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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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04_A/2017-02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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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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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06
隆阳区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说 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隆阳区教育局作为隆阳区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等公共基础性教育工作。执行好国家的教育发展和改革纲要,作好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负责实施好教育机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抓好教师及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等。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圆满完成2016年全区教育经费统计审核汇总工作。
(二)顺利完成了2016/2017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数据整理、分析汇编工作。
(三)继续加强校财局管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四)充分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
(五)配合省审计厅完成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
(六)完成2014、2015年结转结余资金清理上报工作。
(七)做好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教育系统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收支测算准确、真实、合法合规,体现财政宏观调控的目标,符合现行的财务规章制度,凡不合法的收入和支出,不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二)综合预算原则。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统一要求,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
(三)零基预算原则。预算安排不受往年基数影响,在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基础上,人员支出按各部门编内实有人员核定,公用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在可行性论证基础上视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核定。
(四)结构优化和收支平衡原则。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与部门履行的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适应,继续坚持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要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不编列赤字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6个,分别是:
1. 隆阳区教育局机关 |
2. 隆阳区板桥中心学校 |
3. 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学校 |
4. 隆阳区丙麻中学 |
5. 隆阳区大庄中学 |
6. 隆阳区道街中学 |
7. 保山第九中学 |
8. 隆阳区第四中学 |
9. 隆阳区汉营中学 |
10. 隆阳区汉庄镇中心学校 |
11. 隆阳区汉庄中学 |
12. 隆阳区河图中心学校 |
13. 隆阳区河图中学 |
14. 隆阳区胡家中学 |
15. 隆阳区金鸡中心学校 |
16. 隆阳区金鸡中学 |
17. 隆阳区老营中学 |
18. 隆阳区潞江中心学校 |
19. 隆阳区芒宽中心学校 |
20. 隆阳区彭海中学 |
21. 隆阳区蒲缥镇中心学校 |
22. 隆阳区蒲缥中学 |
23. 隆阳区沙坝中学 |
24. 隆阳区水寨中心学校 |
25. 隆阳区水寨中学 |
26. 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中心学校 |
27. 隆阳区瓦渡中学 |
28. 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学校 |
29. 隆阳区瓦房中学 |
30. 隆阳区瓦马中心学校 |
31. 隆阳区瓦马民族中学 |
32. 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 |
33. 隆阳区魏家中学 |
34. 隆阳区汶上中学 |
35. 隆阳区西邑中心学校 |
36. 隆阳区辛街中心学校 |
37. 隆阳区新城中学 |
38.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中心学校 |
39. 隆阳区杨柳中学 |
40. 隆阳区第六中学 |
41. 隆阳区兰城中心校 |
42. 隆阳区永昌中心校 |
43. 隆阳区第一中学 |
44. 隆阳区民族中学 |
45. 隆阳区第八中学 |
46. 保山市第七中学 |
47. 保山市田家炳中学 |
48. 保山市第三中学 |
49. 保山市实验中学 |
50. 隆阳区坝湾民族中学 |
51. 隆阳区芒宽中学 |
52. 隆阳区实验小学 |
53. 隆阳区幼儿园 |
54. 隆阳区进修学校 |
55. 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 |
56. 保山市永昌小学。 |
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5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851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7800人。在职实有765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654人,非财政供养0人。车辆编制30辆,实有车辆26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教育系统财务总收入7057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579.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579.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579.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579.08万元(本级财力70579.0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579.08元,其中:基本支出66822.08万元,占总支出的94.68%,项目支出3757万元,占总支出的5.32%。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194.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1%。
基本支出与上年55527.71万元对比增加11294.3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00万元)。
1、 隆阳区全面实施“改薄”项目计划工作经费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助学贷款区级配套)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 引进人才资金(民营教育发展资金)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4、 保山一中老校区租赁费63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经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 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加工人员工资(含营养餐加工费)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 “美丽中国”项目补助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 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区级配套资金4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 中高考成绩优异学校奖励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2、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评估经费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 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4、 “薄改”项目区级配套资金4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5、 全面实施“薄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小升初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 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8、 薄改项目区级配套4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9、 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7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20、 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补助3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与上年7656.76万元对比减少3899.7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非税收入未纳入项目预算公开。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40.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8.66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总体支出下降。为贯彻市区政府对三公经费的压缩控制要求,隆阳区教育系统已连续数年禁止购置公务用车,同时随着公务用车改革的深化,公务用车维护费用总体有所下降,但部分学校会随着车辆老化维修费高的情况有一定程度增加。接待严格按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也一定程度减少了接待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教育系统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0234.93万元,其中货物类7329.49万元,工程类2666.56万元,服务类238.88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0234.9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