隆阳区阿贡田水库配套资金减少5,055,252.74元,草腊竹水库建设烟草援建资金增加7,135,600.00元,PPP项目增加40,334,000.00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增加21,481,399.64元,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东干渠整治工程资金减少2,544,6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570,0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资金增加779,622.53元,草腊竹水库工程资金增加1,002,100.00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增加1,394,310.00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增加360,241.85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增加2,000,000.00元,山洪灾害防治资金增加612,300.00元,隆阳区东河(板桥至永盛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增加594,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增加251,6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增加322,700.00元,隆阳区勐来河水库工程经费增加300,000.00元,防灾减灾和抗旱资金增加1,986,6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抬头山工业园区近期供水工程增加191,200.00元,汛期水利工程和河道应急管理项目资金增加277,900.00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资金增加198,000.00元,瓦房瓦马灌区立项报告编制费用资金增加288,000.00元,东山片灌区可研报告编制费用资金增加202,500.00元,隆阳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资金增加198,000.00元,隆阳区绿美河湖建设十年规划资金246,200.00元,青华闸、杜家闸水闸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费资金126,000.00元,隆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费经费增加295,100.00元,隆阳区绿美河湖项目(施工)资金增加295,800.00元,隆阳区殷官小河治理及青岗坝河清淤工程增加193,200.00元,水资源管理项目增加718,747.5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106,944,706.74元。其中:基本支出5,323,134.49元,占总支出的4.98%;项目支出101,621,572.25元,占总支出的95.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873,454.35元,增长255.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122.12元,下降0.23%;项目支出增加76,885,576.47元,增长310.8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12,122.12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20,376.22元,公用经费增加8,254.10元;

2.项目支出增加76,885,576.47元,主要为:隆阳区阿贡田水库配套资金减少5,055,252.74元,草腊竹水库建设烟草援建资金增加7,135,600.00元,PPP项目增加40,334,000.00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增加21,481,399.64元,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东干渠整治工程资金减少2,544,6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570,0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资金增加779,622.53元,草腊竹水库工程资金增加1,002,100.00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增加1,394,310.00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增加360,241.85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增加2,000,000.00元,山洪灾害防治资金增加612,300.00元,隆阳区东河(板桥至永盛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增加594,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增加251,6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增加322,700.00元,隆阳区勐来河水库工程经费增加300,000.00元,防灾减灾和抗旱资金增加1,986,6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抬头山工业园区近期供水工程增加191,200.00元,汛期水利工程和河道应急管理项目资金增加277,900.00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资金增加198,000.00元,瓦房瓦马灌区立项报告编制费用资金增加288,000.00元,东山片灌区可研报告编制费用资金增加202,500.00元,隆阳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资金增加198,000.00元,隆阳区绿美河湖建设十年规划资金246,200.00元,青华闸、杜家闸水闸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费资金126,000.00元,隆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费经费增加295,100.00元,隆阳区绿美河湖项目(施工)资金增加295,800.00元,隆阳区殷官小河治理及青岗坝河清淤工程增加193,200.00元,水资源管理项目增加718,747.5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23,134.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22.12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9,410.22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206,827.00元,津贴补贴减少87,545.50元,奖金减少5,066.00元,绩效工资减少39,12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0,198.56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71,643.15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减少8,464.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4,635.3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170.40元等;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8,254.10元,主要为劳务费增加7,500.00元,办公费增加16,607.94元,水费增加602.10元,电费增加6,656.19元,差旅费增加8,504.00元,邮电费减少20,072.65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9,1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0,436.58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569.9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193.27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000.08元等;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66.00元,主要为遗属补助减少966.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67,884.04元,占基本支出的91.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5250.45元,占基本支出的8.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621,572.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5,269,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885,576.47元,增长310.82%,主要原因是:隆阳区阿贡田水库配套资金减少5,055,252.74元,草腊竹水库建设烟草援建资金增加7,135,600.00元,PPP项目增加40,334,000.00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增加21,481,399.64元,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东干渠整治工程资金减少2,544,6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570,0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资金增加779,622.53元,草腊竹水库工程资金增加1,002,100.00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增加1,394,310.00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增加360,241.85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增加2,000,000.00元,山洪灾害防治资金增加612,300.00元,隆阳区东河(板桥至永盛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增加594,000.00元,隆阳区东河丙麻段治理工程增加251,600.00元,隆阳区冲江河瓦马段治理工程增加322,700.00元,隆阳区勐来河水库工程经费增加300,000.00元,防灾减灾和抗旱资金增加1,986,6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抬头山工业园区近期供水工程增加191,200.00元,汛期水利工程和河道应急管理项目资金增加277,900.00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资金增加198,000.00元,瓦房瓦马灌区立项报告编制费用资金增加288,000.00元,东山片灌区可研报告编制费用资金增加202,500.00元,隆阳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资金增加198,000.00元,隆阳区绿美河湖建设十年规划资金246,200.00元,青华闸、杜家闸水闸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费资金126,000.00元,隆阳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费经费增加295,100.00元,隆阳区绿美河湖项目(施工)资金增加295,800.00元,隆阳区殷官小河治理及青岗坝河清淤工程增加193,200.00元,水资源管理项目增加718,747.50元等。

1.2021年草腊竹水库烟草援建补助资金8,635,600.00元,主要用于草腊竹水库建设。

2.保山市隆阳区2025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3,200,000.00元,主要用于刘家海子、大海子、大塘子、真峰、陡坡、大箐河、柳树坝、洗箐河、王大坡、花园、豹子洞1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280,000.00元,主要用于拉水送水3次,兴建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3套,兴建抗旱泵站1个,兴建抗旱水池2个,兴建供水管网4.2公里。

4.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七标段工程款。

5.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福库沟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补助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二标段、四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工程款。

6.2020年灾后薄弱环节第一批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缺口补助资金110,000.00元,主要用于上河湾、团树、蚕豆田、昌里、石坝河、叠水河、老水井、大秧田、盖坡、新桥、兰家坝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7.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建设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数量1个,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98万亩。

8.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干渠整治工程)83,5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金鸡段k21+565~k23+340排水沟混凝土浇筑。

9.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458,300.00元,主要用于永盛街道陈官屯、西邑乡赵寨村鱼塘子坝、西邑乡下坝社区河外自然村蓄水池、瓦房乡、瓦马乡黑岩洼村、丙麻乡阿贡田村、蒲缥镇菖蒲塘村塘坝应急处置以及北庙水库水源应急处置(震损)工程。

10.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补助资金250,000.00元,主要用于对杨柳乡平掌水受堵800米河道、路涵进行清淤除障,危险地段进行应急处置,永昌街道白塔社区修复山洪截水沟1条,东河西邑石龙坪段修复堤防130米。

11.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修复龙王庙河水毁堤防,隐患处置8处,支砌堤防170米。

12.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1,7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34处,解决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存在问题的工程数量8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5万人。

13.2025年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省级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兑付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14.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修复辛街乡尖山村草腊竹提水站1座,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1处,堤防(护岸)水毁修复1处。

15.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隆阳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水质提升10处。

16.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67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农业水价改革建设项目工程款。

17.保山市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经费112,4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获得批复。

18.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红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费和林业用地报批方案编制费。

19.保山市隆阳区小型灌区工程项目经费22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可研报告并取得批复。

20.隆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1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一标段、二标段、十标段、十七标段工程款。

21.隆阳区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渠道整治4条,总长9.05km。

22.隆阳区河长制工作经费118,268.31元,主要用于支付隆阳区17件河湖一河一策修编费用。

23.隆阳区勐来河水库工程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勐来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费。

24.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43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有效解决全区10.76万人水量不足、供水不稳定、季节性缺水等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5.隆阳区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隆阳区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费。

26.隆阳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24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3万人。

27.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310,241.85元,主要用于完成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28.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613,01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项目,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62.54万亩。

29.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项目,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9.87万亩。

30.隆阳区水资源管理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25,751.50元,主要用于2024年水资源管理项目,新建规模以上取水计量设施8个,并对已建取水在线计量设施进行维护和改造。

31.隆阳区水资源管理项目中央资金604,2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水资源管理项目,新建规模以上取水计量设施13个,并对已建取水在线计量设施25个进行维护和改造工作。

32.隆阳区水资源管理项目资金11,82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水资源管理项目,新建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17个,并对已建取水在线计量设施进行维护和改造工作。

33.隆阳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1,8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除险加固工程,支付双桥水库、渡间槽水库、后浪坝水库、老象塘水库、大芒棒水库、立禅寺水库、上车水库、八队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款。

34.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361,955.09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支出,支付干部职工差旅费、门卫工资、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耗材等方面。

35.上坪河水库建设缺口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坪河水库工程款。

36.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资金879,622.53元,主要用于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0.86㎞,保护人口180人。

37.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1,195,948.50元,主要用于油榨房水库、拦河坝水库、水磨房水库等18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8.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

39.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完成辛街乡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40.中央水利发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专项资金240,000.00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系统维护,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维护,预警设施设备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93,752.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62%。与上年相比增加26,977,752.62元,增长107.84%,完成年初预算的672.56%。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12,122.12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20,376.22元,公用经费增加8,254.10元;

2.项目支出增加26,989,874.74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配套资金减少5,055,252.74元,草腊竹水库建设烟草援建资金增加7,135,600.00元,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减少1,900,000.00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增加19,317,199.64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减少570,0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资金增加779,622.53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增加1,394,310.00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增加360,241.85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增加2,000,000.00元,隆阳区勐来河水库工程经费增加300,000.00元,防灾减灾和抗旱资金增加1,986,600.00元,水资源管理项目增加718,747.5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0,78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完成年初预算的79.0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530,358.88元,在职人员失业保险9,973.19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800.00元,遗属补助25,6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各类保险及遗属补助等相应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9,99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88,979.13元,工伤保险缴费19,089.27元,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927.0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各类保险及遗属补助等相应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2,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0,880,57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6%,完成年初预算的775.3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绩效、奖励性补贴、遗属补助及办公经费等4,322,356.95元,区水务部门综合业务经费361,955.09元,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费400,000.00元,2020年灾后薄弱环节第一批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缺口补助资金支出110,000.00元,2023年度中央补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1,820,000.00元,隆阳区2024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费21,295,948.50元,保山市隆阳区2025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支出3,200,000.00元,上坪河水库建设缺口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小型灌区工程项目经费220,000.00元,隆阳区草腊竹水库建设烟草援建资金支出8,635,600.00元,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0元,隆阳区勐来河水库工程经费支出300,000.00元,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0元,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福库沟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补助资金支出40,000.00元,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40,000.00元,隆阳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110,000.00元,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水资源管理资金11,820.00元,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水资源管理资金425,751.50元,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水资源管理资金604,200.00元,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280,000.00元,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008,300.00元,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00,000.00元,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240,000.00元,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资金879,622.53元,隆阳区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118,268.31元,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100,000.00元,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1,700,000.00元,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300,000.00元,隆阳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支出430,000.00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支出360,241.85元,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建设资金支出100000.00元,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出100,000.00元,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出613,010.00元,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隆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支出670,000.00元,隆阳区北庙水库河湖库水系连通东干渠整治工程支出83,5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26,825,948.50元、抗旱和救灾资金2,388,300.00元、草腊竹水库8,635,600.00元、小型水源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500,000.00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资金2,100,000.00元、水价改革项目1,483,010.00、吾来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879,622.53元、水资源管理项目1,041,771.50元等项目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436.58元,下降1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436.58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436.58元,下降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与本年预算支出一致;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与本年预算支出一致;

202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较本年预算数减2,000.00元,下降100%,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436.58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决算支出一致;2.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0,436.58元,减100%,主要为本单位2025年度不再使用公车平台车辆,不需要承担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202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决算支出一致,主要为我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250.45元,比上年增加8,254.10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7,500.00元,办公费增加16,607.94元,水费增加602.10元,电费增加6,656.19元,差旅费增加8,504.00元,邮电费减少20,072.65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9,1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0,436.58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569.9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193.27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000.08元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水务局机关的办公运转、发放临时工工资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618,143,672.71元,其中,流动资产83,930,494.96元,固定资产1,941,234.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32,269,992.98元,无形资产1,949.8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379,747.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9.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31,2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