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60923-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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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9-23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8号),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库的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
2.负责全区水库的降等、报废及确权划界工作。
3.负责病险水库的建设管理(前期勘测设计、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验收)工作。
4.负责水库枢纽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管理维修。做好蓄水、水库安全度汛、农业供水工作、城镇供水。
5.负责水库下游城市、乡镇居民和农田的防洪度汛安全,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的用水需求。
6.负责国家涵养林管护工作。
7.负责库区水资源管护工作。依据有关政策做好水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小型水库管理股、北庙水库管理站、大小海坝水库管理站、明子山水库管理站、红岩水库管理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4人(离休0人,退休94人)。年末遗属26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小型水库管理工作。一是完成2025年小型水库“度汛计划”编制,“调度运用方案”及“预测预报方案”修订上报。二是组织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发现水库隐患排查及整改。三是完成2025年度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考核工作。四是核实关于各种项目及矿权的选址并拟定水库管理中心回复意见。
2.扎实中型水库管理工作。一是完成年度供蓄水任务。根据年初蓄水计划及灌溉供水计划开展好调度运行工作,按规范定期开展大坝安全监测。二是切实落实防汛工作。完成2025年“度汛计划”的编制,“调度运用方案”及“预测预报方案”修订上报,各水库管理站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防汛值守。三是保障库区水质安全。在库区周边设置围网、防护栏和警示标志,防止单位以外人员进入库区;定期、不定期组织水库工作人员巡逻,对钓鱼人员进行劝离;加大对水库库区水域、陆域进行巡查,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打捞水域漂浮物、表层蓝藻、陆域垃圾及坝基杂草清理等,保持库区清洁,开展明子山水库“以鱼控藻”提升水质工作。四是护林防火取得成效。建立每月巡查台账。严格落实省、市、区下发的《防火戒严命令》,清明节期间在森林重点区域设立值守点,对进山路口进行堵卡,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五是开展好水土保持监测。严格按照省水保总站要求及有关技术规程开展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根据节令按照蒲缥坝区当地耕作方式对小区进行耕种和管理,每场降雨后及时进行取样实验、记录分析。修复径流区破损挡土墙,更换破损标识牌,保障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3.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按照安全生产三年固本攻坚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二是开展安全度汛自检自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溺水隐患排查等综合安全大检查行动。三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水利设施、在建工程定期进行实地排查。四是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各项工作,针对自然灾害做到严格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健全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五是以北庙水库为试点开展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创建工作。
4.稳定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一是完成红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等,主要险情处置工程开工建设。二是实施完成北庙水库水源应急处置(震损)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三是实施小型水库2025年度维修养护项目闸门电力设施配套更新项目,防护栏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及小型水库警示及公示牌更换补充项目。四是完成隆阳区2025年两个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开工建设;五是完成2025年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普查1次,并完成防治措施招标工作,实施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措施,计划年底完成。六是完成2024年1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续建任务。七是开工建设2025年大海子等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中柳树坝、王大坡、大海子、洗箐河水库已完成建设任务。
5.有序开展党建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开展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督促各股室、水库管理站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确保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通过不定期开展交心谈心、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等工作,持续正风肃纪,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亮明纪律底线,有效整治“慵懒散”等行为,切实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增强了履职担当能力。二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研讨3次、查找问题1次、挂钩领导上专题党课1次;三是打造特色教育阵地。依托辖区水利资源深挖水蕴“廉”元素,升级打造红色展馆廉洁文化板块,将北庙水库建设历史与廉洁治水传统相结合,全年接待学习参观23场次、覆盖775余人次,传承弘扬新时代水利清风精神。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26,961,577.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61,577.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319,232.12元,增长84.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76,084.52元,增长84.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56,852.4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42,190.46元,主要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80,589.63元,公用经费增加61,600.83元;项目收入增加12,077,041.66元,主要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增加4,425,068.96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增加698,990.00元,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增加2,000,000.00元,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减少550,000.00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增加1,480,000.00元,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200,000.00元,水库管理专项业务经费增加13,554.00元,隆阳区中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资金增加45,800.00元,隆阳区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审计资金增加11,7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北庙水库水源应急处置(震损)工程第二标段资金增加50,000.00元,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水库高空瞭望系统信息技术服务资金增加95,000.00元,隆阳区大海坝等4座中型水库防汛抢险、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资金增加427,500.00元,隆阳区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安全鉴定服务资金增加393,000.00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滥枣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资金增加99,000.00元,隆阳区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10,681.10元,北庙水库水利风景区规划设计费资金增加160,000.00元,隆阳区北庙水库等8座中小型水库取水许可证到期延续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资金增加278,000.00元,中型水库制度牌、公示牌、门牌等制作费资金增加28,900.00元,隆阳区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资金增加14,3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北庙水库水源应急处置(震损)工程检测资金增加20,300.00元,隆阳区2022年沙沟桥水库坝脚清淤工程资金增加149,900.00元,隆阳区2022年小一型水库白蚁防治项目工程资金增加177,600.00元,隆阳区2021年度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白蚁防治项目资金增加8,000.00元,北庙水库西干渠维修及防汛公路围墙砌筑资金增加23,200.00元,隆阳区2021年度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增加168,700.00元,隆阳区北庙水库红色教育基地宣传展示制作资金增加356,600.00元,隆阳区2021年度电力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增加21,200.00元,隆阳区2022年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小(2)型水库白蚁防治项目资金增加226,000.00元,隆阳区2021年度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水库闸门维修养护资金增加38,900.00元,隆阳区2022年度小型水库坝顶护栏制安工程资金增加333,100.00元,小型水库库区清淤及坝顶维修养护项目工程尾款资金增加181,700.00元,单位资金减少56,852.4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26,961,577.96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1,237.90元,占总支出的51.04%;项目支出13,200,340.06元,占总支出的48.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376,084.52元,增长84.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2,190.46元,增长1.79%;项目支出增加12,133,894.06元,增长1,137.79%。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242,190.46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75,604.57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48,400.8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556,194.2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86,800.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12,133,894.06元,主要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增加4,425,068.96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增加698,990.00元,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增加2,000,000.00元,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减少550,000.00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增加1,480,000.00元,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200,000.00元,水库管理专项业务经费增加13,554.00元,隆阳区中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资金增加45,800.00元,隆阳区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审计资金增加11,7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北庙水库水源应急处置(震损)工程第二标段资金增加50,000.00元,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水库高空瞭望系统信息技术服务资金增加95,000.00元,隆阳区大海坝等4座中型水库防汛抢险、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资金增加427,500.00元,隆阳区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安全鉴定服务资金增加393,000.00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滥枣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资金增加99,000.00元,隆阳区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310,681.10元,北庙水库水利风景区规划设计费资金增加160,000.00元,隆阳区北庙水库等8座中小型水库取水许可证到期延续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资金增加278,000.00元,中型水库制度牌、公示牌、门牌等制作费资金增加28,900.00元,隆阳区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资金增加14,3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北庙水库水源应急处置(震损)工程检测资金增加20,300.00元,隆阳区2022年沙沟桥水库坝脚清淤工程资金增加149,900.00元,隆阳区2022年小一型水库白蚁防治项目工程资金增加177,600.00元,隆阳区2021年度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白蚁防治项目资金增加8,000.00元,北庙水库西干渠维修及防汛公路围墙砌筑资金增加23,200.00元,隆阳区2021年度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增加168,700.00元,隆阳区北庙水库红色教育基地宣传展示制作资金增加356,600.00元,隆阳区2021年度电力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增加21,200.00元,隆阳区2022年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小(2)型水库白蚁防治项目资金增加226,000.00元,隆阳区2021年度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水库闸门维修养护资金增加38,900.00元,隆阳区2022年度小型水库坝顶护栏制安工程资金增加333,100.00元,小型水库库区清淤及坝顶维修养护项目工程尾款资金增加181,7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61,237.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36,594.69元,占基本支出的96.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4,643.21元,占基本支出的3.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200,340.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000.00元。
1.2022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16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2.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31,200.00元,主要用于38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3.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100,000.00元,主要用于29座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水利工程灾损整治。
4.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资金项目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136座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5座小型水库白蚁危害治理。
5.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经费310,000.00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并开展灾损整治。
6.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经费1,764,218.96元,主要用于48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7.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经费1,159,840.00元,主要用于84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8.2025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54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78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9.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岩水库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溢洪道硬化,输水隧洞的缺陷修复。
10.水库管理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5座中型水库、14座小(一)型水库日常管护。
11.小型水库维修养护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1,668,800.00元,主要用于69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12.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112座(其中:小(1)型水库16座、小(2)型水库96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95,296.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6%。与上年相比增加8,509,803.42元,增长58.34%,完成年初预算的173.83%。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242,190.46元,主要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80,589.63元,公用经费增加61,600.83元;
2.项目支出增加8,267,612.96元,主要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增加4,425,068.96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增加698,990.00元,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增加2,000,000.00元,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减少550,000.00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增加1,480,000.00元,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200,000.00元,水库管理专项业务经费增加13,55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1,10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5%,完成年初预算的158.9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1,353,135.68元,失业保险59,115.77元,死亡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860,157.20元,遗属生活补助266,307.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39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增加,死亡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0,88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完成年初预算的97.12%。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2,712.16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3,466.94元,工伤保险缴费84,704.7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导致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9,403,30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1%,完成年初预算的184.6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9,556,995.20元,日常办公运转费512,253.21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4,592,858.96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731,2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2,000,000.00元,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200,000.00,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1,480,000.00元,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水库管理专项业务经费3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750.00元,决算为81,19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635.66元,下降17.8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750.00元,决算为81,198.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6,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9,164.34元,增长57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750.00元,支出决算为81,19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635.66元,下降17.8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750.00元,决算为81,19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86,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9,164.34元,增长57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汛期巡查、水库日常管理及干渠巡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03,747,067.06元,其中,流动资产3,117,309.31元,固定资产191,965,693.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0,000.00元,在建工程2,000,000.00元,无形资产6,464,064.2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038,242.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923,748.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83.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2,618.2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4,835.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4,840.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4,835.4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所属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隆阳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中心所属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