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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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11_B/2018-0213029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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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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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3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2

(三)重点工作概述……………………………………………………2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3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3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3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4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4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4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5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5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5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5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5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6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

九、其他公开信息………………………………………………………7

(一)专业名词解释……………………………………………………7

(二)机关运行经费……………………………………………………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8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关于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法令、法规、指示、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运用督促、检查、总结等手段促使规划和计划的完成。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基础教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德育为首,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方法,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群众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服务师生、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组织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职、退(离)休等人事管理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乡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93人,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5人;单位共有车辆1辆,享受遗属补助5人,在校学生1228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继续在上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务工作会议精神,新时代新思想,按照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民生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监管,促进永昌教育教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和教改方案,使用相应的统编教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理好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和审批全镇小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好校产及教学设施,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3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财务总收入97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7万元,同比减少109.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7万元,同比减少109.3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7万元,同比减少109.37%。其中,本年收入97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7万元,同比减少109.37%,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7万元,同比减少109.37%,(本级财力977.18万元,专项收入万0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7万元,同比减少109.37%,其中:基本支出977.1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普通教育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42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2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绩效工资5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工会经费 1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离休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生活补助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 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支出97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7万元,同比减少109.3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54.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7%,较上年减1049.43万元,同比减109.9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划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3%,较上年减17.66万元,同比减88.8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划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9%,较上年减少1.61万元,同比减少56.2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区划调整,人员划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

1.2018年项目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0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基本一致,保持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基本一致,保持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基本一致,保持持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4.74万元,较上年增0.24万元,同比增0.97%,占基本支出的1.6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会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