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永昌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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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04_A/2017-0206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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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06
关于保山市永昌小学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保山市永昌小学是一所隆阳区教育局直管的小学,主要是招收片区内的小学生就读,为上一级学校输送优秀人才。
2.机构情况,保山市永昌小学是一所教育局直管的小学,位于隆阳区兰城路133号。学校始建于2001年9月,属于电力公司;2006年9月属实验小学托管的民营企业;2010年1月1日性质转换为公办学校,属教育局直属学校。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学校迅速发展起来。学校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244平方米。现有29个教学班,本学年在校学生1113人,有教职工63人,其中专职教师61人,教师中本科学历47人,专科学历14人,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是隆阳区教育局直管小学中办学各方面比较好的小学。
3.人员情况,保山市永昌小学2016年初,在校学生1090人,在职教职工64人,其中专职教师62人。今年9月,我校在校学生人数为1113人,调出教师1人,至年底在职教职工63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我校本着“尽己所能、发挥优势、资源共享、共同进步”的原则,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教研方面发挥了应有的辐射示范作用。
1.全面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新成果。
我校接待了来自省、市、区兄弟学校1000余人次的参观与培训任务,并受到一致的好评。2016年6月,辉春梅同志在全区中小学校长会议上做了“和美永昌 田园芬芳”的专题报告。
2.以手拉手学校建设为载体,为薄弱学校的发展发挥帮扶作用。
我校在各区县教育局教研室的协助下,相继在保山市每个区县都发展了不少于一所的手拉手学校。仅近年来,我校邀请手拉手学校及友好学校教师到我校互动交流350人次;送教上门50节次;指导上门30多次;捐助电脑教室和远教室电脑、电子白板、彩色电视机、课桌凳及各类教学物品价值46万余元。与板桥、西邑、万兴、瓦马、辛街、昌宁鸡飞等众多兄弟学校结成了对口帮扶学校,互帮互助已见成效,按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实现了校际间干部、教师的交流,为实现所在地区内的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作出了永昌小学应有的贡献。
2016年初正式成为保山市第一家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定的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较好地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和美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了管理文化、德育文化、课堂文化、成长文化各个层面,我们本着教孩子六年为孩子想六十年的教育宗旨我们坚守和美发展方向,扎扎实实的走好每一步,办和美特色之学,造德才兼备之师,育全面发展之才,为师生的幸福人生打下良好根基。目前,学校显著的教育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
先后荣膺国家级:“第十九届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创新教育联盟创客培养基地”、“全国创新教育联盟成员单位”、“人教数字校园实验学校”、“信息技术幼苗培养基地”、“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全国中小学价值教育校本化研究先进学校”、“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组织奖”、“第十六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组织奖”、“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组织奖”。
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文明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示范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基地学校”、“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濱活动优秀组织奖”、“足球四级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校风学风建设示范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绿色学校”、“文明学校”、“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基地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示范家长学校”、“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平安校园”、“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教育科研实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订队报、读队报、用队报最佳学校”、“学生新报小记者站”、“第八届少儿书信大赛优秀组织奖”、“第九届青少年学艺大赛团体一等奖”、“第七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
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结题证书“寄宿制小学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结题证书“保山市家校合作的行动研究”、“未成年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教育示范学校”、“绿色学校”、“现代教育示范学校”、“文明单位”、“五洲国际杯少儿才艺大赛优秀组织奖”、第十届青少年“希望英语口语组织奖”、“文明学校”。
区级:“建党95周年文艺汇演组织奖”、“儿童之家示范点”、“2016年小学生乒乓球比赛团体总分第一名”、“第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单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学校”、“食品卫生A级单位”、“三生教育示范学校”、“师德示范学校”、“廉政文化示范点”、“校长目标管理考核壹等奖”、“禁毒防艾示范学校”、“先进党支部”、“常态课教学先进单位”、“教学常规管理先进单位”、“文明单位”、“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2016年5月,我校余菲老师到南京参加七彩语文杯第六届小学语文实验教科书(苏教版)课堂教学大赛,执教的二年级《识字6》荣获全国特等奖;
2016年9月,陈占双老师到贵阳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与教师发展研讨会,参赛的课荣获全国一等奖;
2016年9月,赵敏杰老师参加省教科院组织的云南省科学说课竞赛,说课《声音的产生》荣获一等奖;
2016年9月,赵敏杰老师参加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报送的说课录像《蜡烛的变化》荣获一等奖;
2016年10月,隆阳区三项教学技能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在我校举行,我校教师放兴丽,周洁参加区级课赛,放兴丽获一等奖,周洁获二等奖,放兴丽推荐参加市级课赛,获市级二等奖;
2016年11月,王会萍老师参加隆阳区骨干教师综合素质大赛,荣获二等奖。
同时,教育效果在学生身上也得到彰显:学生在全国省市组织的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各类竞赛中成绩斐然。2016年,获得国家级奖1人次,云南省奖励52人次,隆阳区奖励126人次。
2017年我校始终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主要是强化学校班子建设;以教代会为推手,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创优质高效课堂”为教学常规的核心工作,多管齐下见成效;以提高教师教研素养为重点,课题引领见成效;以活动为载体,德育工作见实效,以“黎德启智、正德厚生”为主题多形式开展的社团活动,丰富共青团活动,创新性地开展德育工作,多彩文体艺术节,展现少年风采;扎实落实电教、实验、图书的管理工作;多方整合资金,保障了学校工程和其他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立、健全,落实制度是保障后勤的关键;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坚持不懈。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保山市永昌小学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财政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永昌小学财务总收入 52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1.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1.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1.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1.56万元(本级财力521.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5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02(款)”普通教育支出,主要反映用于开支本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2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万元; “208(类)-05(款)”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交费84.91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永昌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3.2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底工资调增。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永昌小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公办费、培训费等开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保山市永昌小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89.86万元,其中货物类161.92万元,工程类27.94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89.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