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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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24-7/20260923-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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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6-09-23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8号),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河法律法规;2.负责全区中小型河流的日常维护、管护、保洁等工作;3.负责区内其他小型河流管理维护工作;4.协助做好依法制止河道内私挖乱采行为;5.配合做好防汛、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水政监察组、东河管理组、中小型河流管理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2025年末,共组织集中学习12次,召开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2次,讲党课4次。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目标和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知识测试等活动方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目前开展集中学习教育4次、专题研讨4次、警示教育活动3次、专题活动3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了2次专题党课。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目前共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4次,观看教育片3部,有效增强了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找问题20余个,并制定了可行的整改措施。五是将党建工作融入河道日常巡查、水生态修复、防洪排涝等业务工作中,党员冲锋在前,带领职工群众清理河道垃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次,有效改善了河道环境。
(二)重点工作不断夯实。一是对辖区内河道保洁、“四乱”等开展巡查检查,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属地乡镇(街道),建立台账,逐一跟踪落实销号。截至目前,共巡河176次476人,检查发现问题297个,立行立改现场交办完成整改问题211个,有效提升河道行洪能力和生态环境。二是严厉打击非法捕鱼、河道采砂等行为,适时配合(联合)农业农村、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巡查,对河湖违法问题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三是认真开展项目用地选址勘察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提出河道管理保护意见,有效避免“四乱”等违法行为,促进项目快速落地。四是配合完成涉河疑似“四乱”图斑“回头看”逐一实地核查,问题整改率100%。五是对隆阳区21个乡镇街道河长公示牌信息进行复核、更新,提高河道管理效率,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河道河长信息。六是配合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参与了由区级牵头组织的有关工作督察,完成了蒲缥、潞江、芒宽、瓦房、瓦马等5个乡镇的汛前安全及防溺水安全排查,开展了东河流域断面水质降类问题排查等专项排查检查,统筹完成了乡村振兴、留守儿童、挂包对象联系走访等工作。
(三)强化防汛减灾保平安。结合我所人员实际,完善了《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5年周末应急值班表》和《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关于夜间河道应急排险检查的通知》,确保遇突发事件时叫得响叫得应,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紧急事件。截至目前,共开展汛前检查12次,常态化对东河流域实施防洪排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及“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5年度收入合计1,910,248.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0,248.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7,498.01元,下降6.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7,498.01元,下降6.71%;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37,498.01元;项目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为人员减少,导致职工基本工资、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169,316.23元;巡河等日常业务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31,818.2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5年度支出合计1,910,248.12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248.1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7,498.01元,下降6.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7,498.01元,下降6.71%;上下年度均无项目支出;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职工基本工资、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169,316.23元;巡河等日常业务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31,818.2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0,248.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498.01元,减少6.71%,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69,316.23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43,055.00元;津贴补贴减少5,890.00元;绩效工资减少68,552.00元;奖金增加12,08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2,786.24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97,319.7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0,954.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875.6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7,580.10元;医疗费减少3,253.00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1,818.22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2,192.77元;水费增加1,213.40元;邮电费增加1,548.00元,;差旅费增加290.00元;工会经费增加2,668.00元;电费减少314.19元;劳务费减少2,200.00元;离退休人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6,420.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30,108.72元,占基本支出的95.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等公用经费合计80,139.40元,占基本支出的4.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和2025年均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24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7,498.01元,下降6.71%,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37,498.01元;项目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为人员减少,导致职工基本工资、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减少169,316.23元;巡河等日常业务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31,818.2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51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完成年初预算的93.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868.4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8.02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各类保险相应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4,04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884.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8,026.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29.1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保险基数重新核定等,导致各类保险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540,69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5%,完成年初预算的97.3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绩效、奖励性补贴等人员经费1,461,152.00元、单位日常运转水费、电费、差旅费等办公经费79,539.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工资等相应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紧缩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2024年和2025年均没有产生“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资产总额31,258.48元,其中,流动资产358.63元,固定资产30,899.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99.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属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属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河道管理所2025年无项目支出,故《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