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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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11_B/2018-09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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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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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15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教育局属于隆阳区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能管理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撰写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指导协调实施;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隆阳区教育局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8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0人,事业编制人数51人。截止201712 31日止职工人数70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26人,事业编制人员44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基础教育股、校安办、校建办安全股、党办、资助中心、工会办公室、营养办、师训办、教育督导办公室、教研室、电教仪器站、职成教股、信访办、招办、审计股、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创新办学思路为突破,形成隆阳田园教育思想新体系。

2.以创新校本课程为突破,形成学校发展新亮点。

   3.以创新管理机制为突破,形成高效管理新气象。

4.以校长选聘改革为突破,形成选人用人新机制。

5.以创新培训方式为突破,形成队伍建设新活力。

6.以创新督导形式为突破,形成行政管理新态势。

7.以创新城乡互动为突破,形成义教均衡新格局。

8.以创新多元办学为突破,形成特色办学新方向。

 9.以创新教学研究为突破,形成质量提升新高度。

10. 以创新应急处置为突破,形成安全管理新合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64,113,320.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113,320.2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647,485.29元,增长195.88%,主要原因为:

1.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资金,新增收入 63,877,850.00元;

2.下村保障房小学(实验小学北城校区)回购资金,新增收入35,903,000.00元;

3.保山一中老校区2016年租赁资金,新增收入6,370,000.00元;

4.2017年学前教育中央资金,新增收入3,910,000.00元;

5.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新增收入3,922,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64,113,320.26元。其中:基本支出77,996,728.76元,占总支出的47.53%;项目支出86,116,591.5元,占总支出的52.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647,485.29元,增长195.88%,主要原因为:

1.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资金,新增支出 63,877,850.00元;

2.下村保障房小学(实验小学北城校区)回购资金,新增支出35,903,000.00元;

3.保山一中老校区2016年租赁资金,新增支出6,370,000.00元;

4.2017年学前教育中央资金,新增支出3,910,000.00元;

5.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新增支出3,92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996,728.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544,068.04元,增长374.07%,主要原因为:

1.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资金(代列全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新增基本支出 63,877,85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5%,人均1,037,900.00元(此处总经费包含了全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63,877,85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5% ,人均76,400.00元(此处总经费包含了上缴上级和下拨学校的各种考务费3,825,553.4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116,59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103,417.25元,增长120.74%,主要原因为:

1. 下村保障房小学(实验小学北城校区)回购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5,903,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保山一中老校区2016年租赁项目,新增项目支出6,37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2017年学前教育改造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91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922,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113,320.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647,485.29元,增长195.88%,主要原因为:

1.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877,850.00元;

2.下村保障房小学(实验小学北城校区)回购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03,000.00元;

3.保山一中老校区2016年租赁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0,000.00元;

4.2017年学前教育中央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0,000.00元;

5.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2,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62,911,51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7%。主要用于人员支出71,015,302.40元(含全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63,877,850.00元)、校舍、设备及场地租赁费6,400,000.00元(其中保一中老校区租赁费6,37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18,925.00元、临聘人员工资730,306.48元、工会经费(含上划部分)118,612.56元、委托业务费11,287,796.50元、上缴上级下拨学校各种考务费3,825,553.47元、其他维持教育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公务开支502,758.15 元、学生助学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18,,161.00元、下村保障房小学(实验小学北城校区)回购资金35,903,000.00元、2017年学前教育中央资金3,910,000.00元、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资金3,300,000.00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资金7,480,000.00元、改薄项目等学校各种图书、仪器设备购置资金11,801,098.5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9,6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1,099,163.20元、退休人员安家及家具费6,000.00元、退休人员护理费4,5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2017年度住房补贴资金92,143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56.00元,支出决算为70,056.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056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394元,下降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286.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00元,下降0.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因公车上划区公车办,同比减少运行资金18,286.0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因厉行节约,同比减少接待资金108.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0,056.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0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05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类教育检查及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教育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5,054.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97,581.84元,减少43.39%,主要原因为:

1)春季学期食堂加工人员工资,减少4,950,000元(2016年食堂人员加工工资指标下达到教育局机关核算,2017年食堂人员加工工资直接下达到学校核算)。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公务支出651,683.15元;

2)局机关工会经费(含上划部分)118,612.56元;

3)局机关办公设备购置18,898.50元;

4)劳务费730,306.48元;

5)上缴上级、下拨学校各种考务费3,825,553.4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资产总额94,732,884.53元,其中,流动资产93,334,535.03元,固定资产1,398,34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873,502.3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1,449,188.87元,固定资产减少575,68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886,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275,56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94,732,884.53

93,334,535.03

1,398,349.50

279,000.00

 

 

1,119,349.50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812,695.6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1,812,695.6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辖区学校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食堂设备等项目采购31,812,695.6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812,695.6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通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项目(资金 63,877,850.00元),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对稳定乡村教师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2.通过实施下村保障房小学回购项目(资金35,903,000.00元),解决了隆阳区棚改片区下村安置小区的小学入学问题。

3.保山市第一中学搬迁至东城后,区政府每年投入租赁资金6,370,000.00元将老校区租赁给隆阳区第一中学使用,极大地改善了隆阳区第一中学的办学条件。

4.2017年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投入资金3,922,000.00元,解决了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施设备的配备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