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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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8-5-04_A/2017-020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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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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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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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2-06
附件1
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267人。内辖小学14所,附属幼儿园4所。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单位半供养人员26人,其中民师老有所养补助人员3人,享遗属补助人员23人。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我校始终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主要是强化中心学校班子建设及各村完小领导班子的建设;以教代会为推手,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田园教育”为核心工作,提倡“先学后教、少讲多学、以生教生、师生相长”使师生相互帮助、共同提高;以提高师生素养和习惯为重点,继续推进“八个好习惯”“五项新要求”;扎实落实电教、实验、图书的管理工作;多方整合资金,保障学校工程和其他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立、健全,落实制度是保障后勤的关键;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坚持不懈。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精神,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科学、规范、先进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宏观调控能力,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是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遵循统一规范的部门预算管理基本模式,又要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我校情况的部门预算管理方式和方法。二是把握全局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部门预算各项改革间的相互协调,整体推进,又要抓住改革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将改革向纵深拓展。三是积极推进与稳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改革方向,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又要结合实际,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确保预算编制积极稳步实施、富有成效。
(三)部门预算编制方法。
结合我校发展计划和履行职能需要,参考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照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测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法性;将部门的各项收入都编入预算,注重完整性;充分考虑各项收入变动因素,提高准确性。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
部门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保障机构基本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编入了基本支出预算;对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编入了项目支出预算。部门支出预算编制要坚持综合预算的原则,统筹各类资金,兼顾单位支出需求和财力可能,量力而行,量入为出;
基本支出预算主要采取定员定额的方法,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类编制。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章、综合考虑财力状况及单位基本支出的客观需要,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分类、分档制定定额标准。
项目支出预算要采取项目库管理的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部门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状况,参照以前年度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优先安排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符合国家财政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保障政府施政目标的实现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要建立项目库,编制规范的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滚动管理。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5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9人。在职实有2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9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财务总收入238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84.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84.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4.87万元(本级财力2384.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8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4.8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普通教育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4.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1%。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学生数量减少、教职工数量减少。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山市隆阳区河图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河图中心学校部门政府采购预算92万元,其中货物类54.11万元,工程类36.38万元,服务类1.5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