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75716269-3/20260923-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9-23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协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减灾救灾股、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股、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装备财务股。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服务和信息中心。

以上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隆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隆阳区应急管理服务和信息中心人员),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非煤矿山信息化中心招聘人员及临聘人员);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印发《隆阳区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签订责任状1.466万份、承诺书2.44万份、联防协议263份、户主通知书20.81万份。依托37个“森林眼”高空监测视频和高黎贡山保护区429台红外相机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全域监控,发现烟点自动报警,防火期内接收预警信息25.67万次。森林防火期共发生26起火情,共计出动扑救人员2855人次,过火面积共计774.27亩,扎实开展野外违规用火治理行动,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共计229起,坚决从源头消除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隐患。

(二)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有力有效

紧盯监测预警,严格落实“1262”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汛期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制度,通过“线上平台预警+线下实地巡查”让预警信息直达一线。编发《2025年隆阳区防汛工作日报》共126期,区、乡下沉干部职工开展防汛减灾工作累计7.65万人次,区汛期应急联合值班人员制度,叫醒叫应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累计5200余人次。全区汛期提前转移避险累计26743户次65092人次。

(三)应急处置及救灾工作稳步推进

入汛以来,21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发生山洪、城市内涝等灾情险情,住房和居民家庭财产、农林牧渔、工矿商贸、基础设施等不同程度受灾。全区受灾人口6.4434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836.04万元,无人员伤亡。隆阳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共计接警228次,主要是火情处置、城市内涝、森林防火巡查宣传、应急安保、特殊救援、车祸事故救援等,出动应急救援车辆977辆次,出动应急救援力量3483人次。

(四)抓实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在全区重点防范单位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安装地震预警终端400套;组织开展无脚本地震应急演练2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演练3轮,对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全覆盖培训;开展城乡房屋建筑抗震安全隐患排查6872栋114.5万平方米,其中城镇房屋2540栋41.17万平方米、农村住宅4332栋73.36万平方米;对全区在建及营运县(区)道公路、大保高速、水运码头、在建工程项目及施工临建场地等防震减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240余处;组建市政设施工作组、建筑工地工作组、住宅小区工作组等,对燃气、中心城市给排水、房屋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住宅小区等其他安全隐患情况开展摸排,累计动态摸排施工点位209个。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6,980,675.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80,675.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33,546.60元,增长29.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33,546.60元,增长29.4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补发2024年7月—2025年1月调整基本工资补发部分、职务职级变动、人员增加;二是增加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5,400.00元;三是2025年补发2024年8—12月自然灾害监测员补助;四是增加2024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救灾物资采购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费、农村民房保险经费、应急视频整合平台系统集成项目(电信公司)专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6,980,675.22元。其中:基本支出8,627,199.58元,占总支出的31.98%;项目支出18,353,475.64元,占总支出的68.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33,546.60元,增长29.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1,496.81元,增长8.44%;项目支出增加5,462,049.79元,增长42.3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补发2024年7月—2025年1月调整基本工资补发部分、职务职级变动、人员增加;二是增加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5,400.00元;三是2025年补发了2024年8—12月自然灾害监测元补助;四是增加2024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救灾物资采购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费、农村民房保险经费、应急视频整合平台系统集成项目(电信公司)专项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27,199.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98,084.58元,占基本支出的92.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9,115.00元,占基本支出的7.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53,475.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2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6,052.00元,用于支付隆阳区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费55,628.00元,隆阳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服务费30,424.00元。

2.2023年应急管理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3,356.00元,用于支付隆阳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服务费9,576.00元,支付差旅费3,780.00元。

3.2024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979.00 元,用于支付差旅费。

4.2025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644.00元,用于支付差旅费。

5.自然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3,718,400.00元,用于支付隆阳区自然灾害监测员补助。

6.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171,604.82 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应急救灾物资购买款、印刷费、差旅费等项目支出。

7.安全监管专项经费493,862.75 元,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办公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项目支出。

8.隆阳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经费154,626.28 元,主要用于隆阳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劳务外包手续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费等项目支出。

9.隆阳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经费4,231,550.79 元,用于支付隆阳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工资。

10.2024年(第七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50,000.00元,用于支付防汛救灾装备采购款。

11.城南消防救援站开办物资款项目资金300,000.00 元,用于支付城南消防站物资采购款。

12.应急视频整合平台系统集成项目(电信公司)专项经费150,000.00 元,用于支付应急视频整合平台系统集成项目(电信公司)专项经费。

13.救灾物资采购资金800,000.00元,用于支付保山彩阳家纺有限公司帐篷、棉被、棉大衣采购费用400,000.00元,天津市乐童气模制品有限公司折叠床采购费400,000.00元。

14.2025年春节慰问经费80,000.00 元,用于支付应急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消防救援局2025年春节慰问。

15.2024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900,000.00 元,用于支付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尾款库关闭补助。

16.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50,000.00元,用于购买救援装备。

17.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390,000.00元,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直达需救助受灾群众,切实解决了18499人次的冬春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8.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费350,000.00 元,用于支付自然灾害生活救灾粮储备费用。

19.2025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60,000.00 元,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直达需救助受灾群众,切实解决了880人的冬春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农村民房保险经费350,000.00 元,用于支付2024年农村民房灾害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15,275.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4%。与上年相比增加4,068,146.60元,增长19.51%,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9,97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完成年初预算的63.8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1)支出2,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724,753.12 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89999)支出12,419.58 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6,04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支出281,040.89 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49,689.02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213,523.81 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支出21,786.65 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609,26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6%,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8%。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240101)6,465,644.29元,应急管理事务—灾害风险防治(2240104)3,890,004.82元,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2240106)629,650.97元,应急管理事务—应急救援(2240108)5,436,177.07元,应急管理事务—应急管理(2240109)118,623.00元,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240150)969,162.00元,消防救援事务—消防应急救援(2240204)300,000.00 元;矿山安全—其他矿山安全支出(2240499)900,000.00 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补助(2240703)4,550,000.00 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35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750.00元,决算为667,004.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5,277.73元,增长370.6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96,3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4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9,750.00元,决算为369,580.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41%,完成年初预算的3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7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16%,完成年初预算的5.3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635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9,249.73元,增长16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2.00元,下降23.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2.00元,下降23.0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750.00元,支出决算为428,604.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6,877.73元,增长202.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96,3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9,750.00元,决算为131,180.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96,35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50.27元,下降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2.00元,下降23.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2.00元,下降29.9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隆阳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新购2辆应急救援车辆,费用为296,35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2025年隆阳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因救援需要新购2辆应急救援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执勤及应急救援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测费、清洁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监督检查组1批次5人,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预警工作检查组1批次8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115.00元,比上年增加32,971.63元,增长5.53%,主要原因:一是工会经费、差旅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2025年支付了2024年、2025年残疾人保障金和退休人员家具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113.90 元、水费11,700.46 元、电费36,777.88 元、邮电费38,661.24 元、差旅费49,971.00 元、公务接待费1,074.00 元、工会经费62,338.00 元、福利费8,415.00元、其他交通费用329,700.00 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363.52 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21,113,855.97元,其中,流动资产187,540.42元,固定资产17,580,487.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345,827.8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91,298.83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97,493.63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1项,账面原值481,53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